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務員朋友們開始填寫《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公務員財產申報」這件事。
而如何合理合法的申報這些財產?包括自己買的那些保險要不要申報等?也是大家較關心的問題。
所以今天和大家聊一聊關於公務員財產申報那些事兒。
哪些級別的公務員需要進行申報
根據2017年印發的《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需要申報的公務員任職級別主要劃分為6類;
其中包括主任科員以上級別的非領導人員,還有我們常說的國企、央企和事業單位等負責人等都需要進行財產申報。
其中科員幹部級別具體申報詳情,可根據當地省市的通知進行。
哪些項目需要主動申報
根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2020》第四條列第9條事項,需要公務員朋友主動進行申報,具體包括:
1. 本人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等;
2. 本人從事講學、寫作、諮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3.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為收益權或者共有人的房產情況;
4.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的情況;
5.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基金的情況;
6.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投資型保險的情況;
7.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情況;
8.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國(境)外存款情況;
9.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國(境)外投資情況
整體來說就是個人收入和勞務所得、與家人的投資、存款以及企業情況等三大類需要主動申報。
其中有些填寫易錯點還需要大家注意:
比如未滿18歲的孩子,無論是否經濟獨立或者離開父母生活,都統一算作「共同生活子女」;
報告中需要填寫的金額,都是以「萬元」為單位,要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關於房產這一項,即使是配偶婚前財產的房產也是需要填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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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更多填報操作指引,可跳轉閱讀《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怎麼填?一圖讀懂
哪些買過的保險需要申報?
在報告的第四項第6條中提到: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投資型保險的情況是需要申報的。
其中對投資型保險做了界定範圍,包括人身保險投資型和財產保險投資型兩大類;前者人身保險投資型主要包括4類產品:
1. 兩全保險
簡單的可以理解為,即這筆錢我們一定可以拿回來,健健康康存活到滿期,有滿期金返還;保障期間人不在了,會理賠身故保險金的產品。
經常會和重疾險、意外險一起搭配,最好的辨別方式是打開手裡面的紙質(單子)保單,在合同中會註明xx公司xxx兩全保險條款。
2. 年金險
年金險一般是指前期一次性或分期繳納保費,在規定的某幾個年限返年金或者直接規定60歲、70歲開始領取,常見於孩子的教育金規劃和大人養老金的補充。
比如這款保10年的短期年金險,從第3年開始就返還2%的所交保費(舉例交10w返2000),等到第10年健康生存還可以拿回基本保額。
3. 投資連結型保險
投資連結保險簡稱投連險,顧名思義就是融合了保險與投資功能,會設置單獨的投資賬戶,但不承諾投資回報,相當於保險公司利用自身投資優勢運營我們的賬戶,投資收益和損失都由消費者自擔;
還會根據不同的風險承受能力來劃分等級,比如保證收益型、發展賬戶型或基金賬戶等,比較適合具有高風險承受能力的人群投保。
主要提供的保障有因意外或疾病身故保險金、全殘保險金等。
4. 萬能型
萬能險的「萬能」之處在於,它的保費追加、保額調整或者保單價值取出都很靈活,具備壽險的基本保障功能,即發生身故或者全殘時,會賠付對應保險金;
同時會設置一個保底利率,如1.75%或3.0%,也可以理解為它是保本產品,無論未來經濟發展如何,最低都會按照保底利率的收益給到我們。
常見於和年金險、增額終身壽險一起搭配銷售,比如返還的年金可以放入萬能賬戶進行二次增值,規劃孩子的教育金、婚嫁金或者晚年養老金補充等都是很好的選擇。
以上這4類人身保險投資型,是需要進行財產申報的,如果不確定自己買的產品是否符合範圍,可以打開保單看保險條名字款,也可以通過下面的二維碼找到我們提供協助;
同時在填寫時也要注意,像部分產品有主險和附加險,需要按照保單號分別填寫。
哪些保險不需要申報
了解完需要申報的保險產品後,我們可以反推不需要申報的,即不屬於以上類型的保險產品:
如定期壽險、終身壽險、重疾險、醫療險和意外險等,都是不需要申報的;
這類保險基本上以我們的生命和健康為保障標的,而非側重於投資的類型。
1. 終身壽險不需要進行申報
那有朋友也會疑惑,終身壽險不也是用來做資產傳承的產品之一嗎?像特殊的增額終身壽險還可以用來做養老金規劃、資產保值等作用,為什麼也可以不用申報呢?
首先壽險合同沒有發生理賠時,這份財產是屬於投保人的,體現出來的是現金價值;
當不幸發生身故或全殘時,在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賠付的保險金屬於受益人的專屬財產,不在夫妻共同財產和遺產之中;
再一個是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保險金是定向傳承的,它的來源和歸屬都非常清晰,自帶了資產凈化功能。
所以壽險,包括終身壽險和增額壽險不需要進行財產報備,就理解得通了。
不過報告填寫是按照保險條款來進行分類,如條款名稱為xxx終身壽險(分紅型)也是需要申報的。
而且像增額終身壽險還有較強的流動性,比如未來急需用錢,可以選擇減保領取一定金額,隨用隨停;
也可以使用保單貸款功能,最高能貸到80%的現金價值,2-3天就能到賬;
最後還可以考慮退保,直接拿回現金價值,不過前期退保損失較大,一般不建議優先考慮。
所以公務員或者體制內的朋友想考慮增加晚年養老金補充、資金領取方式比年金險更靈活、又不希望做財產申報時,增額終身壽險就是不錯的考慮。
相關閱讀:年終盤點|增額終身壽險有多好
最後的小提:買了定期壽險或者終身壽險的公務員朋友,記得做好受益人指定,否則一旦出險,理賠的保險金會按照遺產來處理。
2. 父母為投保人的保險產品也不需要申報
在所需申報的保險填寫指引中,除了界定申報保險的範圍外,還有一條明確指出:應填報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是投保人的保單。
同樣反推回去得出,如果這份保單投保人不是以上三類,也是不需要申報的。
比如有的公務員朋友買保險不希望做財產申報時:
即可以讓父母作為投保人,ta自己做被保人,來持有或享受這份保單權益;
也可以選擇提供隔代投保的產品,讓父母、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做投保人,ta自己的子女做被保人。
以上這兩種情況,本人、配偶和子女都不是投保人,也就不屬於財產申報的範圍了。
最後的碎碎念
總的來說,公務員財產申報的項目中,保險這一塊主要集中的投資型產品上,像大家通常配置的定期壽險、終身壽險、重疾險、醫療險和意外險都不需要申報;
最後還要提醒各位公務員朋友:記得按時並完整的申報這些項目,如果出現漏報瞞報行為,情節比較嚴重的情況下,有可能會受到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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