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望之,生卒年不詳,字景蕭,宣德(今河北宣化)人,祖籍臨潢(今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南宋、金時期金國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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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望之的祖先是臨潢人,在遼國末年全家遷移到宣德(今河北宣化)。金太宗天會年間,曹望之作為優秀平民子弟被選拔為充女真文字學生。曹望之十四歲時,學業完成,被授予西京(今山西大同)教授,後任元帥府書令史,遞補為正令史,又調任行台省令史。
金國朝廷記錄他擔任教授的資歷,加授其修武校尉官階,任命為右司都事。吏部侍郎田珏一向輕視曹望之,曹望之希望結交他卻不被接納,曹望之遂與蔡松年、許霖一起羅織罪名製造了,針對田珏等人的黨人獄案,後改任行台吏部員外郎。海陵王完顏亮任宰相時,曾寫信拉攏曹望之以圖私交,曹望之卻沒有順從。
金海陵王天德元年(1149年),曹望之調任同知石州(今山西離石)軍州事,因事獲罪被免職。後因逢母親喪事守孝,很久之後,曹望之才被任命為絳陽軍(今山西新絳)節度副使,又調入京城任戶部員外郎。
金國朝廷下詔購買一萬頭牛分發給遷居南京(今河南開封)的按出虎八猛安部時,曹望之主管分發事宜。契丹人首領撒八反叛時,曹望之負責將八萬件兵器鎧甲從洺州(今河北永年)轉運到燕子城(今河北張北)。他還曾負責運輸八十萬斛米糧經由蔡水(汴河支流)進入淮河,供應討伐宋朝的各路金軍,期限定為一天,他仍按期完成任務,升為戶部郎中,完顏亮特賜其進士及第的榮譽。
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年),討伐契丹人首領窩斡叛亂時,曹望之又主管軍糧供應,發放供給有節制,總共節省糧食三十萬石,節省飼草五十萬石。元帥府將捷報上報朝廷後,有人提議就此停止糧草轉運,曹望之則認為首惡尚未誅滅,不可放鬆戰備。
不久,大軍繼續追討叛軍時,果然依賴他儲備的糧草得以接濟,曹望之因功陞官階一級,兼任同修國史。他請求在大鹽濼(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境內鹽湖)設立官方機構專賣食鹽,允許百姓用米交換食鹽,這樣百姓聚居形成村落,可以鞏固邊防,其好處無窮。金世宗完顏雍採納了他的建議,後來在此地總共貯米二十餘萬石。等到東北路發生饑荒時,這些存米救濟了無數災民。
大定三年(1163),世宗皇帝說:「自從正隆年間(海陵王年號,1156-1161)戰事興起,農桑生產荒廢,猛安謀克屯田大多不合法規。」下詔派遣戶部侍郎魏子平、大興府少尹兼同知中都轉運使事李滌、禮部侍郎李願、禮部郎中移剌道、戶部員外郎完顏兀古出、監察御史夾谷阿里補以及曹望之分路巡視勸課農桑,查訪官員的善惡得失。曹望之回朝後上奏,請求裁汰各路官府中的胥吏,認為可削減一半。皇帝下詔胥吏編製維持原狀。於是開始禁用輔助吏員的「貼書」。(曹望之)升任本部(戶部)侍郎,負責核查並修繕皇宮的財物開支,費用大為節省。又因功勞晉陞官階,皇帝召見勉勵他。
曹望之的家奴袁一涉及妖言妄語,大興府審訊此案。曹望之害怕(受牽連),派戶部令史劉公輔向大興府少尹王全打聽案情,王全將案件詳情告訴了劉公輔,劉公輔又轉告了曹望之。御史台上奏彈劾劉公輔泄露案件內情。皇帝說:「妖妄的言論,為什麼會互相傳告?」於是,曹望之被判處杖刑一百下,王全杖刑八十下,劉公輔杖刑一百五十下,並罷免官職。
不久,運河淤塞不通,完顏雍出城郊遊時看見了,便詢問原因。主管官員奏報說道:「戶部不肯籌劃疏通,年深日久才導致這樣。」完顏雍遂責備曹望之道:「有水路運輸不疏浚治理,卻用陸路運輸,煩勞耗費民力,罪責在你們身上,你們去治理它吧。」
尚書省又奏報說預計需要動用幾萬民夫。完顏雍說道:「正值春季耕作時節,不可勞擾百姓。用宮籍監戶(宮廷管理的戶籍人口)以及抽調東宮、諸王府的侍從人員充當勞役,如果還不夠就用五百里內的軍士補充。」
《太宗實錄》修成後,監修國史紇石烈良弼被賞賜金帶一條、重彩(高級絲綢)二十匹。同修國史張景仁、劉仲淵、曹望之都按等級賞賜銀錢和絹帛。曹望之卻感嘆賞賜微薄,曾對人說道:「不過是栽花接木(指修史這類文案工作)卻能加官晉爵,真正勤勞做事的人卻得不到升遷。」 不久,張景仁升任翰林學士,曹望之又說道:「好處只給別人安排方便,唯獨漏掉我了嗎?」
