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駕怎麼認定今天被大家的關注度非常高,為了方便大家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律師為大家整理了完整關於該問題的所有法律知識和法律法規,大家可以和小編一起來看一看。
普法內容
一、二次酒駕的認定:
1、先前的酒駕已經被相關的行政部門予以認定,並且已經給予處罰;
2、第二次酒駕達到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酒駕的標準;
3、飲酒(經檢測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但不足80mg/100m屬飲酒)駕駛機動車輛。
如果行為人構成刑事犯罪的,可能以累犯進行處罰,承擔刑事責任。
二、酒駕的認定:
1、飲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
2、醉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
三、二次酒駕的處罰:
二次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的,需處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並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如果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則構成危險駕駛罪,造成一人以上重傷等嚴重事故,對事故負全部或主要責任的,則構成交通肇事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