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在有兩處揚子鱷自然分布區,分別位於安徽的宣城地區和浙江的長興地區,都建立了自然保護區,前者為國家級,後者省級。雖然揚子鱷數量不多,但都是殘留分布區,物種與環境適合性好。
保護本應是有針對性消除影響大的人類活動,為揚子鱷解除物種瀕危創造有利的環境條件,至於夏天是否太熱、冬天是否太冷,揚子鱷能否適應、如何適應,不應是保護要考慮的問題。因為揚子鱷是古老物種,歷史上的冷熱不知經歷了多少個回合,現在正常的四季輪迴不是障礙。
可是,我們在保護中卻都發展出了冬天把揚子鱷請進暖房過冬,春天再從暖房搬運到室外的措施。尤以安徽揚子鱷保護區動作最大,每次搬進搬出媒體差不多都作為重大保護舉措悉心報道,看到搬運人員泥里水裡抱著個凶神惡煞的揚子鱷也很辛苦。揚子鱷可能也不好受,防咬傷工作人員必須捏牢其嘴巴(吻),裝滿一車拉走,第二年開春循環往複。
揚子鱷是冷血動物,環境氣溫較低時它們就會躲到洞穴中冬眠,冬眠時長可達5個月。那我們為什麼不創造條件讓他們自然冬眠,卻以人工暖房代替洞穴,這不能不令人感嘆,如此保護法保護的還是野生動物嗎,就算是,世世代代可否堅持得了?保護野生動物,不應該干預、改變其生存對策,否則便成了馴養,要有這個分際。
今天看到本月初浙江新聞對長興揚子鱷的報道,標題雖然用的也是寒潮來襲揚子鱷住進「暖房」,但此暖房非彼暖房,其中之一非常接近自然,或者就是自然。說的是飼養員手持稻草沿池塘巡邏,找到土層較薄的鱷魚洞穴,給加蓋稻草為冬眠的揚子鱷保暖。其實這也不用,但人們顯愛心也無妨,不管怎麼樣並未改變其野外冬眠的習性。如果大家對揚子鱷野外自然越冬不放心的話,這個做法可以學習借鑒。
長興也有越冬室,有大些的,也有很小的,室內溫度人為調控,這就不是自然越冬了,可喜的是有一部分在自然越冬。人工繁育打破了揚子鱷自然繁育時間,冬季了還有大批手掌長度的幼鱷,野外肯定無法過冬。同時,人工飼養在水泥池子里,即使成年揚子鱷也無法打洞。這都決定了不得不給揚子鱷越冬配備暖房、人工轉場等。野生動物保護搞得太複雜,人工代價很大,野生動物可能也高度退化中。
《生物多樣性公約》強調物種野外生存能力的可持續性,我們內心肯定也是保護野生動物,生態文明理念要求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國際上也提倡以生態系統方式保護自然,具體到揚子鱷就是該進洞穴要進洞穴,該冬眠要冬眠,要托著其習性搞保護,而不能改變其習性以示保護。建議各有關方面進一步提升保護揚子鱷的價值追求,尊重其習性,力爭有更多的揚子鱷在野外自然越冬,逐步取消人工越冬,使揚子鱷真正成為生態系統中的揚子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