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我國的「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定在9月3日。
我們先來看看1945年日本投降的過程:
1945年8月9日,就在蘇軍發動遠東戰役、美國向日本投擲第二顆原子彈的當天,日本召開最高軍事會議和御前會議,決定在保存天皇制的前提下,接受《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
8月10日,日本政府通過中立國瑞士和瑞典,向蘇美英中四國政府發出乞降照會,決定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軍投降。當日晚,日本乞降的電訊傳到中國,國共兩黨的大本營重慶和延安等地立刻沸騰起來。延安八路軍總部於當日晚24時以朱德總司令名義發布的第一號命令開頭即稱「日本已宣布無條件投降,……」可見,日本乞降照會被認為是日本投降的第一個正式信號。
1945年8月11日《大眾日報》號外
8月14日,日本召開御前會議和內閣會議,決定宣布無條件投降的時間和方式。當日晚11點,內閣成員在正式投降文件上簽字。晚11點20分,裕仁天皇進行了宣讀「停戰詔書」的錄音。第二天,即8月15日中午12點,日本電台播放天皇「停戰詔書」錄音。
同日晚7時,中國政府收到日本政府的乞降電文。各地相繼舉行熱烈的慶祝抗戰勝利活動。
1945年8月15日《大公報》頭版,用超大號的五個鉛字向全國人民宣告這一重大消息!
日本宣布投降時,各地日軍並沒有馬上停止抵抗。8月16日,日軍大本營令各地日軍「停止戰鬥行動」;8月18日,關東軍總司令山田乙三大將下令部隊向蘇軍洽降;8月21日,日本駐華派遣軍乞降使節今井武夫少將前往湖南芷江,向中國陸軍總司令部洽降。8月22日,日軍大本營命令侵華日軍於8月25日零時起停止戰鬥行動。
9月2日上午8時整,位於東京灣的美國戰列艦密蘇里號上舉行日本投降簽字儀式,日本代表正式向盟軍簽署投降書。
1945年9月2日,日本向同盟國投降簽字儀式。
當天下午,日本投降簽字的消息傳來,中國各地於當日晚再次舉行了隆重熱烈的慶祝活動。陝甘寧邊區政府決定各界從9月3日起放假三天,以資慶祝。並於9月5日舉行延安各界兩萬人的慶祝大會。
9月9日上午9時,中國戰區日本投降簽字儀式在南京舉行。日本駐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大將代表日軍大本營在投降書上簽字。自9月11日起至12月,在華日軍陸續集中繳械完畢。
1945年9月9日,侵華日軍中國派遣軍投降儀式在南京舉行。
以上這些時間,每一天對於中國抗戰勝利都具有重要意義。從國內歡慶抗戰勝利的活動來看,主要在8月10日、8月15日和9月2日這幾天之後。但通常多以8月15日(正式宣布投降)和9月2日(向盟國簽署降書)這兩天作為日本投降的標誌日。抗戰勝利後,中國民眾多以「八一五」為「勝利日」,也稱「光復節」。亞洲一些國家如朝鮮、韓國也將「八一五」定為「光復節」,而日本則將「八一五」定為「終戰紀念日」。可見,「八一五」是中國和亞洲人民公認的日本投降首要標誌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在1949年12月23日公布的統一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曾以8月15日為抗日戰爭勝利日。過了不到兩年,又將抗日戰爭勝利日改為9月3日。1951年8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布《政務院規定九月三日為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通告》。指出:「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統一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曾以8月15日為抗日戰爭勝利日。查日本實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簽字於投降條約以後。故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應改定為9月3日。每年9月3日,全國人民應對我國軍民經過偉大的八年抗日戰爭和蘇軍出兵解放東北的援助而取得對日勝利的光榮歷史行為紀念。」
1951年8月14日《人民日報》頭版刊登的將抗日戰爭勝利日改定為9月3日的通告
此後70餘年來,我國每年以9月3日為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不過仔細想想,以9月3日定為「抗日戰爭勝利日」不夠嚴謹。因為,既然是以日本投降簽字為標誌,就應該是簽字的當天,即9月2日,而不是第二天9月3日。我們看看中外所有重要紀念日,都是以重要歷史事件的事發當天為期,如「五四運動」、「八一南昌起義」、「九一八事變」、「七七事變」、「歐洲勝利日」(1945年5月8日德國簽字投降)、「抗美援朝勝利紀念日」(1953年7月27日朝鮮停戰協定簽字)等,無一不是事發當日,而不是第二天。所謂的「查日本實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簽字於投降條約以後。故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應改定為9月3日。」也不能自圓其說,簽字的當天,就是日本正式投降的標誌日,為什麼要從第二天算起?解釋不通。如果按此邏輯,上述重要紀念日也應改在事發第二天,如「查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系在1937年7月7日『七七事變』以後。故抗日戰爭爆發紀念日應改定為7月8日。」
這不是矯情,只是認真,「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