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達財經出品 文|彭程 編|孟帥
多次深陷爭議漩渦的花西子,又一次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近日,第三方測評賬號「老爸評測」發布視頻稱,其在多款化妝品中檢測出蘇丹紅原料,此消息瞬間引發廣泛關注。
儘管測評視頻里對涉事品牌和產品做了模糊處理,但敏銳的網友們迅速根據成分迅速鎖定了一份品牌清單,其中花西子赫然在列,涉事產品疑似為花西子桃嬌鮮顏精華底霜。
目前,花西子官方旗艦店已將花西子桃嬌鮮顏精華底霜下架。花西子方面表示,「已對相關原料供應企業展開嚴格調查。在此期間,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相關產品暫停銷售。」
事實上,此次「蘇丹紅危機」,並非花西子首次捲入爭議。早在2023年9月,李佳琦在「眉筆事件」中的言論,就一度讓花西子面臨一場嚴峻的輿論風暴。
儘管事後李佳琦和花西子均進行了道歉,但這些言論至今仍不時被網友「挖墳」,「花西幣」等網路熱詞更是如陰霾一般,成為品牌難以擺脫的陰影。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佳琦風波」發生後,花西子還曾因「花西子公開信非公司公關部撰寫」、「花西子公關部或集體離職」等話題衝上熱搜。
而某自媒體因發布的《對話花西子離職公關:聲明像小學生作文,無法對抗老闆意志》文章,還被花西子告上法庭。
今年6月,法院一審宣判,判令該自媒體實控人羊雨(化名)賠償花西子經濟損失30萬元及合理開支2萬元。
一審判決之後,羊雨不服判決結果,於是再次提起上訴。10月17日上午,該案二審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但未當庭宣判,將擇期二次開庭。
據媒體報道,除了提起上訴,羊雨同時開始關注花西子產品信息。他發現一款名為花西子桃嬌鮮顏精華底霜的產品可能存在虛假宣傳,於是向杭州市錢塘區市場監管局投訴。
10月24日,杭州市錢塘區市場監管局回復稱,羊雨舉報花西子桃嬌鮮顏精華底霜的兩項虛假宣傳,均未予立案。其中,一項舉報被認定為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後果,因此不予立案。
羊雨稱,花西子起訴他的案子剛結束二審,對於市場監管局不予立案的決定,他準備提起行政訴訟。「接下來我們會送檢我們手中的面霜,如果含有蘇丹紅,我們會去舉報,也會去尋找購買面霜的消費者,發起集體起訴。」
產品檢出蘇丹紅?花西子下架相關產品
近日,第三方測評機構"老爸評測"在其官方賬號發布檢測視頻稱,在多款大牌護膚品中檢出被禁用20年的成分蘇丹紅。

公開資料顯示,蘇丹紅是一種具有基因毒性及潛在致癌風險的化學染色劑,並非食品添加劑,學名蘇丹,分為蘇丹紅i、蘇丹紅Ⅱ、蘇丹紅Ⅲ和蘇丹紅Ⅳ四種。
早在2003年,蘇丹紅iv已被全球禁止用於食品和化妝品領域。根據國家葯監局發布的《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第431號著色劑ci26105英文名正是solvent red 24,即蘇丹紅iv,cas號為85-83-6,屬於明確的違禁成分。
儘管視頻對涉事品牌進行了模糊處理,但網友通過成分表比對,迅速鎖定科顏氏、花西子、farmacy、且初等多個國內外知名品牌。
其中,最近陷入法律糾紛以及此前捲入「李佳琦風波」的花西子,尤為引人注目。
檢測報告顯示,問題根源指向一款含有鱧腸提取物、印度楝葉提取物與辣木籽油的紅色複合植物原料組。
據悉,上述三種植物提取物本身不含蘇丹紅,但檢測該複合原料組時發現蘇丹紅iv含量高達1170ppm。
隨後,「老爸評測」對添加該原料組的多款化妝品進行全面買樣檢測,最終確認所有樣品均含有蘇丹紅Ⅳ,含量區間在435-1982ug/kg。
從測評視頻中展示的成分表推測,花西子涉事產品疑為桃嬌鮮顏精華底霜。
雷達財經注意到,截至發稿,在天貓、京東平台上,花西子官方旗艦店已經下架了該產品。不過,在前述平台上,有其他商家目前仍在銷售這款產品。

