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世紀,英國社會對於「貴族」一詞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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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究 13 世紀英國社會各個階層的發展現狀以及與王權之間的關係之前,有兩點需要提前做出說明:一是為何選取 13 世紀作為研究的時期,選取這一時期有何特殊意義。

二是為何選擇貴族、教士和市民三大階層作為研究的對象,其他階層為何不作說明。

13 世紀在英國歷史中可以說是一個承上啟下時代,既體現了中世紀時期傳統的社會特徵,也顯現出向近代轉變的新興現象。

無論是從社會階層、政治結構還是社會架構等方面,這一時期表現出的時代特徵發生了很大變化,最能體現中世紀英國社會的概況。

13 世紀以前,無論是諾曼王朝還是安茹王朝,英國國王都是跨海而治。

獅心王」理查在位時期,國王更是常年征戰在外,在歐洲大陸的時間遠遠多於國內,長期如此必然造成國王對國內統治的疏鬆,導致國王的存在感不高。

然而到了 13 世紀之後,尤其是「失地王」約翰以後,英國國王在歐洲大陸的領地越來越少,英王去歐洲大陸的次數也大大減少,對歐洲大陸的介入也越來越少,看上去越來越像是「英國的國王」,英王對國內之事干預增多,對國內統治越來越強,與貴族之間的矛盾也越發的明顯。

14 世紀英國與法國之間發生了一次較量,其本質上屬於領地之爭。

由此可見英法兩國的王權在不斷的加強,兩國王權的不斷加強最終導致的必然是軍事衝突。

英國王權的加強也是這一時期英國政治方面最大的特徵,與各階層之間的聯繫不斷加強也成為了發展的趨勢。

除此之外,公元 14世紀,英國爆發了農民戰爭,自此以後農奴制逐步瓦解,中世紀的時代特色逐漸褪去,近代的特色逐漸顯現出來。

因此13 世紀是英國中世紀史當中較為奧型的時期,也是英國中世紀發展的鼎盛時期,最修體現中世紀特色,因此筆者選擇 13 世紀為研究時期

中世紀英國的社會階層有著不同的劃分方式,也有許多的社會等級,較為奧型的有三個等級為:騎士、教士和農民。

騎士階層作為國家的統治階層,主要通過武力軍事服務於社會,扮演著國家的保衛者,國王也屬於騎士等級之列:教士階層作為神學宗教與世俗世界的橋樑。

通過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宗教儀式服務於人民,扮演著祈禱者的角色:而農民階層是社會辛勤的勞動者,主要通過勞作來服務社會。

對於這三大等級的劃分,不僅在中世紀時期得到了人們廣泛的認可,而且近代研究英國中世紀的學者專家們也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在論文寫作過程中,筆者選擇了騎士與教士兩大階層作為研究的對象,之所以不選擇農民階層,主要是因為本文是以英國民主國家的形成為主題,主要的研究對象是影響中世紀英國政治走向的社會階層。

在英國民主國家形成的過程當中,王權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在整個中世紀時期與王權密切相關的階層有貴族、教士和市民而英國中世紀農民階層對政治的影響是間接的、細微的,因此筆者並未選擇農民階層作為探究點,而是從貴族、教士和市民這三大階層入手,探究中世紀英國王權發展的軌跡,進而探究王權在英國民主國家形成過程中發揮的作用

除此之外,對英國中世紀農民階層的研究,因為農民階層對英國中世紀的政治影響,尤其是對英國王權發展的直接影響相對較小,而且在國外有英國著名馬克思主義史學家羅德尼·希爾頓 (Rodney Hillton,1916-2002),國內有侯建新、徐浩和黃春高等先生的研究已比較全面和系統。

鑒於上述情況本文便省略對中世紀英國農民階層的分析

之所以選擇市民階層為研究對象,主要是因為中世紀時期英國市民與權之間的博弈是英國歷史發展的重要線索之一。

13 世紀的英國,英國許多城市通過各種方式獲得城市特許狀,其市民也擁有了相當的自由權利他們通過手工業行會參與到城市管理當中,經過一系列努力成功在議會中獲得一席之地,在英國民族國家產生過程中作出了重要的貢獻在 13 世紀英國的社會階層結構體系中,貴族階層是至關重要的一部分。

英國的貴族們享有煊赫的身份與權利,在政治、經濟和社會各方面都被賦子了特權,他們高居整個社會上層,無論是財富等級還 是權力結構,貴族階層無疑問居於優勢地位。

關於「貴族」一詞的界定,其實早在盜格魯-撒克遜期間,「貴族」(ealdormen)詞就已然呈現在人世間,它一般是用來稱呼那些生活在英格蘭的俗貴族,還有一種稱呼叫「貴人」。

在各王國的貴族們曾被稱為「哥塞特」(gesiths》,意思就是「國王的夥伴」或「首級頭目的肩從」。

"後來的學者在研究英國早期特許狀時,證實了國王與他們之間存在著一種「恩賜與履行責任」的主從關係,因此「貴族」一詞在公元 6-7 世紀的出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成為後世研究英國貴族起源的重要依據9 世紀左右,「哥塞特」逐漸變為「塞恩」 (thegn),原意是「為他人服軍役者」。

但「塞恩」與「哥賽特」有著細微差別,主要表現在塞恩的服務對象比哥賽特要多,他不僅服務於國王,也可以服務於貴族。

這一細微之處足以說明塞恩群體內部也出現了等級差別,如同後來的貴族可以分為公、、伯、子、男到了10 世紀前後,「ealdormen」一詞往往用來指高級塞恩,其實就是大貴族.這些人出身就與眾不同,與王室關係密切,身份高貴或者得到國王重用,大量的封地是他們的標配,所以,「ealdormen」一詞慢慢又具有了「伯爵」或「方伯」的內涵意為「地方統治者」。

11 世紀之前,不列顛世俗貴族大抵分為兩類,一是具有大量封地的「伯爵」,即大貴族:二是仍然需要服務於國王或大貴族的塞恩

諾曼征服之後,原本的貴族等級 體系土 崩瓦解,教會貴族和世俗貴族之間的邊界也不再嚴格區分,逐漸變得模糊。

當然,不可忽視一點是這一時期「貴族」的概念有著廣義和獲義之分,廣義的貴族包括騎士之上的末級封臣,總數達千名以上」,而獲義的貴族僅僅指那些身居宮廷要職僧俗顯貴,總數不過兩百左右。

其中世俗貴族佔主體,兩級主教和大修道院院長加起來也不過僅達百人廣義上的貴族(aristocracy)逐漸開始普及,這一詞除了用來稱呼大貴族以外,還用來稱騎士在內的小貴族。

經過段時間的發展,貴族體系逐漸完善,五級貴族製成熟,為了方便區分貴族當中的不同群體,便使用 Peers 以及集合名詞 nobility 和 Peerage 專稱上院大貴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