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實卻不盡然!
假如歷史時針往後倒退三十年的話,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冥婚」這個詞還是見怪不怪的!
你如果不相信的話,可以問一問五六十歲左右的農村朋友,就會一目了然!
至今我還清楚記得,發生在我老家鄰居身上的事情。
當時,他們有一個比我年齡稍大一點的女孩子。可由於先天性心臟病的原因,在十幾歲的時候就夭折了!
有的朋友們會說,先天性心臟病並不可怕呀!
是呀,您說不可怕那是現在。可在後退三十年的農村地區,它的可怕程度不亞於現在的癌症晚期。
再說,生孩子也沒有現在醫院裡先進的篩查制度。孩子有沒有病,只有生出來才能知道。
因此那個時候,有一兩個「先天性缺陷」的嬰兒並不稀奇!
這位可憐的姐姐在草草埋葬了幾年之後,有一天家中就來了幾位「配陰婚」的家長!
在經過了幾輪靜悄悄的談判和商談之後,兩個有著同樣悲慘命運的孩子終於走到了一起!
說起「冥婚」的花費,一點也不次於正常婚禮!
我記得當時,那個男孩的家庭好像也花了將近六萬塊錢才完事。
你要知道:八九十年代魯西北的農村地區,五六萬塊錢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
我記得:當時我們那裡訂婚,兩家要的彩禮才只有「三六九」、「六六六」!
因為那個時候,老家訂婚需要經過小見面、大見面、認家三個程序之後,才能舉行婚禮。
上面所謂的「三六九」、「六六六」也就是三個程序所話的錢數,也就是三百、六百、九百!
當然,另外男方也也帶很多東西去女方家裡,比如帶吉利數字的煙酒糖茶、雞鴨魚肉等等!
你看,這一通算下來。辦一場普普通通婚禮,全部算下來也不會超過一萬多塊錢。
而這場靜悄悄的「冥婚」,卻花費了將近六萬塊錢的天文數字!
誠然,「冥婚」對現在的朋友來說,是一個摒棄的封建糟粕。可對於夭亡孩子的父母來說,也算是一個心理安慰吧!
朋友們,對於古老而又遙遠的「冥婚」這個詞和行為,您有什麼想法和見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