對於此次事件,花西子回應稱,「已對相關原料供應企業展開嚴格調查。在此期間,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相關產品暫停銷售。」
老爸評測技術人員表示:「大多品牌可能也是被原料商欺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加了含有蘇丹紅的植物色素。如果品牌能更細緻地建立風險評估體系和原料風險識別能力,就能更好地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
多位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涉事原料組的功能是染色,但天然色素往往不穩定,廠商才會添加其他違禁成分如蘇丹紅。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在一個複雜體系里檢測單一活性成分是難度較高的事情,事件爆發的時間點也頗微妙,因此後續有待進一步調查。
曾因李佳琦言論捲入風波,事後公關再引爭議
此次「蘇丹紅危機」,並非花西子首次捲入輿論的狂風巨浪之中。
時間回撥至2023年9月10日,頭部主播李佳琦在直播間帶貨花西子79元眉筆時,有網友評論"花西子越來越貴了"。
李佳琦當即回應:"哪裡貴了,國貨很難的",並進一步表示:"這麼多年工資漲沒漲,有沒有認真工作?"
一時間,網路上質疑聲四起,網友們紛紛指責李佳琦的前述言論「試圖馴化消費者」,「何不食肉糜」,紛紛表示要取關李佳琦。
而此次事件還衍生出"花西幣""哪李貴了"等網路熱詞,其中"1花西幣=79元人民幣"的調侃在網路上廣泛傳播。
面對如潮水般湧來的輿論壓力,李佳琦隨後在微博和直播間進行道歉,表示自己在回應網友時說的話非常不合適,讓大家失望了,自己不應該也沒有資格隨意評論任何一位網友。
然而,輿論並未就此平息,網路上的反感情緒逐漸從李佳琦個人蔓延至花西子品牌本身。
為應對輿論危機,花西子隨後以《一封信》為標題發布公開信,對公眾表示抱歉,並表示不斷吸收公眾的批評、意見和建議,正根據大家的意見進行比照、修正和提升。

