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紀委監委「點題整治」餐飲油煙污染擾民整治工作部署,鯉城區餐飲油煙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聚焦油煙污染擾民投訴線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積極發揮職能作用,推進整改落實,聚焦解決群眾反映訴求,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案情簡介】
5月12日,鯉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聯合鯉城生態環境局、區市場監管局、鯉中街道等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檢查發現鯉中街道東街229號南俊巷破店燒烤二樓廚房排煙口朝向店面後側小區,存在排放油煙擾民行為,餐廚廢水沒有集中收儲、排放。
【處理情況】
執法人員現場發放《鯉城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治理工作手冊》《鯉城區餐飲服務業經營告知單》等宣傳告知材料,因該燒烤店為重油煙單位,現場要求商戶10天內邀請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餐飲油煙排放進行監測,確保油煙排放符合國家標準。
5月24日,執法人員進行回訪,該店餐廚廢水經油水分離器分離後通過改造後的管道排放進污水管網;經第三方檢測公司採樣、分析,報告顯示該店油煙排放達標。


案例二
【案情簡介】
4月23日上午,鯉城區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檢查南環路1293號阿友咸飯店,發現該店沒有安裝油煙凈化器和油水分離器。
【處理情況】
執法人員現場下發《鯉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現場檢查問題告知書》,要求5月1日前自行整改。5月2日,執法人員回訪該店仍未整改,業主提出生意不好做沒錢整改準備關店。執法人員依法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業主限期整改,經過多次做工作並督促整改,該業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於6月5日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