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個很厲害的朝代。明朝皇帝沒有一個孬種,明朝皇帝可以在戰場上被俘,可以城破人亡,可以自殺成仁,但絕沒有一個人逃跑、投降。
明朝任何時候都敢於亮劍,寸土必爭,實力衰弱時候也不怕戰爭。
明朝是一個注重民族大義的朝代,從來不去割地求和,苟延殘喘。最後的大明崇禎皇帝,不願與滿清媾和,誓死抵抗,最後上演了一部寧肯亡於國人而不將國讓於外族的悲壯之歌。
料羅灣大戰是崇禎年間,中國與荷蘭的一場海上對決。
當時的時代背景是,明朝內憂外患。內有崇禎時期的受小冰河期惡劣環境。中國北方長年乾旱、中原和東部數次特大地震、北方瘟疫流行。在北方,特別是李自成造反地區,部份災區,比如地震區,赤地千里、餓殍遍野,百姓吃樹皮甚至餓死,以及因為飢餓而搶劫殺人,搶縣衙都有發生。崇禎時期,招撫鄭芝龍,海上力量日趨強大。外部就是荷蘭急於爭取對中國貿易自由權。料羅灣海戰的起因很簡單,已在歐洲縱橫無敵,有「海上馬車夫」之稱的荷蘭人,企圖壟斷與明王朝的貿易特權。
1633年7月,13艘荷蘭戰船侵犯明朝沿海,崇禎聞訊大怒,傳令務必嚴懲荷蘭。幾場小的戰爭以後,直到10月22日,最終爆發了料羅灣大戰。荷蘭艦隊8艘帆船以及海盜50艘大小帆船 PK明朝水師50艘大型戰船100艘火船對抗。
兩軍剛一交手,荷蘭戰艦就兩艘起火,兩艘被擊沉,其餘受重創潰散。
」料羅灣大捷使荷蘭人不得不屈尊於中國海商集團的實力」。
從此荷蘭人每年向鄭芝龍商的船隊繳納1000萬法郎的進貢,才可以保證荷蘭東印度公司在遠東水域的安全,同時避免了荷蘭本土遭受明朝海軍的進攻。在17世紀的全球水域完全變成了由中國海商一家說了算的天下。
而事實上,料羅灣海戰絕對可算得上是東西方海上力量的大衝撞,幾乎動用了自己在遠東地區所有血本的荷蘭艦隊,面對日落西山的明王朝仍不能戰而勝之。可見,當時明朝時期中國海軍仍然可以橫行於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