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媒體曝出有女孩被性侵的新聞,很多媽媽就向我們訴說自己在女兒成長中的恐懼和焦慮,女兒越年幼的媽媽,就表現出的狀態越緊張。作為一名合格的父母,關於性侵,我們該給孩子科普些什麼呢?不妨先問問自己的孩子以下這幾個問題:
1)你知道性侵害有哪幾類嗎?
2)如果沒有身體接觸,是不是就不算性侵害?
3)別人把你脫衣服的過程拍成視頻傳到網上,算性侵害嗎?

在這裡,我們先要引入一個重要名詞——隱私部位。

圖中紅圓標註處,就是我們的隱私部位,也是背心和褲衩覆蓋的地方。孩子們一定要記住,這些地方是專屬於我們的「小秘密」,我們要保護好它們,絕對不能給別人看,更不能給別人摸!
在了解了隱私部位後,我們進入正題——性侵害的類型。總的來說,性侵害分為兩大類:身體接觸型的性侵害和非身體接觸型的性侵害。
1、身體接觸型——行為性侵
例如:
· 強迫與你發生性行為,生殖器插入
· 他人不必要但有意識地觸摸或親吻你的隱私部位(衣服里、外均屬於)
· 讓你觸摸他的隱私部位
· 與你玩性遊戲(如「脫褲子」、「互相摸」)
2、非身體接觸型——言語性侵和視覺性侵
例如:
· 是在孩子面前裸露,邀請孩子窺探、觸摸自己
· 或通過網路引誘孩子做出性意味的動作:讓你看他的隱私部位,或者他要求看你的隱私部位,引誘你查看色情信息。
小貼士:
在非身體接觸型性侵害案件中,近年來犯罪分子越來越多地利用互聯網來實施犯罪。曾有犯罪案例中的張某即是通過網路社交成為了少女小紅的「男友」,先要求小紅裸聊(非身體接觸型性侵),再逐步發展為與小紅強行發生性行為(身體接觸型)。孩子們平常上網時要擦亮眼睛,不要向對方裸露自己的身體,也不要相信對方的花言巧語。

相關法律法規
那麼為了懲治性侵害,國家出台了哪些法律法規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該法條明確「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案例中的小紅未滿十四周歲,屬於幼女,因此根據法律要對張某從重處罰。
· 【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罪】強制猥褻是指侵害人為滿足自身目的,違背被害人意志,對其身體敏感部位進行撫摸、親吻或摟抱的行為。
孩子們要注意,這裡的被害人並不僅限於女性,男性同樣可能受到性侵害。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
此外還有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保障我們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