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山西省大同市第一醫院產科醫生王某青涉嫌介紹嬰兒買賣,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書顯示,買方抱走嬰兒後支付68000元,賣方母親通過中間人收到41000元。王某青的行為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犯罪情節輕微,故決定不予起訴。
醫務人員參與嬰兒買賣,性質可謂惡劣,當然,檢察機關認定其「情節輕微」,決定不予起訴,應該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實依據,只是其中細節公眾尚無法得知。現在,大同市已經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意味著公眾有機會了解此案更多信息。
根據王某青在視頻中所述,涉事15歲女孩產下嬰兒前,是有中間人找她「做生意」的,而她也將這個嬰兒介紹給了買家。由此可知,其與中間人早有聯繫,這是否意味著,這種所謂幫人尋找小孩的生意,是半公開化進行於醫院特殊人群之中?這樣的事件是否僅此一例?對此,調查組不妨詳查。醫院是救死扶傷之地,如果得其便利的醫務人員和做「人口生意」者糾纏不清,危害可想而知。
此案其他涉案人員受何處理,目前並無更多信息披露。買賣嬰兒視同拐賣人口,所謂的「中間人」和「介紹人」顯然不能輕易逃脫法律責任。2023年6月媒體報道,福州市晉安區法院審結一起以撫養為目的的買賣男嬰案,3人被判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某珠受謝某貢委託,尋找可收買兒童,並幫助買方完成傳遞居間信息、議價等居間行為,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涉事者以近乎做好事的口吻加以表達,似乎聯繫買家是在做善事。確實,買家做過輸卵管手術,做試管嬰兒也未成功,求子心切。而一些網友也認為,15歲產子,肯定無法撫養孩子,對今後的人生也會產生負面影響,此時若有人相助,應該感謝才對。這種認知牽連著複雜的社會情境和社會心理,所涉及未成年人問題值得深思,教育引導未成年人加強自我保護也是急切事務,但這與打擊和防範拐賣人口是兩個層面的命題,不可混為一談。為了幫助未成年人消解後患就將某些罪責加以美化,無疑是荒誕之舉。
當前,買賣人口現象仍有發生。2024年10月,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反映,經過3個月的卧底,其目睹了一名「中介」在江蘇江陰販賣兒童的全過程。此事曝光後,輿論嘩然。此前一些類似案例也顯示,為了洗白這些被「收養」甚至被販賣嬰兒的身份,一些醫療機構人員甘當「助手」,提供相應資質。這些事例說明,拐賣人口犯罪之所以屢打不絕,和某些醫療機構人員甘做利益鏈條上的一員有著很大關係。而這類行為往往很隱蔽,不為外界所知。這也提醒我們,不僅要針對案例一查到底,讓所有涉事或涉罪者付出應有代價,還要舉一反三,深挖線索,加大對拐賣人口犯罪的打擊力度。
拐賣人口讓眾多家庭支離破碎,而某些所謂的「介紹收養」,其實也是以善良的名義粉飾違法犯罪底色。撥開迷霧,認清真相,保護每一個生命不被買賣,是社會的應有擔當。 □ 白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