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59歲男子在小區故意投放老鼠藥致多隻寵物犬中毒死亡的刑事案件。檢方認為其行為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結合其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建議從寬處理。法院當庭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文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陳某文當庭未表示上訴,多位被害寵物狗的主人表示認可這一判決結果。
同小區多隻寵物狗接連死亡
牽出投毒案
2025年9月2日上午9時許,在北京出差的阿芝(化名)一覺醒來,就被家人通過視頻消息告知,陪伴她多年的小狗雪納瑞booya,當天在廣州市南沙區某小區遛完回家後突發抽搐,並在送醫途中死亡。
當時拍攝的視頻顯示,9月2日6時30分左右,小狗booya發出難受的叫聲,不到幾分鐘,就躺在地上四腳抽搐,阿芝的家人趕緊驅車把小狗送往醫院。大概6時40分的時候,booya已僵硬無反應,阿芝的家人做了心肺復甦,但到達醫院時,booya還是離開了。
「我們懷疑booya是中毒死亡,聯繫了多家醫院希望屍檢,都被拒絕,最終通過朋友在中山一家寵物醫院保存了它的遺體和胃內容物。」阿芝記得,9月2日中午,她在小區微信群開始看到有寵物狗疑似中毒死亡的消息,「每過幾個小時,就聽到一隻小狗死亡。我們就決定報警查清原因。」
龍女士是同小區的居民,9月5日晚,她帶了7歲的懷孕小狗珍珠在小區附近遛彎。晚上約10時許,珍珠反常地撓房門,「我開門發現它身上非常臟,客廳和陽台全部是它的嘔吐物和排泄物,我立馬意識到珍珠中毒了,一邊聯繫醫院一邊開車,晚上11點30分左右,還沒到醫院珍珠就死了。」9月6日晚,暫壓悲傷後,龍女士也決定報警,希望查清原因。

龍女士被害的小狗。受訪者供圖
9月9日,鄒女士才關注到小區有寵物狗接連死亡的消息。此前9月2日,陪伴她8年的柯基rocco在出門活動後,出現拉肚子等異常癥狀。「我趕回家時,rocco已經走了。」鄒女士說,關注到rocco的活動區域和其他遇害寵物狗的活動區域重合後,她也選擇報警。

鄒女士被害的小狗。受訪者供圖
據多位被害寵物狗主人了解,至少有10位該小區的寵物狗主人,在9月2日後以相似案由報警,這些寵物狗活動的區域基本相似,他們從經常投喂流浪貓的居民處了解到,這一時期後,小區內的流浪貓也顯著減少。在未查明毒源的時候,小區居民在遛狗時基本都給愛犬戴上了口罩等防護設施,防止它們誤食毒物。
案件材料顯示,接警後,警方在現場調查時發現了混有氟乙醯胺類鼠藥成分的豬肉碎,3隻遇害寵物狗的胃內容物中也檢出了相同成分。公開信息顯示,氟乙醯胺類鼠藥是指氟乙醯胺及其水解產物氟乙酸鈉、氟乙酸,屬於劇毒化合物,曾是殺鼠藥。由於其毒性大且具有二次中毒的特點,對人畜毒害較大,國家已明令禁止生產售賣。
2025年10月8日,在同一小區居住的陳某文向公安機關投案,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案卷材料顯示,陳某文投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投毒者被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追究刑責
2026年2月5日下午,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陳某文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一案,併當庭宣判。
判決書顯示,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檢察院在法庭上指控,2025年9月2日0時許,陳某文因長期受小區內寵物狗的噪音、糞便困擾,將老鼠藥與豬肉碎混合後,在廣州市南沙區某小區西區11棟西側草坪、西區北側人行道上草坪、西區北門外馬路中部東西兩塊綠化帶投放了混合了鼠藥的豬肉碎,意圖將寵物狗毒死。

曾被投放有毒豬肉碎的小區草坪,一旁是兒童娛樂設施。受訪者供圖
檢方認為,陳某文投放毒害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陳某文案發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 依法可以減輕處罰。檢方建議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鑒於被告人親屬賠償其中一名被害人並獲諒解,檢方當庭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投放危險物質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庭審旁聽人員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檢方多次在庭上解釋,以這一罪名對該男子提起公訴,是因該男子在小區內道路和小區外馬路草坪綠化帶等地投放鼠藥,範圍包含了小區內部道路、小學門口對出的人行道島台、綠化帶等多個地點,「投放範圍大,投放地點屬於人員往來密集且有幼童經常玩耍過路逗留的地點,危險性大。」

一小學的門口曾被投放有毒豬肉碎的草坪。受訪者供圖
判決書顯示,陳某文在法庭上認罪認罰,對指控事實、 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其辯護人當庭提出 「被告犯罪動機特殊,主觀惡性小,有自首情節,認罪認罰,已賠償部分被害人」等意見,請求從輕處罰。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查明事實與指控一致,被害人鄭某昌(阿芝的家人)、郭某立、戴某峰等人的寵物狗誤食陳某文投放的豬肉碎後中毒死亡。綜合本案的性質、情節、危害後果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法院判決被告人陳某文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庭審旁聽人員表示,案件判決後,主審法官也以「鼠藥投放地點內人員往來密集且有幼童經常玩耍」為由,向被告解釋了其行為的公共危害性。陳某文當庭未表示上訴。
被害人認定的啟示
案件判決後,多位被害寵物狗的主人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法院認定的被害人數量與主張被害的人員數量並不完全一致,至少10位的報警人中,只有3人被列為被害人,另有4人的證言被法院作為證據採納。
幫助被害狗主推動該案的律師向記者解釋稱,寵物狗遭毒害的案件中,大多數被害犬主人都卡在了證據收集這一步,投毒地點是否有監控、如何確定投毒者、怎樣確定投毒劑量和危險品的種類,每一步都很難,而且隨著時間,很多證據都會滅失,本案的多名被害狗主也遇到了這樣的情況。比如,鄒女士在愛犬去世後,想讓它早日入土為安,當天就將它火化,錯失了屍檢的機會,難以提供完整的證據鏈。
前述律師還表示,本案中寵物狗作為私人財產,認定其被害的數量是3隻還是10隻,在財產損失數額上,不會改變被告犯罪行為後果的嚴重程度,「量刑區間不會有實質變化。」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負責該案的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本案僅有三人提供了完整的寵物狗胃裡內容物鑒定證據,其他被害寵物主人提供的證據不足,最終在判決書中,法院以「三名被害人等」的字樣,充分含納了受害人的範圍。
記者了解到,案件判決後,多位被害寵物狗的主人表示認可這一判決結果,不準備請求抗訴或提起民事訴訟。
來 源:封面新聞
編 輯:王 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