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湘潭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2月8日上午,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原主任陽衛國(正廳級)受賄罪一案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湘潭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圖片來源:湘潭檢察
檢察機關指控: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陽衛國利用擔任株洲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株洲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房地產項目開發、幹部提拔任用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其胞弟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722.214923萬元,其中未遂820萬元。
庭審中,控辯雙方對全案證據進行了舉證、質證,並就本案犯罪事實、量刑情節的認定和法律適用充分發表了意見。陽衛國本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因案情重大複雜,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官方簡歷顯示,陽衛國出生於1967年7月,曾任湖南省委辦公廳秘書處副處級秘書、綜合調研室正處級秘書,省委組織部幹部一處副處長、正處級組織員等職,2003年任茶陵縣委書記。
2006年後,他歷任株洲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株洲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校(院)長。2016年,陽衛國任株洲市市長,2021年7月調任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
2022年1月,陽衛國被查,同年6月被「雙開」。經查,陽衛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沉迷於聲色犬馬,是在其位不謀其政的典型,熱衷於與老闆勾肩搭背,甘於被「圍獵」,家風不正,親情扭曲。自恃手段高明,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腐化,貪圖享樂,大肆收受紅包禮金,長期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旅遊和娛樂活動;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將公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提籃子」承攬工程打招呼,在工程項目承攬、房地產開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賄賂。
通報指出,陽衛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
2022年11月,湖南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包括陽衛國違規收受紅包禮金、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問題。通報指出,黨的十八大之後,陽衛國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紅包禮金共計154.6萬元,其中黨的十九大後收受61.4萬元。2010年至2021年,陽衛國長期接受某私營企業主在長沙、武漢等地安排的高檔宴請和旅遊活動,私營企業主為此支付費用共計45萬餘元。
另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今年1月28日,中共湖南省第十二屆紀委第三次全會現場,播放年度反腐大片《忠誠與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錄》。警示片介紹,陽衛國的弟弟在株洲「大吃四方」,通過當市長的哥哥賺到錢以後,親屬都想來分一杯羹。
據湖南省紀委監委網站報道,陽衛國自幼家境貧寒,作為家裡三兄弟中的老大,他學習刻苦,成績優異,以當地文科狀元的成績考上名牌大學,成為全家人的驕傲。陽衛國回憶,在自己讀大學的時候,小他4歲的大弟弟歐陽衛民,初中未畢業就輟學外出打工,曾從微薄的打工收入中寄錢供陽衛國上學。
大學畢業後,陽衛國被選拔到機關工作,很快得到組織的器重,年紀輕輕就在地方擔任要職。然而,隨著職務不斷晉陞,在陽衛國心中,那顆「報答親情」的種子開始生根發芽,並慢慢發生扭曲。
在陽衛國擔任株洲的市領導後,歐陽衛民就以小孩讀書需要為名,將家從外地遷到了株洲,並陸續承攬一些小工程和項目。一開始,陽衛國還是有所顧忌,對歐陽衛民的行為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裝作什麼也不知道」。時間一長,他一步步喪失原則,到後來赤膊上陣,直接給有關部門和領導打招呼,幫弟弟「提籃子」、賺「快錢」。

陽衛國的二弟原本是某縣環保局職工,有著一份穩定的工作和收入,看到歐陽衛民賺了錢,日子過得比自己好,心裡開始不平衡,同樣「奔赴」株洲,「投奔」大哥。就這樣,無技術、無資金、無隊伍的兩兄弟,仗著有大哥在背後「撐腰」,在株洲大吃四方,賺得盆滿缽滿。最終東窗事發,兄弟三人齊齊被查。
「我覺得我最對不起的就是父母親,他們的三個兒子幾乎同時要進監獄,這對他們的打擊和痛苦,是我最不能原諒自己的。」陽衛國懺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