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泽克认为,人并不是由现实所驱动的,而是由意识形态所构筑的幻象驱动的。意识形态的幻象构成了我们对世界的基本假设,成为了我们行为背后的驱动力。
哲学家汉娜·阿伦特讲过一个沙漠隐喻,她说:很多人相信我们就生活在一个沙漠中,而且是沙漠中最糟糕的受害者。我们误以为,我们原本就属于沙漠,沙漠就是现实,所以,沙漠的匮乏、竞争和生存压力,让我们变得越来越自我和冷漠。生存在沙漠中,所以我们就必须去适应去沙漠,就只能去关注生存,只关注动物的必然性,但后者妨碍了我们体验人的自由,但是“沙漠隐喻”本身可能是错误的。
阿伦特认为,我们忘记了,沙漠也许并非真正的现实,我们原本并不属于沙漠,沙漠之外的绿洲才是真正现实。我们要做的是携手并肩,走出沙漠,而不是在沙漠中直面痛苦和相互冷漠。正是我们对沙漠的隐喻导致我们对世界的基本认识,而且,实际上正是这种心态,剥夺了我们唯一的希望,也就是我们虽然在沙漠中,但是其实我们忘记了自己并不属于这里,我们能够把沙漠的世界,转变为人的世界。
汉娜·阿伦特的“沙漠”就是齐泽克说的意识形态幻象。意识形态不是简单的虚假的意识,而是一种幻象,它构成了我们理解世界的基本框架,构成了我们行为的内在驱动力。但是这里的幻象,幻象不是对现实的直接反映,而是一种暗示我们如何渴望的心理结构。在这里齐泽克分析了意识形态幻象和幻觉的区别。
如何区分幻象与幻觉呢?回到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定义:他们虽然对之一无所知,却勤勉为之。为什么我们要勤勉为之呢?是因为我们“无知”吗?我们通常会这么认为,正是因为我们对意识形态的无知才导致了我们勤勉为之,盲目行动,但是齐泽克认为,事实恰恰相反,实际上这种幻觉是在“为”,而不在“知”。
意识形态的幻觉涉及到行为层面,意识形态是抽象的,而行为是具体的,个体会用具体的行为符合和迎合意识形态的暗示,比如在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暗示下,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购买自己喜爱的东西来获得幸福,在这种意识形态的暗示下,我们就会不断地买买买,我以为通过购买具体的商品行为,以为就可以获得抽象的幸福,而这种幸福其实是意识形态的引导和暗示。意识形态会暗示我们去追求幸福、自由、平等、松弛、追求情绪价值等等,但是很多人会把它们包装成为一种消费需求,认为我们消费了什么东西,就获得了相应的幸福或者自由。
但实际上这是幻觉,所以,意识形态幻觉,是指人们对意识形态的一种错误认知或虚假感知,是一种在认识层面上的错觉,也就是说,人们认为自己所看到的、所理解的意识形态就是真实的、客观的,而没有意识到其背后隐藏的虚假性和误导性。同时,我们会用具体的行为去保持与意识形态一致。所以,齐泽克说:意识形态的幻觉对我们的影响其实并不在于知的层面,而恰恰在于行的层面。
再举一个例子,比如,早些年有一种针对老年人的骗术,就是让老年人免费试用一些保健产品,然后诱导老年人让自己的儿女给他们买,在老年人的意识形态中,认为购买了上万块的床垫、药物就可以获得健康和幸福,也是儿女孝顺的证明。这是在用具体的行为去满足抽象的意识形态的幻象,而且当有人反对他们购买的时候,老年人还会非常愤怒或者失望,因为他们对意识形态的幻象深信不疑。
所以,马克思说:意识形态就是,人们对它一无所知,但却勤勉为之。
而且大部分人并不会去反思意识形态的对错,而是将意识形态的暗示体现了每个具体的行为中,把它当成是意识形态幻象的实现。马克思还举过一个法律的例子,法律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是德国法律、罗马法律就是具体的现实。如果我们说:罗马法律和德国法律都是法律,这每个人都能理解,但是,当我说:法律这个抽象的事物,在罗马法律和德国法律中,实现了自身,那么它们之间关系就会变得神秘和模糊起来。
这是意识形态幻象和意识形态幻觉的区别,幻象就是法律这个抽象的概念,而幻觉就是罗马法律这个具体的事物。我们理解或者掌握了罗马法律,并不意味着抽象的法律的理解和掌握,抽象与具象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正如我们通过购买房子、车主、名牌包包,看起来是拥有了幸福,但是我们购买再多的东西,都无法真正完整拥有幸福,因为幸福是抽象的,但是行为是具体的。这是幻象和幻觉的区别。
齐泽克说,意识形态幻象具有结构现实的力量,我们无法看到这种力量的多种多样,我们只能在具体的行为中感受和服从这种力量,正如我们不会去反思幸福,但是我们会非常确定和真实地感觉,自己购买了漂亮的衣服、流行的玩偶就获得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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