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昪(biàn),生卒年不詳,籍貫不詳,南宋、金時期南宋宦官,內侍省押班甘澤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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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昪是內侍省押班甘澤的養子,甘澤去世後,其也累遷到了內侍省押班的職位。宋孝宗乾道年間時,宋孝宗趙昚非常親近信任甘昪,甘昪遂因此得以掌握權勢。
當時,臨安府知府胡與可在做小官的時候,曾經向臨安的一位富商馬氏索要錢財,卻沒能滿足他的慾望,因此便懷恨在心。等到胡與可當上臨安知府時,馬氏因為販賣官鹽超出規定限額而被捕入獄。胡與可便暗示主管官員,要按販賣私鹽的罪名給馬氏定罪,但是負責審理此案的御史陳升卿秉公辦案,推翻了對馬氏的不實指控。
而甘昪的兒媳婦便是胡與可的女兒,甘昪遂暗中為自己的親家胡與可出力,在趙昚面前誣陷陳升卿,說陳升卿是為了替富豪馬氏辦事,從中收受了高達一萬緡錢的賄賂。趙昚聽後便起了疑心,遂下令給馬氏定罪,結果馬氏被流放到了嚴州,陳升卿也因此被罷免了官職。
其時,曾覿以節度使的身份主管京城宮觀祠祿,王抃以文官閣門司長官的身份兼任樞密院都承旨,甘昪則是入內內侍省的押班。三個人互相勾結,形成一股勢力,許多缺乏廉恥的士大夫便爭相依附他們。
後來,曾覿死了,王抃也被驅逐,只剩下甘昪還在掌權。著名理學家朱熹曾極力向趙昚揭露甘昪的奸惡。趙昚說道:「甘昪是德壽宮(宋高宗退位後居所,代指高宗)推薦給我的,說這個人有才能。」朱熹反駁道:「姦邪之人如果沒有才能,又怎麼能打動君主(人主)呢?」甘昪掌權將近二十年,濫用職權、招納賄賂。後來,在科舉考試中,狀元黃由在策論答卷中也曾明確提到甘昪的劣跡。
最終,趙昚終於覺察到了甘昪的奸惡行為,遂給他定罪,抄沒了他的家產。甘昪最終被廢黜,並死於貶所。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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