然而,這封公開信被認為是一次失敗的公關,不僅未能平息輿論,反而引發了二次輿情。輿論普遍認為這封公開信缺乏誠意,未解決實質性問題。
更具戲劇性的是,公開信發布次日,有自媒體發布文章《對話花西子離職公關:聲明像小學生作文,無法對抗老闆意志》,通過對話體方式披露了花西子公關人員離職情況及公開信的來源細節。
文章稱,《一封信》並非出自花西子公關部之手,公關部已有多名員工主動辭職,"現在只剩一些入行不久的年輕公關",進一步加劇了公眾對花西子內部管理問題的質疑。
圍繞這篇文章,花西子選擇與該自媒體對簿公堂。2024年12月,花西子品牌運營方杭州宜格化妝品有限公司以商業詆毀不正當競爭糾紛為案由,將該自媒體實控人羊雨(化名)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索賠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費用8萬元,共計58萬元。
今年6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羊雨賠償宜格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及合理開支2萬元,駁回其餘訴請。
自媒體再次提起上訴,並直指花西子虛假宣傳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羊雨表示不服,於7月10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
羊雨認為,文章內容屬合理輿論監督,不應適用商業詆毀條款;「小學生作文」屬公眾評論,不具侮辱性;賠償金額缺乏依據。其請求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或改判。
10月17日上午,該案二審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約3小時,未當庭宣判,將擇期二次開庭。
作為羊雨代理律師,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在庭審後向雷達財經表示:"我們向法庭提交了96組證據,不只是為羊雨個案辯護,更是想為所有堅持真實、聚焦公共利益的自媒體,爭取一個清晰的法律邊界:正當輿論監督,不該被輕易扣上『商業詆毀』的帽子。"
周兆成強調,羊雨和花西子從來不存在「競爭關係」,「涉案賬號是羊雨個人運營的賬號,背後的公司始終沒有實際開展過經營業務」。
周兆成表示,「我們當庭出示的賬號後台數據很直觀:從開號以來,兩年里廣告收益累計僅幾百元,平均每天不足1元,2023年後更是零提現。而且賬號里涉化妝品的內容均是輿論監督,並不存在給化妝品行業進行商業推廣——這樣的自媒體,怎麼可能和年營收數十億的花西子形成『同業競爭』?"
周兆成還指出,"《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立法初衷是規制'擾亂市場競爭秩序'的行為,但羊雨的文章始終沒涉及化妝品的產品質量、售價、銷售渠道,只是聚焦花西子公關部員工的真實處境,這些內容和'競爭'毫無關聯,根本不適用這部法律。"
關於輿論監督的正當性,周兆成則強調:"羊雨發文的初心,是'還原真相'而非'詆毀品牌'。我們提交了羊雨的新聞采編資格證書、過往從業經歷和行業榮譽——他一直從事專業媒體采編,對'事實核查'有刻在骨子裡的敬畏。"
為了核實信息真實性,周兆成表示羊雨"通過正規渠道聯繫到花西子公關侯某,反覆核對對方的身份——對照手機號綁定的微信、支付寶'侯某'信息,留存完整的採訪錄音原始文件。文章里每一句話,都有受訪人陳述或客觀事實支撐,沒有任何虛構、誇大的成分。"
周兆成認為,"花西子的損失,和羊雨的文章其實沒有任何因果關係。庭審中我們梳理的時間線很清晰:9月10日李佳琦的言論引爆第一波輿情,9月19日花西子發布《一封信》,又引發第二波輿論;而羊雨的文章發佈於9月20日,此時花西子的輿情早已形成。"
周兆成還表示,"在羊雨發文前,很多權威媒體已經報道了'花西子公關部離職',相關話題還衝上熱搜。羊雨只是跟進熱點,既沒新增負面信息,也沒引導過任何負面評價,怎麼能把早已存在的經營損失,算到他的頭上?"
值得一提的是,據周兆成透露,他們曾向法院申請要求李佳琦以及花西子創始人出庭,但法院沒有準許這一申請。
花西子方面由兩名代理律師出庭,庭審中堅持認為羊雨系不正當競爭經營者身份,與花西子公司存在競爭關係,且羊雨發文詆毀了花西子商業信譽。
浙江鐵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永輝律師分析指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商業詆毀的構成需滿足"經營者之間存在競爭關係"這一前提。
本案中,花西子主張自媒體通過提供化妝品行業有償推廣服務構成競爭關係,但被告方抗辯稱其自媒體屬文化傳播範疇,雙方無直接競爭。
周兆成律師認為,"一個健康的市場,不該只有企業的聲音,也該容得下基於真實的監督,這既是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障,更是推著企業越走越穩的動力。"
據紅星新聞,10月15日,宜格公司代理律師表示不便接受採訪,一切以一審判決書為準。
值得一提的是,據封面新聞報道,在捲入與花西子的訴訟糾紛後,羊雨開始關注花西子產品信息,發現一款名為花西子桃嬌鮮顏精華底霜的產品可能存在虛假宣傳。
「這款產品的備案是普通化妝品,宣傳頁面有『護屏障角鯊烷』字樣,宣傳產品有『防暗沉』『清除自由基』等功效。」羊雨認為,根據相關規定,「暗沉」屬於特殊化妝品的功效,上述宣傳屬於虛假廣告,屬於引人誤解的宣傳內容。於是,他向杭州市錢塘區市場監管局投訴。
10月24日,羊雨接到該局簡訊回復:經核查,「角鯊烷」字樣在一張產品圖片的標題上方出現,而且字體也未突出顯示,其他宣傳頁面均未出現,且在核實時已自行改正。鑒於已改正涉案內容,可以認定其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依據相關規定決定不予立案。
另對舉報的「抵禦自由基肌肽」宣傳事項,鑒於商品配料表中含有肌肽,當事人提供的文獻《肌肽在皮膚抗衰老中的作用及其研究進展》中提到,肌肽可以清除已經產生的ros,具有抗氧化機理,通過該作用機理,改善皮膚的屏障功能,從而達成修護肌膚的功效。故無法認定當事人虛假宣傳。
但羊雨認為,該款產品銷售量眾多,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很大程度上促成了銷售,理應受到處罰,「我已經在準備行政訴訟。另外,這款被舉報的產品前兩天還被測評機構懷疑含有違禁成分蘇丹紅,目前已經下架。我們準備將樣品送檢,如果含有蘇丹紅,將聯合消費者發起公益訴訟。」
雷達財經注意到,在黑貓投訴平台上,也有消費者曾因虛假宣傳向花西子發起投訴。
今年10月,一名用戶表示,花西子宣傳說可以三合一使用的粉餅,包括使用說明中也說了可以濕用,並且送了濕用的粉撲,但當第一次使用後,發現粉餅其實並不能濕用,會結塊。

另外,在黑貓投訴平台上,還有部分消費者因退貨遇阻而向花西子發起投訴。

雷達財經從宜格美妝集團官網獲悉,花西子系浙江宜格美妝集團有限公司旗下自主品牌。而在此前,浙江宜格美妝集團有限公司旗下杭州匠澤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曾因違反《廣告法》而遭到處罰。
天眼查顯示,今年1月,因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產地、用途、質量、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或者對服務的內容、形式、質量、價格、允諾有表示的,表示不清楚、不明白,杭州匠澤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被杭州市錢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萬元。

從「李佳琦事件」到「商業詆毀訴訟」,再到近日的「蘇丹紅危機」,多次捲入輿論漩渦的花西子,後續將迎來怎樣的發展?雷達財經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