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9月7日訊(編輯 笠晨)據不完全統計,周五盤後包括嘉麟傑、華銘智能、st旭藍、st旭電、諾德股份在內的5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公司或相關方被證監會立案。具體情況如下:
▌st旭電、st旭藍和嘉麟傑立案事項均與東旭集團有關 st旭電此前公告收到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
值得注意的是,st旭電、st旭藍和嘉麟傑三家上市公司披露的立案事項均與東旭集團有關。主營業務為光電顯示製造、新能源汽車製造以及建築安裝工程的st旭電周五盤後公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立案。st旭電已於2024年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調查的公告,本次立案為第二次立案調查。數據顯示,東旭集團位列st旭電十大股東榜首,東旭集團持有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6.25%。
st旭電8月16日公告,收到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今年7月,st旭電收到河北證監局責令改正措施決定。決定書顯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東旭集團及其關聯方佔用st旭電資金餘額95.95億元,佔st旭電當期經審計凈資產的45.64%。根據《證券法》及其他相關規定,河北證監局要求佔用資金應在六個月內歸還,並在整改完成後提交書面報告。st旭電8月27日發布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進展情況的公告,目前,公司在持續督促東旭集團及其相關方積極籌措資金儘快償還佔用資金,以消除對公司的影響。截至本公告日,東旭集團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共計95.95億元。
主營業務是新能源業務和生態環保業務的st旭藍周五晚間公告,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公司及控股股東東旭集團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立案。值得注意的是,st旭藍已於今年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調查的公告,本次立案為其第二次遭立案調查。在公告中,st旭藍還特別提示,公司於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關於對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東旭集團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責令要求公司非經營佔用資金77.96億元應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歸還。數據顯示,東旭集團位列st旭藍十大股東榜首,東旭集團持有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39.04%。
主營業務為面向戶外運動的高檔織物面料及成衣的生產和銷售的嘉麟傑周五晚間公告,公司控股股東上海國駿投資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動人東旭集團有限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東旭集團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東旭集團有限公司立案。數據顯示,東旭集團為嘉麟傑前十大股東,東旭集團持有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3.56%。
主營業務是鋰離子電池用電解銅箔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諾德股份周五晚間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長陳立志、副董事長許松青、董事會秘書王寒朵於9月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送達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立案。根據諾德股份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展開的自查情況說明,今年4月10日,諾德股份披露了《諾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收購雲財富期貨有限公司90.2%股權的公告》。4月30日,諾德股份收到吉林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諾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5月31日,諾德股份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關於對諾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認定諾德股份在收購雲財富期貨有限公司90.2%股權交易時,標的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為-5574.22萬元。諾德股份未及時披露簽署上述框架協議相關事項,故予以監管警示。諾德股份稱,已對上述監管警示提出的問題積極做出了回復並出具了整改報告,同時也暫緩了相關收購事項。數據顯示,董事會秘書王寒朵持有諾德股份的股份為28.86萬股。
主營業務是afc系統、etc產品、熱管理系統三大板塊的華銘智能周五晚間公告,公司於9月6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此前,深交所在4月1日對華銘智能及相關當事人進行了通報批評。
當時深交所通報稱,經查明,華銘智能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根據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上海華銘智能終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等決定,以及華銘智能於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相關定期報告更正的公告》,2019至2021年度,華銘智能子公司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依據委外研發合同、發票、付款等信息,在未形成委外項目進展、用途、輸出成果,也未對聚利科技的生產及創收產生實質性影響的情況下,將承接項目所發生的居間、代理等銷售費用計入研發費用,致使華銘智能對前期財務數據進行會計差錯更正,調減2019年和2020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30.87萬元和 2563.45萬元,分別佔2019年和2020年調整前凈利潤的0.47%和20.16%;調增2021年度凈利潤 2694.32萬元,佔2021年調整前凈利潤的14.20%。對此,深交所決定對華銘智能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華銘智能董事長、總經理張亮,財務總監章燁軍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