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大誥:歷史經驗教訓是,朝廷唯一的敵人是官僚集團!

封建社會為了保證官府的道德形象,專門制定了「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法條,專門對官員進行維吻。因為官員知法犯法的危害,要遠遠大於一般百姓,所以要加重處罰。這是封建時代那些帝王們的高明之處,遠勝於後來人。
對官員管制最嚴厲的當屬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他出身極貧困的底層,深知官員的腐敗而導致令人窒息的社會不公,使百姓有口難言和無法活下去的窮困,王朝的滅亡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他接受了治國就是治吏的先訓,他一登基就先治吏,組織制定大明律,但他認為還不能足以懲治官員腐敗,隨又親自製定大誥,他在序言中說:「今將害民事理昭示天下,諸司敢有不務公而務私,在外贓貪酷虐吾民者,窮其原而搜罪之。」

朱元璋親自製定的《大誥》共4編236條中,懲貪條文多達一半以上,有的按律可以免死,但《大誥》則規定凌遲,並且家財沒官,家人遷往化外。他要求對官吏犯贓案件,必須順藤摸瓜,層層追查,上至王侯將相,下至九品小吏,只要沾邊的一個也不放過,務必做到除惡務盡。一起貪腐案往往牽連著少則十幾人,多則成百上千,甚至數萬人。可見朱元璋治吏力度之大。
他除了依法治官外,還大力鼓勵民眾懲治貪贓枉法的官吏,允許各地百姓進行監督,陳告,扭送贓官越級訴訟,直至進京。其中每一級官府不得拒絕受理,否則按律治罪論處。

朱元璋把吏治推到極致,在洪武年間《大誥》廣泛傳播,深入人心,一時間官清民淳,天下大治。然而,在他歿後不久,四編《大誥》就被他的繼位者和臣民們拋置腦後了。大明王朝立馬又逐漸恢復了其本性,貪腐遍地、民怨沸騰的地步,直至滅亡成殤。這是朱元璋始料未及的。
朝代的興亡更替,都是吏治的失敗,歷朝開國帝王都明白一個道理,毀掉一個朝代並不是老百姓,恰恰是這個朝代的官僚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