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從明天(17日)起
這三類載貨汽車
不再限制通行
為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5月17日起,我市將放寬載貨汽車部分車型的限制通行措施。
此次調整後,廂式及封閉式的中型載貨汽車、懸掛新能源號牌的載貨汽車(不含重、中型自卸貨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危化品運輸車)、「皮卡車」這三類載貨汽車在全市道路不再限制通行。
龐曉寧
市交警支隊秩序大隊民警
劃重點:放寬後,原受限車輛不用再辦理高峰期通行證,出行更便利。
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關於調整載貨汽車部分車型
通行限制的通告
為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決定調整我市對載貨汽車部分車型的限制通行措施。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7日起,除本通告第二點所列情形外,全市道路對下列載貨汽車不再限制通行:
(一)廂式及封閉式的中型載貨汽車;
(二)懸掛新能源號牌的載貨汽車(不含重、中型自卸貨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危化品運輸車);
(三)多用途貨車(俗稱「皮卡車」)。
二、下列限制通行措施不作調整:
(一)《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限制高排放機動車通行的通告》規定的限行措施;
(二)重大活動期間採取的臨時限制通行措施。
三、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此前發布的有關限制機動車通行的通告,除本通告規定不再限制通行的情形外,其他限行措施繼續執行。
注意事項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限制高排放機動車通行的通告》規定的限行措施、重大活動期間採取的臨時限制通行措施不作調整。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此前發布的有關限制機動車通行的通告,除本通告規定不再限制通行的情形外,其他限行措施繼續執行。
廈門經濟交通廣播記者:顏傑鈴
編輯:小陸
責編:林軍 陳國勝
編審:張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