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前妻再婚失敗後,我讓女兒帶話跟她搭夥過日子,她送來三句話,讓我淚目
我叫劉建聰(化名),今年57歲,目前單身一個人生活。
我是有一任妻子的,叫阿梅,在我27歲的時候我倆結婚,走進了婚姻的殿堂,回想起當時的情感,不得不說現在也會有一種複雜的感情。
阿梅比我小三歲,我們當時是家裡託人給介紹認識的,她這個人挺普通的,也沒有什麼特點,如果說過日子的話一定是個好伴侶,會幹活,也能吃苦。
結婚之後我倆主打的就是男主外,女主內,凡是跟錢相關的事情都是我來負責,凡是是跟家相關的事情則都是她在負責。
可這樣的方式最終也成為了我倆矛盾的起點。
在我們的女兒出生之後我父母住了進來與我們一塊生活,我與她的矛盾也就有了。
我母親沒有重男輕女的思想,但是卻對兒媳婦有自己的想法與看法,她時常會覺得阿梅不會過日子,覺得阿梅亂花錢,什麼東西都想要買好的,買新的,明明我大姐的孩子,或者是表哥他們的孩子穿剩下的衣服就能夠給我女兒穿,洗乾淨就跟新的一樣,沒必要掏錢去買新衣服。
可阿梅卻不樂意,不光自己不用別人的舊東西,也不讓女兒用,沒有的東西寧願不用,也不肯低頭用舊的。
印象特別深的一次是我姐他們家換了有錢,買了個彩色電視,但是又嫌屏幕太小了,就又換了個更大的屏幕,我當時就想著說把她那個小的彩色電視買回來,我們自己用,我們家就是普通家庭,比不上我姐家,小的彩色電視夠用了。
可阿梅是死活不樂意要這個電視,又是說我沒錢就別買,又是說拿了別人的東西就得欠人情,掏了錢也沒用,反正是不願意讓我拿回來。
我是真想不通她什麼意思,就她給我解釋的那些東西我都覺得很可笑,都是一家人哪有那麼多的心眼,我倆吵了很多次,最後我很強勢的把電視拿了回來。
她氣哄哄的不理我,後來也不肯看哪個電視,直到我們家買了新電視她才把這事蓋過去了。
我說她矯情,怪她沒有公主命,卻得了公主病,可她卻總是不以為然,覺得嫁給我之後跟我吃苦受罪,嫌我沒本事,嫌我只會省錢,不會賺錢。
我倆的矛盾也就越來越多了,她後來索性自己賺錢自己花,也不用我的錢,也不跟我公用錢了,而這也漸漸的成為了我倆關係破裂的隱患。
女兒十歲那年,我母親重病,我要掏出家裡所有的錢去給我母親治病,包括她的錢,最後的結果就是她發現了開始跟我吵吵,她覺得最有錢的大姐應該多掏一些,而不是讓我們沒錢的家庭透支所有去給我母親治病,她甚至還覺得就是白花錢,應該為了女兒考慮,為了自己家考慮。
這次讓我倆徹底的大吵了一架,我也打了她,夫妻感情也隨之破碎。
在後來的日子裡終於還是因為錢的事情越吵越激烈,越吵矛盾越深,最終選擇了離婚,算是好聚好散吧,她沒有問我多要錢,一切都很正常,很簡單。
後來這些年我便一直都是自己過日子了,而她則是在跟我離婚之後的第五年,找了個人再婚了,還是女兒告訴我的消息,我沒好多管什麼,還主動給了一個禮錢,我曾想過找個人再婚的,只不過我媽不在了,我爸也需要有人來照顧,這種事情只能交給我了。
如今時過境遷,一晃十多年過去了,期間我們見面的次數寥寥無幾,女兒上學那時候還見得比較多,後來女兒長大了也就很少見面了,一直都留著聯繫方式,但並未過多的聯繫。
前段時間我也是偶然間得知她離婚的消息的,還是女兒告訴我的,女兒說阿梅跟她的那個再婚老伴過不到一塊,倆人因為生活的事情一直爭吵,最後實在沒辦法了就離婚了。
說到這裡的時候女兒還問我要不要找阿梅復婚,都過去了這麼多年了,我們倆也都年紀大了,復婚了之後一塊過日子挺好的。
我笑著說女兒多管閑事,讓女兒自己過好自己的日子,就別操心我們的事情了,她也就沒提了。
不過女兒的話卻還是引起了我的考慮,我跟阿梅離婚也這麼多年了,當時離婚我也承認是我的錯,可這麼多年也該放下了,我也沒有鬧過,也沒有吵過,起碼彼此之間的體面還是在的。
如今女兒成家了,我們也老了,若是能夠重新在一塊搭夥過日子,我覺得這樣的方式對於我,對於她,甚至是對於女兒來說都是最好的。
我考慮的很久之後才猶豫的向女兒說出了自己的心思:
「要不你就當個中間人,去問問她要不要回來一塊過日子,她年紀也大了,現在沒個地方住,總不能老了回你姥姥家裡住。」
女兒調皮的說了幾句,然後也是應了下來,答應去找阿梅說一說我倆的事情。
在女兒找阿梅說這件事情的那段時間裡,我感覺自己還是挺憧憬接下來的生活的,我把家裡里里外外的都打掃了一遍,把臟衣服,葬床單都洗了洗,還把家裡廢舊的東西都扔了,一切都想要弄得乾淨些,起碼讓阿梅回來之後看著順心。
然後就在三天之後,女兒帶回來了消息,阿梅讓女兒給我帶回來三句話:
第一句:「這麼多年過去了,咱倆都沒咋聯繫了,更別提在一塊過日子了,肯定不習慣了。」
第二句:「當初咱倆在一塊的時候就一直吵架,一直鬧矛盾,你有你的脾氣,我有我的性格,三觀就不合適,強行在一塊只會讓倆人繼續吵架,繼續鬧矛盾。」
第三句:「相見不如懷念,不在一起了還能想著點對方的好,重新在一起了估計你也彆扭,我也彆扭,日子過不好。」
這三句話也表明了阿梅的態度,大概是不願意跟我重新搭夥過日子了,我的心一下就涼了一半,她帶來的這三句話確實也有道理,她愛美,愛打扮自己,愛那種精緻的過日子,可我不一樣,我習慣安穩,喜歡踏實,想過平淡的日子,處處節省,處處謹慎。
哪怕是如今也一樣,我會為了讓自己的晚年過得有保障,能湊合的地方肯定湊合,能省的地方也絕對會省著,未雨綢繆,怕將來有事情的時候兜里沒錢。
我一瞬間就淚目了,她說得是實話,她也說得很現實,只是沒想到她會這麼直白的說出這些問題,讓我有些不舍。
女兒勸我不要灰心,她會繼續跟阿梅說一說這件事情,回頭撮合我們倆在一塊搭夥過完年的,我只能強裝鎮定了,強扭的瓜不甜,如果到最後能夠走到一塊互相搭夥過日子的話可能我也會開心,會珍惜,可若是走不到一塊我也只能接受了。
女兒走後我失落了好久,這種失落的感覺比當時聽說阿梅結婚還要強烈,可物是人非,只能選擇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