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財政廳印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網站截圖。
12月12日,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布了該方案的政策解讀。
2025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明確育兒補貼制度從2025年1月1日起實施。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財政廳經深入調研,對廣西版《方案》進行多次徵求意見並修改完善,日前《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並報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備案。
《方案》就補貼制度實施內容、申領時限、申辦流程、資金來源和發放、便民服務措施、管理和監督等作出規定。
補貼對象:從2025年1月1日起,對戶籍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或收養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發放補貼,至其年滿3周歲。3周歲以下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的嬰幼兒,予以發放補貼。
補貼標準:育兒補貼現階段標準為每孩每年3600元。對於2025年1月1日及之後出生的嬰幼兒,最多可連續申領3年補貼。對於2022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嬰幼兒,補貼從2025年1月1日起發放,不足十二個月的按應發補貼月數計算。
政策優惠: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落實育兒補貼相關的優惠政策。對按照育兒補貼制度規定發放的育兒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在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等救助對象認定時,育兒補貼不計入家庭或個人收入。
申領時限:補貼應當在規定的年度內提出申請,截止時間為當年的12月31日。每年申請一次。
2025年1月1日及之後出生的嬰幼兒,應當在出生當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請,並在之後的連續兩個年度分別提出續領申請。
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滿3周歲的嬰幼兒,2022年出生的嬰幼兒可申領1次,且應當在2025年提出;2023年出生的嬰幼兒可申領2次,分別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2024年出生的嬰幼兒可申領3次,分別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未在規定的年度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當年的補貼,不能補領。符合條件的次年可按規定繼續申請。
特殊情況:符合條件的嬰幼兒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後死亡的,申領人應在嬰幼兒死亡當年提出申請,出生當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嬰幼兒在2025年1月1日前死亡的,不能申請。
嬰幼兒戶籍遷移的,當年的補貼應在戶籍遷出前戶籍所在地申請;未在遷出前申請的,可在遷入戶籍所在地申請。
如何申辦?
育兒補貼按照申請、鄉鎮(街道)初審、縣(市、區)級審核確認的程序進行。
(一)申請。可通過線上申請和線下申請。
1.線上申請。
由嬰幼兒的父母一方或者其他監護人通過「智桂通」平台、微信或支付寶搜索「育兒補貼」小程序,進入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向嬰幼兒戶籍所在地進行在線申請。申領人填寫基本信息,上傳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首頁及嬰幼兒個人頁,提供社會保障卡金融賬號或銀行卡號(如申領人或補貼對象在廣西惠民惠農「一卡通」系統中已有指定銀行卡,則填寫該指定銀行卡信息)等材料,並對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
2.線下申請。
(1)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嬰幼兒,育兒補貼由機構統一申領。申領人需前往機構所在地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辦理。
(2)不具備線上申領條件的特殊情形,如人臉識別不能通過、無通訊設備、不會線上操作等。申領人需前往嬰幼兒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辦理。
(二)初審。
嬰幼兒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對個人申請信息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通過,並報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申領人並做好政策解釋。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線下個案核實相關工作。
(三)審核確認。
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對鄉鎮(街道)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認補貼發放名單,並將相關信息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資金來源和發放
《方案》明確育兒補貼資金納入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部門預算,資金由中央財政、自治區財政分別按95%、5%的比例分擔。
育兒補貼資金按年度申請和發放,由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於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集中發放上一季度經資格審核確認人員的育兒補貼。資金通過廣西惠民惠農「一卡通」系統發放至申領人或嬰幼兒的社會保障卡金融賬號或銀行卡;由兒童福利機構申領的,補貼發放至兒童福利機構對公賬戶。
來源丨廣西雲-廣西日報
編輯丨寧 夏
審核丨蔣西河
監製丨凌嘉琳
出品丨玉林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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