完顏雍聽說後,將曹望之外放出京任德州(今山東陵縣)防禦使,並對他說道:「你為人有才幹能力但內心不忠誠。朕上次去安州(今河北安新)春獵,有人說你沒有侍奉君主的道義。朕告誡臣下,有過失就應當諫諍。你只是表面順從,退朝後卻誹謗議論,這是不忠不孝。你從五品官起家升至四品,《太宗皇帝實錄》修成後,特別賞賜了銀錢絹帛,你不思考盡心報效,只覬覦官位賞賜。如今將你外放,應當洗心革面改變想法,不然連自身也難保。」曹望之到德州後,有仁惠的政績,百姓為他建立了生祠,後改任同知西京(今山西大同)留守事。
後來,曹望之上書論述應興革的有利之事:其一,論說山東、河北地區的猛安謀克與百姓雜居一處,百姓多失業。陳州(今河南淮陽)、蔡州(今河南汝南)、汝州(今河南汝州)、潁州(今安徽阜陽)之間土地廣闊人口稀少,應遷移百姓去充實那裡,並免除他們幾年的賦稅以安撫他們。
其二,論說薦舉制度的弊端在於徒有虛文而無實效。宰相提拔的是他所認識的人,不會提拔他不認識的人。朝廷內外官員所舉薦的人往往也不被任用,有時還會被指責為結黨,官員們便不敢再舉薦。應命令宰相執政每年舉薦三品官兩人,御史大夫以下朝廷內外官員任職期滿時舉薦兩人,自此以下按品級遞減。
其三,論說鎮守邊關的將帥及沿邊州縣官員盤剝軍民,擅自徵發力役,應每年派遣監察御史輪流巡察。邊境部族有訴訟案件,招討司不得擅自派遣沒有官職身份的人去審訊判決,應從尚書省吏部和有官職出身的女真、契丹人以及縣令、縣丞、主簿中選擇廉潔能幹者,依據當地風俗,大致制定條例,力求簡便易行。邊民缺糧官府救濟給米,路途遙遠負重難行,百姓往往到倉庫低價賣掉就走,官府可按人口支給現錢,則官府百姓雙方都方便。
其後,曹望之又論述六個鹽場任用人員一事,建議應讓戶部公開評議選拔舉薦。論述漕運管理,主張先計算沿河倉庫現有存糧多少,通州(今北京通州)倉庫能容納多少,京師(中都,今北京)每年的耗費多少。現今靠近黃河的州縣每年稅收有的僅六七萬石,繳納時貧苦百姓要承擔納糧入倉的費用,富裕人家則收取轉運輸送的利益從中盤剝,應該按實數核定稅收數額。
曹望之還論述了民間私鑄的錢幣低劣粗惡,應當用五百文官錢兌換一千文私錢,限期一個月換完,過期不換的按「銷毀官錢法」(或禁止私錢法)懲治。論述各州府徵發的力役錢物管理,應由戶部頒發加蓋官印的白冊簿,讓他們全部登記清楚,以便等待審查查閱,有畏懼逃避不登記的予以治罪。論述工部營造工程徵調物資,妨礙百姓生計。曹望之建議對各路射糧軍(後勤部隊)適當限定人數,讓他們練習武藝,期望三年後訓練成軍,以此來免除徵調民夫。奏疏呈上後,建議大多被採納。
後來,曹望之以戶部侍郎的身份在北疆邊境代行六部事務,後被召回朝廷任命為戶部尚書。完顏雍訓誡其道:「你以前擔任侍郎時,因不忠被外放地方任職,朕念你相當熟悉錢糧事務,所以委任你以尚書的重任,你應當改正以前的過錯,以求取得新的成效。」
當時,戶部尚書高德基因給官員高估折算俸祿粟米價值而獲罪貶官,完顏雍考慮到曹望之在支出上吝嗇、精於算計,或會以高德基為前車之鑒。曹望之上任後,完顏雍便又派人告誡他道:「不要因為高德基的事便壓低粟米的折算價值,關鍵在於公平估價而已。」
金世宗大定十五年(1175年),新宮殿落成,完顏雍巡幸新宮後,敕令曹望之道:「新宮中所需要的東西,不要從民間索取。」有一對善良的平民夫婦將自身抵押給東京(今遼寧遼陽)留守完顏彀英家,約定期限到了卻不放他們離開,尚書省下文要求東京審訊處理。曹望之曾進言說完顏彀英身為留守,他的同僚必定會徇私包庇,不肯徹底追究,應移交其他州審理。
曹望之長期熟悉政務,有治理錢糧事務的名聲,但性情剛愎自用,相當的沾沾自喜、鋒芒外露,並覬覦著宰相的職位。而刑部尚書梁肅自宋朝回國後,完顏雍曾想任命他為宰相,卻很久沒有任用,梁肅亦很愛炫耀自己以求升遷。完顏雍曾對左丞相紇石烈良弼說:「曹望之、梁肅急於被人賞識重用,屬於急躁冒進。」遂外放梁肅為濟南府尹。
過了幾年,完顏雍才召回梁肅任命為參知政事,而曹望之最終在戶部尚書任上去世,時年五十六歲。完顏雍很惋惜他未能等到被重用,遂賜錢三千貫,敕令官員前去祭奠,贈送治喪銀五百兩、重彩(高級絲綢)二十匹、絹二百匹,並任命其子曹淵為奉御(宮中近侍),曹澤為筆硯承奉(文書官職)。
後來,尚輦局(掌管御用車輦的機構)曾舉薦一位有出身的官員,年紀六十多歲,認為他還能勝任事務。完顏雍說道:「我難道是捨不得給這種人官職嗎?只是這種人專門把盜竊官錢作為謀生手段,不可任用。」並想更改監察官員的規章格式,遂就此詢問戶部尚書劉瑋。劉瑋卻害怕監察官員誹謗自己,不肯據實回答。完顏雍遂又想起曹望之,嘆道:「劉瑋不如曹望之敢於行事啊。」
曹望之起初不學習,等到其顯貴之後,才漸漸知道讀書,遂刻苦自學以達到自己期望的學識,曾著有詩集三十卷。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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