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弟三個,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每家都是兩個孩子,按正常來講發壓歲錢都是輪流轉一圈,各家都不虧不賺。
去年春節,媳婦因為值班,沒有回老家一起過年,這樣我就有了自由發揮的餘地。外甥(女)、侄(女)們都齊聚在一起,看著就心裡高興,本想每個人都多給100元來著,但實在兜里存糧有限,最後只是多給了兩個上大學的侄女和外甥女各100元。
我覺得,同樣的錢數只是給來給去,實在沒有意思,姐姐、嫂子把200元分別給了兩個孩子,我再隨即拿出同樣的錢數給他們的孩子,這樣的做法無法體現出我做叔叔、舅舅見到他們的開心程度;當然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老婆不會看到我多給了孩子們錢,背後心疼生氣。
今年的春節,愛人還是不情願回老家,爸爸媽媽說,如果上班的話還情有可原,家裡就這點兒親戚,長期不來往,慢慢就生分了,也顯得自己太不合群了。我耐心給愛人解釋,勉強同意回家了。
我知道,我已經沒有了再多給孩子錢的條件,在愛人的面前給似乎不是一個好的選擇,愛人向來節儉,或者說有些摳門吧。
但發生的事,出乎了我的預料,證明了我還是不了解愛人。
當著哥嫂、愛人、爸媽的面兒,我掏出400元錢,給了兩個孩子一人200,給錢的環節就是一個過場,我只想儘快走完這個流程然後結束。哪知,愛人看到了,說多給侄女100吧,年齡大了,都上大學了,會自己花錢了。聽到這裡,我簡直有些不敢相信,她片刻間展示出來的格局讓我有些吃驚,我巴不得多給呢,老婆能夠說出來,這錢我給得坦蕩、氣勢。
在場的哥嫂、爸媽,心裡無不為老婆的這個舉動點贊、高興。當然,更高興的是我,有這樣識大體、懂禮數的愛人,夫復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