這幾天,澎湃新聞一篇 「四部門宣布:放高利貸正式入罪」的新聞報道突然爆火,引髮網友的熱議。
澎湃新聞稱,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門聯合發布規定,明確非法放貸正式入罪。
放高利貸要坐牢了!好多人為此激動,覺得盼星星盼月亮盼來好政策,真是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的確,打擊高利貸是民心所向。
但事實上,放高利貸入罪並非新聞。這是2019年兩高兩部發的文件,放高利貸入罪早在2019年10月21日就已經開始了。2019年10月30日澎湃新聞也曾報道過。
那澎湃新聞為何舊事重提?又是說給誰聽的呢?
高利貸就像一個披著"民間借貸"外衣的吸血鬼。它常以"急事急辦"的模樣出現,設下利息陷阱。等你跳進去,就陷入惡性循環。第一次借款是無奈之舉,第二次則是為了償還上第一筆借款,最終深陷其中無法自拔。多少家庭因此支離破碎,有人被迫賣房、賣車,甚至有人因此走上絕路。
從不時報導的女大學生裸貸案,到山東於歡傷人致死案,再到溫州立人集團因高利貸破產,類似事件層出不窮。
高利貸,這哪是救命稻草,分明是割肉鋼刀。
這些年國家也一直在整治,但與高利貸密切相關的罪名時有耳聞。
高利貸的危害不僅僅在於金錢,更在於對人的生命與尊嚴的摧殘。
如今,高利貸正式被納入刑法的範圍,超過紅線就是犯罪,老百姓再也不用擔心自己被高利貸給盯上了。
放高利貸者得小心了!
澎湃社在此時發聲,為我們再次敲響了警鐘。
不過,高利貸入罪固然可喜,但這只是嚴打,治標不治本,要徹底解決問題,還是得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不然民間高利貸還是會偷偷出現,換個「馬甲」繼續坑人。
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要遠離高利貸的傷害,最好的方法就是不碰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