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杜宇
據南方+客戶端,9月12日早上,記者致電羅永浩用餐的西貝北京中糧祥雲小鎮餐廳。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店裡已上線「羅永浩套餐」。店員稱,「羅永浩套餐」一共13道菜,食客點餐時可以與店員溝通,可以直接點套餐,也可以根據套餐增加或刪減菜品。另外,工作人員表示,食客點餐後,可以帶領食客參觀西貝後廚。店中提供參觀後廚的服裝和網帽,保證參觀後廚過程中的衛生要求。
西貝宣布將從9月12日起,在全國所有門店上線「羅永浩菜單」。賈國龍澄清,這不是一個固定的套餐,而是羅永浩點過的菜品列表,消費者可以任意點選。西貝為此提供了兩大承諾:第一,「不好吃,不要錢」,顧客可以隨時退單;第二,歡迎顧客隨時進入後廚,參觀任何一道菜的製作全過程。
9月12日,相關話題衝上熱搜。

近日,「羅永浩發文吐槽西貝預製菜」一事引發關注。
9月10日,羅永浩在社交媒體上公開吐槽知名連鎖餐飲品牌西貝,直言:「好久沒吃西貝了,今天下飛機跟同事吃了一頓,發現幾乎全都是預製菜,還那麼貴,實在是太噁心了。希望國家儘早推動立法,強制飯館註明是否用了預製菜。」

據新黃河,連鎖餐飲企業西貝莜麵村9月11日晚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出強硬回應。西貝方面負責人明確表示,按照國家六部門今年3月發布的最新定義,羅永浩當日所點菜品「沒有一道是預製菜」,並稱其「全是預製菜,太噁心了」的說法「挺傷害我們的」。
發布會上,西貝負責人首先詳細還原了羅永浩一行人昨日的用餐情況。據透露,羅永浩一行五人於9月10日下午2點40分左右到店,在一個包間內就餐。他們總共點了13道不同的菜,其中「牛肉土豆條」和「一把羊肉串、烤饢」點了雙份,合計15份菜品。一行人於下午3點30分左右用餐完畢並離店,全程約50分鐘。
西貝負責人稱:「15份菜只有兩份菜沒吃完,分別是『蔥香烤魚』和『嫩烤羊排』,而這兩道菜是最後上的。」據悉,羅永浩在結賬時還曾表示「聽說挺好」。
賈國龍公開羅永浩在西貝的消費菜單。(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趙雯琪 攝)

在剛剛結束回應「預製菜」風波的新聞發布會後,西貝創始人、董事長賈國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就「是否會起訴 羅永浩的十字路口」一問做出明確且強硬的表態。
「一定會,我們一定會起訴他,一定一定會起訴他!」賈國龍連用三個「一定」來強調他的決心。他表示:「他對我們的傷害是很大的,一定會起訴。」
9月11日,賈國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西貝沒有任何一道預製菜,明天開始全國門店公開羅永浩消費的菜單讓大家品嘗監督。他同時表示,羅永浩的發言對西貝商譽影響非常大,將走法律程序進行起訴,但他本人不會回應羅永浩。
9月11日下午,羅永浩在微博發文回應稱:「好,來吧。能把現做的菜做得全是重新加熱的味道,這肯定是高科技了。」

隨後,他還發布10萬元懸賞,公開徵集西貝使用預製菜的「真憑實據」。

據西貝餐飲集團官網介紹,1988年,西貝誕生於內蒙古巴彥淖爾市,截至2025年西貝全國擁有近400家門店,覆蓋全國62個城市,員工人數約17000人。
據瀟湘晨報,國家「雙千計劃」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表示,根據《民法典》第1024條,西貝可主張羅永浩以「幾乎全都是預製菜」「噁心」等表述貶損其商譽,構成對法人名譽權的侵害。西貝需證明羅永浩的言論存在虛假性(如不實陳述)、主觀惡意(如貶損意圖)及實際損害(如客流量下降、社會評價降低)。賈國龍將羅永浩的「消費者身份」與「博主行為」區分,強調其多次發文、公開徵集證據等行為已超出正常評價範疇,屬於利用影響力實施商業詆毀。
陳平凡認為,羅永浩可以從消費者批評權等角度進行抗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五條,消費者有權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批評。羅永浩需證明其言論基於真實消費體驗,如提供用餐小票、同行同事證言等。 「預製菜」定義爭議:質疑西貝部分菜品使用預製成分(如湯底、醬料為中央廚房預加工),援引消費者對「現制」的普遍認知(即全程現場加工),主張存在誤導性宣傳。
若雙方的糾紛訴至法院,羅永浩稱「幾乎全都是預製菜」若被認定為誇大其詞的個人感受(如基於菜品口感推測),可能被判定為不侵權;若被認定為具體事實指控且無法證實,則構成誹謗。 「噁心」等情緒化表述可能被認定具有侮辱性,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是否超出合理批評範圍。
法院需參考市場監管總局對預製菜的界定(排除中央廚房半成品),結合西貝的實際加工流程,判定其是否構成虛假宣傳。若西貝部分菜品使用中央廚房預加工食材但未明確標註,可能需承擔部分信息披露不充分的責任,但不足以直接支持羅永浩的「全預製菜」指控。
雙方的糾紛具備和解的可能性:雙方可能基於輿論壓力選擇和解,西貝承諾加強加工透明度,羅永浩刪除爭議性措辭並補充說明。
預製菜是以一種或多種食用農產品及其製品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調味料等輔料,不添加防腐劑,經工業化預加工(如攪拌、腌制、滾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製成,配以或不配以調味料包,符合產品標籤標明的貯存、運輸及銷售條件,加熱或熟制後方可食用的預包裝菜肴,不包括主食類食品,如速凍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飯、蓋澆飯等。
去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預製菜食品安全監管 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要統籌發展和安全,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按照預製菜原輔料、加工工藝、產品範圍、貯藏運輸、食用方式等要求從事預製菜生產經營活動。大力推廣餐飲環節使用預製菜明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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