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的何先生反映7歲的孩子生病去醫院,醫生開了頭孢,打完六瓶點滴時發現,葯已經過期快兩個月了。

何先生:我小孩9月26號開始發燒,9月27號我來這個鎮海二醫院給我小孩治療,就說他是細菌感染,開了頭孢的葯。開了八瓶說是兩天的葯,上午打兩瓶,下午打兩瓶。9月28號上午,我們第三次打這個葯,旁邊那個寶媽也帶著小孩發燒,他打的那個頭孢顏色跟我這個顏色不一樣,我就把我的葯拿出來看了一下,然後發現我這個葯是過期的。



何先生說,那盒「注射用鹽酸頭孢替安」是以打點滴的方式使用的,現在還剩兩瓶,生產日期是2024年2月3號,有效期到今年8月2號。
也就是說,他7歲的兒子使用時已經過期將近兩個月了。


何先生說,在發現之前已經用了六瓶,這讓他們做父母的一下子緊張了。

何先生:後來我們就去了婦兒醫院住院,從9月28號開始住院,到中秋節前一天出院,身上急性皮疹伴隨發燒。婦兒醫院那邊說,皮疹不肯定是這個藥物造成的,但是也不排除這個藥物的影響。

住院時的診斷寫著「急性咽炎、皮疹」。


寧波市鎮海區中醫醫院醫務科 邱科長:跟家長也說聲抱歉,的確是我們因為工作上的失誤。我們醫院也進行了一個整體的大排查,所有的藥品,包括所有的耗材,所有這方面的制度,全部重新落實一遍,大排查了一遍,對相應的科室也都做了內部的處罰。
記者:這個葯怎麼會從藥房發出來?
寧波市鎮海區中醫醫院醫務科 邱科長:這個中間可能就是查對制度的確存在漏洞。
記者:除了他們家,還有別的患者被發到這個葯嗎?
寧波市鎮海區中醫醫院醫務科 邱科長:目前沒有,排查過了。
記者:他說護士是注射了三次,三次都沒有看包裝嗎?一般的規範是什麼?
寧波市鎮海區中醫醫院醫務科 邱科長:這個中間就涉及到查對制度,護理過來的時候有查對制度,護理這邊也是漏了一道。

寧波市鎮海區衛生健康局 工作人員:事發後,院方已經協助患者去上級醫院進行觀察,目前患者身體沒有異常,已出院。同時,院方對其它藥品進行了全面排查,目前沒有發現過期藥物。今天上午,我們也組織進行了調解。就此次的事件,局裡已經啟動了一個調查程序,並且將根據最終的調查結果,按照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並且我們局裡也深刻吸取了教訓,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對於我們醫院藥品管理使用的監督管理。

何先生說,事情過去了半個月他們最擔心的還是孩子的健康會不會受到影響。這盒頭孢的生產企業是海南全星製藥有限公司,現場何先生諮詢了廠家。
何先生:生產日期是2024年2月3號。
海南全星製藥有限公司 工作人員:那不對啊,沒有過期啊。

包裝上清清楚楚地寫著這支頭孢已經過期近兩個月為什麼廠家第一反應卻是沒有過期呢?接下來工作人員解釋了原因。

海南全星製藥有限公司 工作人員:我們產品原先有效期是24個月,現在國家有種葯叫一致性評價,我們公司就對這個產品也進了一致性評價。一致性評價是什麼意思呢?確保療效跟質量跟原研是一樣的。然後國家是有這麼要求的,做研究的時候,你的產品要進行穩定性考察,很多企業不可能等到兩年才去報批,這個產品有效期是24個月,所以我們這個產品在滿足12個月的時候,我們要抓緊時間去報批。隨著我們的產品在穩定性考察滿足24個月的時候,我們又去跟省局備案,現在我們這個產品已經延到24個月了。這個產品跟現在的產品工藝、質量是一樣的,以前顯示18個月,現在產品已經延長到24個月了,它是完全可以滿足達到24個月有效期的質量。

何先生說,後來醫院又開了一盒同款的頭孢,生產日期是2024年2月20號,有效期顯示為兩年。不過看著孩子注射後的反應他們還是擔心。

何先生:現在皮疹是消除了,但是他身上摸起來還是那種磨砂的那種感覺,毛毛糙糙的,沒有完全消退下去。
海南全星製藥有限公司 工作人員:我理解您,我也知道您作為家長肯定也是很擔憂。那我先去查一下相關資料給您回復,我需要找一些研發的相關的人一起看一下,有效期是怎麼一個情況。
何先生說,事情發生後一家人來回折騰,到現在孩子身體有什麼風吹草動他們還是免不了緊張。此前他們和醫院協商後續的處理方案,聊得不太愉快。

寧波市鎮海區中醫醫院醫務科 邱科長:我們也在跟家屬協商,因為在醫院的許可權範圍內,這個事情沒辦法解決,所以後續家屬也跟我們衛健委溝通,衛健委的也共同參加調解。沒有說醫院推卸責任,始終我們都跟他在保持溝通的。
何先生:畢竟是化學分子打進小孩身體里,打了6瓶,他現在看不出什麼損害,但是能保證後面?
寧波市鎮海區中醫醫院醫務科 邱科長:所以說後續檢查,比如說三個月、六個月,因為廠家現在的回復,的確是做了長期的實驗的,現在書面的東西他還沒給我們,這個是國家質檢部門出的報告。如果根據國家的那個,我們制定一個方案給你,多長時間來複查哪些,這個藥品對哪些器官或者功能會產生損害,我們針對性對這些進行檢查。
發稿前,何先生反饋經過衛健部門協調,他們和院方已經就後續方案達成了共識。
(來源:1818黃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