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近日發布通知,明確到2024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通用名、廠牌、劑型、規格均相同的藥品(「四同藥品」)省際間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推動醫藥企業價格行為更加公平誠信,促進省際間價格更加透明均衡,維護患者群眾合法權益。(1月8日《光明日報》)
當前在不同的省份,「四同藥品」價格相差懸殊已成普遍現象。比如某葯企生產的常用藥葉酸片,在全國大部分省份的掛網價格都是每瓶12元,但完全相同的這種葯,在個別省份的掛網價格竟然高達30餘元,葯企對多出20餘元的價差無法說明其合理性、必要性。這樣的藥品還有很多,細心的患者或許會發現,自己常用的一種葯,可能存在比較明顯的同葯不同價現象,甚至比外地親戚那裡的售價高出好幾倍。
葯企有合理確定葯價的自主權,並且不同省份的運輸距離、市場規模、交易條件、回款效率等都存在一些差異,省際間的價格略有起伏,這完全可以理解。但市場價格波動有其規律,出現部分地區價格畸高等情形,就不屬於正常的市場行為,而是以地區差異為幌子進行惡意漲價。葯企標價「看人下菜碟」,明擺著帶有價格歧視,將加大這些地區民眾的藥費負擔。
過去部分葯企之所以敢於如此「神操作」,是因為價格監管存在一些短板。比如,長期以來,各省份藥品集中採購平台相互獨立、孤網運行,數據沒有互聯互通。少數葯企利用省際間的信息差制定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但限於信息技術手段,價格主管部門監管價格的效果不夠理想。
但隨著國家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打通省際間信息壁壘的軟硬體條件已經成熟,價格主管部門對藥品潛在的不公平和歧視性高價,已具備了進行全面系統排查的能力,價格監管的信息短板被補齊,少數葯企通過歧視性高價謀取更大利益的「好日子」,或將一去不復返。
就連「四同藥品」的價格也相差懸殊,藥品更換「馬甲」漲價勢必更為常見。給藥品取一個好聽的商品名,或者在劑型或規格上若作修改,從而將「四同藥品」變成「三同藥品」、「二同藥品」,甚至僅是成份相同,其它方面均作偽裝式改動,然後藉機大肆漲價,這類做法更為隱蔽,也更應該納入價格監管的視野。因此,對「四同藥品」的歧視性高價強化監管僅是第一步,接下來還要對不同的漲價方式全面強化監管。
為了降低藥品價格,近年來相關部門採取了許多有力措施,比如全面取消藥品加成、醫保目錄藥品談判不斷擴圍、藥品集中帶量採購「靈魂砍價」頻現等,均取得了顯著的降價效果。但若想守牢降葯價成效,就得及時封堵「四同藥品」歧視性高價等漏洞,避免針尖大的窟窿能透過斗大的風,民眾的看病錢、救命錢仍被一些行為隱性侵蝕。
文/羅志華
圖源/視覺中國
編輯/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