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樂場內低頭玩手機被6歲兒童砸傷頸椎 法院判了

2026年04月18日20:40:12 育兒 2638
遊樂場內,人來人往

  投籃機處,球起球落

  當注意力被手機屏幕奪走

  意外,可能就在下一秒

  橡皮球反彈砸傷頸椎

  起訴索賠8000餘元

  劉女士周末帶孩子前往某遊樂場遊玩,在孩子玩耍過程中,她坐在距離投籃機一至兩米處低頭玩手機。6歲的小胡一直在投籃機處投籃玩耍,在一次投籃時,橡皮球碰到投籃機上框後,反彈砸到劉女士的脖子,導致其頸椎受傷。在此期間,某遊樂場工作人員始終未到現場進行提醒勸導。

  事故發生後,劉女士至醫院治療,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共計8000餘元。因劉女士與小胡父母、某遊樂場協商未果,遂訴至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

遊樂場內低頭玩手機被6歲兒童砸傷頸椎 法院判了 - 天天要聞

  法院:6歲小胡不存在過錯

  遊樂場需賠償傷者5000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依法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商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小胡在某遊樂場內使用投籃機進行投籃的行為並未超過兒童遊玩嬉戲的合理限度,雖然橡皮球從投籃機上框處彈出並砸傷劉女士,但並不能認定小胡一方存在過錯,故小胡父母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某遊樂場所提供的投籃機器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且無工作人員在場進行管理督導,未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其對劉女士的損失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劉女士作為成年人,事發當時在投籃機附近長時間低頭玩手機,對可能存在的危險疏於防範,其對自己的損害也有一定過錯,應依法減輕侵權人的賠償責任。綜合各方過錯,法院酌定某遊樂場需賠償劉女士損失5000餘元,劉女士自行承擔3000餘元。

  法官:遊玩要警惕

  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遊樂場所事關群眾人身安全與幸福體驗。遊樂場的經營者在對外提供商業性的遊玩服務時,應當在合理限度內盡其安全保障義務,如強化遊玩設施日常檢修維護,及時排查消除隱患;在顯眼處作出安全提示、進行廣播警示,或者安排相關工作人員維持秩序、勸導提醒等。參與遊樂活動的未成年人及隨行家長在孩子遊玩過程中,應當時刻保持警惕,不做「低頭族」,不做「僥倖族」,繃緊安全遊玩這根弦,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育兒分類資訊推薦

老人帶四個智力殘缺家人辛苦生活,好不容易盼到一個健康娃,誰知剛上小學夭折了 - 天天要聞

老人帶四個智力殘缺家人辛苦生活,好不容易盼到一個健康娃,誰知剛上小學夭折了

75歲的老王仍然是家裡的頂樑柱,雖然已年過七旬卻仍然不能休息,哪怕只歇一天,家裡的四口人都面臨無米下腹的境況。「這個家就剩下我一個老太太還是個全乎人,剩下的腦子都不靈光。」老王的眼神中帶著一絲愁苦,她最擔心的事馬上就要來了,自己已經快要八十歲,將來等自己走了,這個家該怎麼辦?兒子兒媳和兩個孫子能吃飽飯...
勞模匠心拓泉韻 | 書香文脈潤越州 - 天天要聞

勞模匠心拓泉韻 | 書香文脈潤越州

4月23日世界讀書日、五一勞動節前夕,在浙江省全民閱讀活動周的濃厚氛圍中,紹興市、越城區總工會聯合開展「牢記領袖囑託,閱讀砥礪匠心」主題活動,活動於區群團活動中心圓滿舉行。紹興市戴葆庭錢幣文化博物館館長、省部級勞模陳寶祥受邀參與非遺互動體驗環節,以金石傳拓技藝
童騁說花錢專欄:《義記金錢 • 義記留輝》 - 天天要聞

童騁說花錢專欄:《義記金錢 • 義記留輝》

金錢會起義,與太平天國遙相呼應,受到清軍的殘酷鎮壓,於1862年1月28日,敗退平陽。1863年2月20日(清軍收復平陽之日),金錢會關爐停鑄。1863年8月2日,趙啟在樂清塘下活動時被叛徒林宗啟(金錢會的一名保首)出賣,壯烈犧牲。金錢會繼續堅持鬥爭,直至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