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等合法權益,該修訂案給養寵人士划了一條明確的「紅線」。

寵物傷人,主人受罰。
近些年來,因寵物傷人而引發的矛盾層出不窮。小區內,城市道路上,農村馬路邊,因狗致傷、致死的事件時有發生。而關於寵物傷人的規定,也只有民法典里有相關侵權責任的規定,事情發生後,主人最多也只是賠償醫療費用,違法成本低,威懾力度小。但對受害者來說平白無故被狗咬傷,卻是無妄之災,無處申冤。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9條明確規定,飼養寵物致他人受傷,主人將面臨最高10日的行政拘留和1000元罰款。

也就是說,寵物傷人已不再是簡單的民間糾紛,而是違法行為。寵物傷人發生後,主人不僅要面臨賠償責任,還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放狗咬人,主人受罰。
「放狗咬人」也是違法情節,屬狗主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依照本法第51條規定處理。在這裡可以延伸一下,假如對方平白無故放狗咬你,你又沒有和狗打架的經驗,狗又只聽主人的話,本著擒賊先擒王的心理,你可先將主人制服,過程中對主人造成的合理限度的傷害,屬於正當防衛,你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寵物擾民,主人受罰。
本法還規定,飼養寵物打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比如養狗不牽繩在公共場合上跳下竄給他人造成驚嚇、寵物在公共場合隨地大小便、寵物叫喚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等情況,受害人可報警處理,飼養人將面臨警告處罰,警告後仍不改正或者放任寵物恐嚇他人的,飼養人將面臨最高1000元的罰款。

本法關於飼養寵物的規定,從源頭打擊非法售賣危險動物行為,將有效的減少流入社會的危險動物數量。對大眾而言,當遭遇危險動物傷害時,維護自身權益將有法可依。同時,公共空間的安全性也將得到顯著提升。
溫馨提示:養寵是愛好,守法是底線,牽好文明繩,養犬不掉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