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看到的旗袍,是女性的穿著專利,它已經成為中國女性的標誌性民族服裝。而其實,原本的旗袍不分男女,男子穿旗袍也是正常的裝束。
當然了,這種「旗袍」和現代意義上的旗袍,又有所不同。這種服飾的產生,與清朝的建立者皇太極有很大的關係。
1636年,皇太極在盛京皇宮舉行受尊號禮,正式稱帝,定國號為「清」,改元「崇德」。新朝建立,在討論服制時,一些滿、漢大臣多次勸說皇太極放棄旗人服飾,改用漢人服制,卻被皇太極拒絕。這位即位後一直提倡「參漢酌金」、推崇漢族文化的首領,對堅持本民族特色有著自己的考慮。他對大臣們說,「射獵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國之經」「我國家以騎射為業,衣服語言,悉遵舊制,時時練習騎射,以備武功」,並「使後世子孫遵守,毋變棄祖宗之制!」由於皇太極的一再堅持,旗裝便成了大清的國家禮服。
因滿族實行八旗制度,所以「旗人」所穿戴的袍式服裝自然也稱之為「旗服」「旗袍」,滿語稱「衣介」。一直到民國時期,旗袍一直都是滿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著的服裝。其風格在一定程度上與早前的金、元服飾有所相似,分為單、夾、皮、棉四種,又分男女兩大類。清初男子旗袍為圓領、大襟、箭袖,四面開衩,系扣袢,腰中束帶。四面開衩是為了騎射自如。作為生活在東北地區的游牧民族,其衣服自然與適應馬背上的生活息息相關。旗袍的這些特點,也恰恰都與此相關。
崇德元年(1636),改國號為清後,皇太極制定了一系列宮廷服飾制度,最後強調:「其衣服、馬鞍、轡頭、馬韂、翎管、坐子,有仿上越分備用五爪龍、鳳凰、黃緞者,概行禁止。不得穿用黃衣,倘有先製成者,俱令拆毀。上述各項,倘有仿御用式樣仿造者,著嚴行禁止。」
旗袍人人可穿,但五爪龍的黃袍變成了皇帝的專屬服裝,比如瀋陽故宮珍藏的這一件「皇太極御用黃色團龍紋常服袍」,就是皇太極獨家使用的圖案和款式,可謂「天字第一號旗袍」。
清 皇太極御用黃色團龍紋常服袍
雖然是「天字第一號」,但這件清朝的創立者所穿的龍袍,和他的子孫們所穿著的龍袍相比,顯得過於清簡樸素,沒有那麼繁複的花紋和工藝,也沒有那麼名貴的織工,甚至在材料上,也有很大的差別。這也很好理解,這件樸素的龍袍,恰恰反映了清朝入關前的宮廷服飾特徵和其承載的社會歷史狀況。畢竟王朝初創,還沒有條件那麼鋪張。
這件皇太極御用常服袍是目前極少數留存的皇太極所用傳世品,製作於後金天聰至清崇德年間(1627—1643),為典型的滿族早期男式長袍樣式。這件袍身主體由黃色織錦緞製成,緞面暗綉開光五爪雲龍紋、雲紋、萬字紋圖案,風格樸素不張揚,與入關之後的清帝服飾相比,體現了清政權統治力和國力的變化程度。袍服為右衽大襟(捻襟)式,香色織錦龍紋護領,袍服兩袖為窄袖設計,方便騎射和保暖。
值得注意的是這件龍袍的袖子,袖端為半圓形袖頭——箭袖設計,這是清代服飾的顯著特徵之一。箭袖是為射箭方便,滿語稱「哇哈」,因其形似馬蹄,故俗稱「馬蹄袖」。箭袖最初的設計意圖完全是出於實用功能,冬季狩獵時袖頭放下蓋在手背上,既能保暖,又方便射箭,充分體現了騎射民族的生活習俗。其實,在東北苦寒之地,冬天將雙手放到袖子裡面來防寒,至今仍是一種普遍現象。
清 皇太極御用黃色團龍紋常服袍
在關外,箭袖平日挽起,放下禦寒是一種常態。入關後,箭袖多在行禮時才將袖頭放下,平時挽起,其實用性逐漸向禮制的方向發展。
皇太極的這件「龍袍」,領口、開襟及左右箭袖部位為石青色地片金織錦雲龍紋,袖端用藍素緞製成。袍里為月白色暗花綾面,面、里之間以薄棉縫製而成,應為春秋季節所穿袍服,類似於東北地區人們常備的「二棉襖」。
冬天的時候,應該還有更厚實的旗袍。在秋冬的過渡期,在棉袍外往往套一件長到肚臍、四面開衩、對襟的短褂,俗稱馬褂。長袍外面罩馬褂,也是為了騎馬方便,稱作「長袍馬褂」。馬褂在清初僅限八旗士兵穿著,後來逐漸盛行於民間。
皇太極的這件常服袍作為清初重要的皇帝御用服飾,其形制、色彩、用料、紋飾等諸多方面都與入關後的宮廷服飾有著較大不同,反映了清朝帝王服飾的較大變化。這也是瀋陽作為「旗袍故都」的發展見證之一。
瀋陽日報、沈報全媒體記者:詹德華
編輯:王沛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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