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重新定義父母》一書中,作者默薇提到一個親子溝通的誤區: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才是害。
在我們國家,父母打罵孩子似乎是天經地義的。
我們父母打罵孩子的原因是什麼?
一是農耕時代的認知。
人類的起源從原始時代就是暴力征服和消滅,到了農耕時代就是暴力支配和奴役。
暴力是為了支配、奴役和控制他人而使用的一種強者對弱者的武力攻擊行為。
從工業時代後期,一直到我們現在的智能時代,人和人之間的關係變成了平等尊重。
二次大戰之後人類進入了文明時代,各個國家法律都在約束暴力行為來處理人和人之間的關係。
可是在家庭裡面我們仍然在用農耕時代的服從、打罵的方式處理家庭關係,這是一個認知誤區。

二是我們父母自身的焦慮。
打罵孩子更多的是想讓孩子改變、聽自己的話,本質上是不能控制、沒有改變之後的情緒失控,不了解孩子的發育規律、不了解孩子的特點。
三是原生家庭的創傷。
一般來說,打孩子的父母都曾經是被自己的父母打過的,父母自己藏在身體內的小炸彈在情緒失控時,在面對比自己弱小的孩子時,就開始爆炸了,自己就變成了施暴者。
我們父母若想終止原生家庭在自己身上造成的創傷,不再讓孩子承受自己所遭受過的痛苦、恐懼與屈辱,就要通過學習,改變自己的認知,看見孩子的需求,了解孩子的發育和成長規律,消除不必要的焦慮。
同時看清自己的模式,在自己的焦躁情緒來臨時覺察一下,這樣做,真的是為孩子好嗎?

經常被打罵的孩子,可能會形成兩種極端人格:
一種是特別叛逆且有暴力傾向;
另一種是性格特別怯懦自卑,悲觀厭世。
此外,還可能難以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和親密關係。
因為沒有愛,沒有安全感,在外面要麼極度討好別人,要麼和別人搞僵關係。
日常學習的時候不能專註,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沒有安全感,價值感,女孩子長大後很容易遇到渣男。
孩子長大後看著拖延,懶散,無所作為,很可能就是因為小時候被父母打罵,情緒調節能力和專註的工作能力沒有很好地發展出來。
我們教育的目標是想讓孩子成為更好的人,真正的好教育,應該是心與心彼此的交流,絕不是靠武力、暴力的訓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