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至12月份,部分退休人員可以多領1700元是真的嗎?這是怎麼回事?
10月份到年底之前的這段時間,部分退休人員的收入會有一些變化,有人說可以多領1700元,這是真的嗎?是不是因為養老金上漲了呢?還是其他方面的收入?一起來看看。
一、部分退休人員確實可以多領1700元,這筆錢是取暖補貼費用,跟養老金上漲沒有關係
對於部分地區的退休人員來說,10月份開始就可以陸續收到取暖補貼費用了,這筆錢標準不一,寧夏、青海、山西可以達到3000元以上,而山東的標準為1700元,河北的標準最高也可以達到1560元,等等。如果是山東的企業退休人員(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的因為職稱原因,領取的標準有差異),就可以多領1700元的取暖補貼了。
由於這筆錢是跟養老金一起發放的,可能會讓一些退休人員誤以為是養老金上漲了,其實這是取暖補貼,大家可以核實到賬金額。
此外,山東在10月份至12月份辦理退休的人員,同樣可以領取到這筆取暖補貼的,這筆錢會在個人首次領取養老金的當月,一起發放。
二、還有部分退休人員多領1700元,這筆錢是因為養老金計發基數調整而進行的重算補發
近期包括廣東、四川等地公布了2022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對於今年1月份以來的退休人員,就會重新核算養老金,並對少發的養老金進行補發。
至於說補發的金額多少,就要看個人的養老保險繳費指數、當地養老金計發基數上漲幅度、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補發時間等因素了。有的退休人員由於個人的繳費指數高,當地養老金基數漲幅大,補發的時間長,需要補發的養老金達到1700元,甚至高於1700元,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我們可以假設一下,一位退休人員,工齡30年,養老保險繳費指數1.3,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當地今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900元,而去年的計發基數為7200元,他是在3月份領取的養老金,當地在10月份公布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需要補發7個月。那麼他的養老金,就是基礎養老金部分需要補發。我們來算一下。
按照去年7200元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他的基礎養老金為7200*(1+1.3)/2*30*1%=2484元。
按照去年7900元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他的基礎養老金為7900*(1+1.3)/2*30*1%=2726元。
那麼每個月的養老金就少發了2726-2484=242元。現在需要補發7個月,也就是總共需要補發242*7=1694元左右,差不多是1700元。
綜上所述
10至12月份,部分退休人員確實可以多領1700元,比如說山東的企業退休人員,就可以領取到1700元的取暖補貼,再比如部分退休人員,由於當地養老金重算補發,也可以補發1700元的養老金差額,不過這並不是統一發放的,大家需要看看當地以及個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