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將道德問題升格為政治問題,裹挾民粹思潮,才是真正有損校譽與國格。
去年12月的上海major,zeus受邀參加其中的表演賽。賽後,這位來自烏克蘭、在cs電競歷史上頗具影響力的前職業選手,在粉絲群里發布了一系列關於一名中國女粉絲的私密照片與視頻。據悉,當時這名女粉絲李某某是從大連遠赴上海,並且還正處於一段戀愛關係中。
由於涉及隱私泄露、情感道德、電競名人等多個流量密碼,相關內容很快被公開傳播,並迅速成為互聯網上的一樁談資,但當時事情的影響也僅限於此,當事雙方沒有受到太多實質性的影響,相關討論也很快就淹沒在了更新更勁爆的互聯網熱點中。

然而7個月後,大連工業大學在學校官網上發布了一則關於李某某的公告,公告中,李某某被校方以《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第六款、及《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十九條第六款為由,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
至此,一場關於李某某的「獵巫運動」正式開始。
先是「審判者」校方,公然將李某某的全名在官網上披露;隨後是「行刑人」,各大媒體和社交平台在報道新聞、製造熱點時,也明晃晃地將李某某的名字擺在首位;最後,大批網民舉著火把,在相關內容下拍手稱快。
幸運的是,2025年不是中世紀。校方處罰登上熱搜後不久,網路上也立即出現了第二種聲音,胡錫進等kol公開對校方處罰的合理性提出了質疑。這與我們的觀點不謀而合,校方從道德問題出發,對學生進行處罰,本身合乎情理,但處罰尺度與處罰過程經不起推敲。

從法律法規的層面處罰,這些質疑完全站得住腳。公眾號青年律師fighting指出,學校執行的處罰與適用法律不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30條是關於「退學」處理的規定,不是「開除學籍」的依據。其次,僅以學校內部規定剝奪公民受教育權也屬於違法行為,這兩者均為行政違法。最後,學校在公告中公開李某某名字,侵犯了後者隱私,屬於民事侵權。
僅討論事件本身,學校的處罰也顯得過於荒謬。公告開除理由中援引的學校內部章程是:「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有損國格、校譽的,視情節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國格作為國家尊嚴的象徵,應與外交、主權等公共行為關聯,而非個體私生活,校譽也是這般道理。而學校將李某某開除學籍,看似意在警示教育,實際上是轉嫁矛盾、推卸責任。
相比對外追責外籍選手,對內反思教育缺失,切割一個私德有缺的個體更容易。而用道德口號掩蓋制度缺位,迴避懶政的結構性問題,將道德問題升格為政治問題,裹挾民粹思潮,才是真正有損校譽與國格。
站在更高的角度去看,公權力也不應該是審判個人私德的利刃。再退一步來說,審判的也不應該是一個大學生,一個隱私泄露事件中的受害者。現代法治要求公權力遵循謙抑性原則,大連工業大學雖然不是這條原則下的討論主體,但對私「法無禁止即可為」、對公「法無授權即禁止」是當今法治社會的人文底色。
真正的權利,不在於對受害者的苛求,而在於對弱勢者的悲憫與對權力邊界的敬畏。但顯然,作為公權力的另一種形式,大連工業大學即沒有人文關懷,也缺乏對法治的敬畏。

接下來,我們還需要將視角聚焦回電競,我們的老本行,也是這場「獵巫行動」的源頭。這次事件的「爆炸」,行業很難置身事外,也不該置身事外。
如今情況是,當院校對李某某的處罰尺度已經成為社會爭議事件,無論此次事件最終會走向何處,始作俑者zeus的「罪名」是板上釘釘的。與此同時,這一事件又因電競賽事而起,也意味著「電競」「選手」與事件的強相關。
選手本身就是外界了解行業的和核心窗口,恐怕,zeus會造成一場覆蓋大量電競選手甚至整個行業形象的「aoe」殺傷。值得更加嚴肅對待的是,事件發生和事態升級都在國內。以前我們總說,電競在國內是有「原罪」的,即便是亞運會,官方對待電競的態度仍然極為謹慎。
不誇張地說,行業形象一直是國內廠商、從業者們的建設大方向,也是大家的「軟肋」。即便在國際層面也是一樣的,整個行業目前正處於走入主流視野的關鍵階段,電競世界盃正在舉辦途中,電競奧運會也將接踵而至。
這個檔口下,整個行業要攻克的最大難題,並不是選擇哪些項目來競賽,也不是能否把全球最有影響力的電競明星、電競隊伍聚集到一處,而是我們能否真正在大眾認知層面讓電競世界盃、電競奧運會名副其實。
所以我們能看到的是,越來越多賽事在積極塑造選手形象,包括越來越多的選手也在積極展示自身的正向精神,尋求從明星到榜樣的蛻變。
這些負面事件對行業的傷害遠高過對zeus的影響。
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們並不知道如何阻止zeus繼續「逍遙法外」。由於電競與傳統體育的差異,行業目前並無統一的管理組織(以前也很難誕生),即便在電競世界盃與電競奧運會的助推下,或許我們很快就能看到這樣的角色誕生。同時,各國家/地區的電競協會對當地行業的管轄力度也參差不齊。
這種現狀下,此次事件爆發的輿論爭議最終不僅很可能遷怒於電競行業以及電競選手這個集體,並且,行業尚未發展完善的管理體系也有可能被外界視作「不作為」,很容易形成新的輿論攻擊點。
最後,我想說,即便zeus事件演變至今,成為主流輿論中的焦點事件,它引起整個行業重視的可能似乎也不太大,當然,這並非因為行業不作為,而是大家可能並不知道誰能扮演有所作為的角色。
既然這樣,不妨我們也發揮輿論的力量:誰砸我們的鍋,我們就一起砸掉他的碗。
當然,一些補救措施也並不需要完全聚焦於如何「嚴懲兇手」,在這一事件的警鐘之下,行業更應聚焦於如何長久保證同類事件不會再度發生,無論是加強從業者在道德層面的教育與約束,還是成立相應的組織或機構進行監管,為了保證行業環境與形象的健康,這些都是必須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