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懷孕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對於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來說,首先一定要進行孕前諮詢,找類風濕性關節炎專業醫生評估個人情況,切不可草率行事,要使病情控制在穩定期,妊娠期間,一旦有不適癥狀,及時和醫生取得聯繫,切不可擅自決斷,導致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病情加重,甚至影響胎兒的健康。(2)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應該認識到,早期通過規範治療,全面祛除炎症,阻斷病情發展,是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的關鍵。針對用藥患者,在病情基本得到控制,然後逐漸把藥物減至維持量,甚至停用。(3)一般認為,孕前半年應停用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等具有細胞毒性的藥物,非甾體消炎藥、柳氮磺吡啶、氯喹、雷公藤等藥物在孕前3-6個月應停服。(4)在妊娠期間,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的雌激素和孕激素血濃度增加,這些激素的某些消炎作用能緩解關節癥狀,大部分患者在妊娠初3個月病情能緩解,而產後病情通常加重。因此,在妊娠時可以根據病情由醫生判斷是否能夠停葯,尤其是停用有可能影響胎兒發育的藥物,而產後必須立即進行正規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