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在安徽績溪的一個偏遠的小村莊里,一場別開生面的新式婚禮正在舉行,新郎身穿西裝禮服,腳穿黑皮鞋。
新娘既沒有穿華麗的禮服,也沒有頭蓋紅蓋頭,更沒有美麗的白紗,而是身著大花襖大花裙。
新郎正是民國風流才子、北大校長鬍適,新娘則是大字識不得幾個的鄉村小腳女人江冬秀。
婚禮現場,沒有鞭炮齊鳴、沒有敲鑼打鼓,更沒有拜天地拜父母。
有的只是交換戒指,以鞠躬代謝親朋好友。
這場婚禮,江冬秀等了13年,從一個花季少女等到了大齡剩女;這場婚禮,胡適逃了13年,從一個留洋青年變成了27歲的「老新郎」。
這場一腳踏入新時代,另一腳還停在舊社會的婚禮,也成為了民國史上「七大奇事之一」。
在諸多文人拋棄糟糠之妻的年代,江冬秀能和胡適相扶到老,憑藉的是她那一腔孤膽和一把菜刀。
父母之命
胡適與江冬秀既是同鄉又有親戚關係,江冬秀比胡適大一歲。
江家是當地有名的望族,而胡適家到了他這一輩已經沒落了。
有一次,江冬秀的母親帶著她去舅母家走親戚,恰巧胡適的母親帶著兒子也在姑婆家(胡適母親的姑姑),而胡適的姑婆就是江冬秀的舅母,如此說來,兩人還隔著輩分。
江母一眼就看中了胡適眉清目秀,氣宇不凡,便有意將女兒許配給她。
不過,胡適的母親一開始並沒有看上江冬秀,胡適給的理由有三:
第一,江冬秀比胡適大一歲,當地有「男可大十,女不可大一」的說法。
第二,江冬秀屬虎,民間認為,女屬虎命硬,克夫家。
第三,兩家地位懸殊,江家是名門望族,而胡家因為胡適父親的去世已家道中落。
大膽猜測,以胡適之性,大概是沒看上16歲的江冬秀,江冬秀也確實不是胡適所喜歡的女子的類型。
從胡適後來的那些情人可分析,他喜歡名媛,有知識,有遠見,有貌美的,無疑,江冬秀一樣也沒挨著邊。
不過,最終在算命先生和私塾先生等人的撮合下,胡適的母親還是答應了這門親事。
遠渡重洋
親事定下之後,胡適便去上海求學,最終以滿分的成績考取了庚子賠款留洋的機會。
在美國康奈爾大學留學期間,是江冬秀一直在替他盡孝,盡心侍弄婆母,這一切胡適母親都看在眼裡。
胡適的母親幾番催促他回國完婚,可是都被胡適以學業為重,要努力出人頭地為由給一拖再拖。
後來,胡適在美國認識了第一個情人韋蓮司,韋蓮司是個個性張揚,見地不俗的畫家,是她打開了胡適了解女性的大門。
就在兩人打得火熱的時候,胡適完全忘記遠在家鄉的江冬秀。
不過他們的戀情卻傳到國內,更甚者傳胡適已經在國外結婚生子,傳得有模有樣,胡適的母親恐婚事有變,便寫信裝病要求兒子回來完婚。
這場面就如當初魯迅母親騙他回來娶朱安如出一轍。胡適是個極孝順的一個人。歸國的日期盡在眼前,他和韋蓮司的愛情最終因為中西文化的阻隔而擱淺了。
不過,就算他最後娶了江冬秀,和韋蓮司依舊保持著聯繫,分別之後,韋蓮司發覺自己已經深深愛上了這個東方男人,一輩子再也沒有嫁過別人。
一把菜刀的「婚姻保衛戰」
1917年,27歲的胡適最終和28歲的江冬秀在老家喜結連理。
在這場婚禮上,出現了那個差點撼動他們婚姻的那個人——曹誠英。
曹誠英是胡適三嫂的胞妹,作為伴娘出現在婚禮上,而那時她才15歲。
後來,胡適在杭州養病,曹誠英正好在當時浙江女子師範學院上學,而且剛和自己的丈夫離婚。
聽聞了表妹的遭遇之後,儒雅的胡適給予了很多的安慰,這對從小就不被父母寵愛的曹誠英而言,猶如春風一樣,撫慰著自己的心靈。
曹誠英的愛,直白熱烈,不像江冬秀那麼無趣,也不像韋蓮司那般克制理性。
陽春三月,煙霞洞內,胡適和曹誠英成雙入對,好不快活。
可憐遠在北京的江冬秀還擔心胡適照顧不好自己,對於曹誠英前去照顧胡適,心裡萬分感謝,實際上她不知,那個表妹已經在撬她的牆角。
步入中年的胡適,感受著前所未有的愛如潮湧,儘管小心地避開江冬秀的耳目,寫信都用英文,最終,還是被江冬秀髮現了端倪。
1924年,曹誠英懷孕,胡適向江冬秀提出離婚,這個念頭在他心裡盤桓了很久,只是礙於江冬秀的威嚴而沒有提出。
此時,江冬秀肚子里正懷著胡適的第三個孩子,她一聽離婚兩個字,便二話不說,衝進廚房,拿起菜刀,在胡適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菜刀架在兩個兒子的脖子上,她說:
「離婚可以,我先把兩個兒子殺掉,我同你生的兒子不要了。」
對時事能針砭時弊,對政治可以口誅筆伐的,堂堂北大校長的胡適,哪裡見過如此有辱斯文的陣仗,嚇都嚇傻了,哪裡還敢提離婚二字。
胡適,終究是個書生。
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彪悍的江冬秀用一把菜刀捍衛了自己的婚姻,而曹誠英只能墮掉腹中胎兒。
曹誠英最好的十年時光都給了胡適,她覺得胡適是礙於江冬秀的原因才沒能和自己走到一起。
後來,曹誠英去了胡適之前就讀的康奈爾大學留學,一生未嫁,她死後,命人將自己葬在胡適回家的路上。
寫在最後
胡適對女子有著持久的殺傷力,他儒雅、智慧又風度翩翩,諸如韋蓮司、曹誠英、陳衡哲、徐芳、洛維茨等不計後果,猶如飛蛾撲火般撲向他,甚至是名媛陸小曼都與他有過一段不同尋常的過往。
這些女子,不管哪一位單獨拿出來都不同凡響,可他們偏偏都敗給了小腳女人江冬秀。 這是舊時代女性和新時代女性的一次猛烈碰撞。
這一次,江冬秀險勝,她沒有像朱安一樣卑微地等待和以為隱忍,而是選擇該出手時就出手,用最上不了檯面的方式,捍衛自己的幸福,所以,她的結局也跟朱安截然不同。
胡適註定是個不平凡的男子,圍繞在他身旁的女子不是富貴名媛,就是才藝斐然。而江冬秀註定是個平凡的人,她用她的一腔孤膽,闖出了婚姻的另外一番天地,最終和胡適相扶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