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利率環境下,保險資金運用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挑戰和機遇,保險資金也在不斷地尋求新的投資途徑。黃金作為一類重要的投資品種,也將被保險資金納入投資範圍。2月7日,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於開展保險資金投資黃金業務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表示,試點保險公司可以中長期資產配置為目的,開展投資黃金業務試點。

試點投資黃金範圍為,在上海黃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黃金現貨實盤合約、黃金現貨延期交收合約、上海金集中定價合約、黃金詢價即期合約、黃金詢價掉期合約和黃金租借業務。
「不斷拓寬保險資金運用的範圍,豐富可配置的產品種類,能緩解當前資產荒的困境,有利於保險行業做好資產負債匹配,實現穿越周期的投資與經營。」在普華永道中國金融行業管理諮詢合伙人周瑾看來,此次開放保險資金投資黃金的試點,是深化保險資金運用改革和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舉措。
實際上,業內關於保險資金投資黃金的討論已經進行了很長時間,監管也多次吹風。2020年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見》曾提到,探索保險資金依託上海相關交易所試點投資黃金、石油等大宗商品。金融監管總局局長李雲澤在2024年陸家嘴論壇發表主題演講時也曾表示,積極探索保險資金試點投資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合約及相關產品。

深圳北山常成基金投研院執行院長王兆江直言,黃金具有避險屬性,把黃金納入保險資產管理組合,是符合保險資金投資需求的。
不過,並非所有險企都有投資黃金的試點資格。從《通知》來看,獲得試點資格的是業內10家頭部險企,既有人身險公司,也有財產險公司,包括人保財險、國壽壽險、太平人壽、出口信保、平安產險、平安人壽、太保產險、太保壽險、泰康人壽和新華保險。《通知》還對試點保險公司投資黃金的審批流程、崗位人員、管理制度、管理系統等提出了要求。
周瑾指出,黃金是具有一定風險複雜度和專業門檻的投資品種,因此《通知》在試點參與主體的選擇,投資理念和投資目的,公司內部人員、制度、流程和系統等內控要求,以及相關的信用風險、交易對手集中度、敞口規模、流動性和操作風險等方面都作出了具體要求,保險公司在開展黃金投資業務的時候,務必要做好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
當前,黃金價格屢創新高,對於保險資金來說,在投資黃金的過程中更考驗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通知》也對投資黃金的比例進行了嚴格要求:試點保險公司應當嚴格執行投資比例要求,投資黃金賬面餘額合計不超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
王兆江提示,保險公司投資黃金,要注意價格走勢節奏,盡量控制買入成本,要密切跟蹤大宗市場趨勢以及黃金的供需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