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被告人賀某全經人介紹與董某慧談戀愛,後董某慧提出分手,賀某全不同意,遷怒於董某慧的大哥和大嫂。2012年12月11日晚,他闖入湖北襄陽谷城縣被害人家中,將夫婦二人殺死,之後潛逃11年,2023年10月6日在河南省商水縣被抓獲。2024年11月,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賀某全死刑,賀某全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將於6月5日開庭,受害人家屬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他們只希望為死者討回公道。
被害人董某和李某
不同意分手,他多次語言威脅並騷擾
紫牛新聞記者從受害人董某夫婦的家人處了解到,這起發生在13年前的慘烈案件6月5日將進行二審,他們不求賠償,只希望判處兇手死刑,以告慰慘死的兄嫂。
這起案件發生於2012年12月11日午夜,地點在湖北省谷城縣。一審判決書顯示,2011年6月,被告人賀某全經人介紹與董某慧談戀愛,後董某慧提出分手。董某慧為了躲避賀某全,就外出打工。賀某全因此心生不滿,遂找到被害人董某、李某(董某慧的哥、嫂)索要「分手費」,並對董某夫婦進行言語威脅。
董某慧作證時表示,2011年6月上旬,經人介紹認識了賀某全,「他聲稱手裡有五六十萬元,在福建做工程。交往過程中發現賀某全根本不是做工程的人,他的錢實際上是他父親工傷事故的賠償款,也就十幾萬元。賀某全平時就在遊戲廳里賭博,到了2012年春節的時候,賠償款基本上都輸完了,我覺得他不可救藥。我多次和賀某全提出分手,他都不同意,還說要是分手,就同歸於盡,要不就把我弄殘廢。最後一次提分手,是2012年8月份,當時說了分手之後,我就出去打工了。分手之後,賀某全找不到我,就發手機短訊威脅我,並說要綁架我哥哥家的孩子,滅我全家。」
被害人董某的一位家人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他們當初拿賀某全當家裡人,雖然還沒舉辦訂婚儀式,不過逢年過節都喊他來家裡吃飯。但他不僅欺騙媒人和董某慧,還好吃懶做,沉迷賭博,並且對董某慧進行家暴。董某慧提出分手,他就威脅進行報復,要殺了她的侄子侄女。之後賀某全多次對董家進行威脅騷擾,砸壞他們家的防盜門,有很多人目睹。事發前一個星期,董家曾經報過警,沒想到慘劇最後還是發生了。
被害人李某曾經在醫院接受近一個月的搶救
午夜繩墜入室作案,下手狠毒
2012年12月11日晚11時許,被告人賀某全攜帶繩索、尖刀從谷城縣石花鎮房管所商住樓六樓樓頂進入董某、李某位於六樓的家中。董某、李某被驚醒後,賀某全持刀對董某捅刺數刀,致董某當場死亡。李某從家中跑出,賀某全持刀追攆捅刺李某,將李某捅倒在三樓樓梯拐角處,後逃離現場。李某經搶救無效於2013年1月5日死亡。
慘案發生後,被害人李某在醫院接受了將近1個月的搶救,她生前曾告訴警方:「2012年12月11日晚上,我們一家上床休息了。在夜裡不知道幾點的時候,我聽見一陣響動,像是有人在開我們卧室的門,我和董某都被驚醒了,就看見賀某全朝我們床這個方向沖了過來,手裡拿了一把尖刀。他上來之後就和董某廝打,並用刀朝董某的上半身戳了一刀。我當時很害怕,就拚命往外跑,我跑到五樓的時候,賀某全從後面追上了我,用刀朝我的身上亂戳,我就拚命地掙扎向樓下跑,跑到三樓的樓梯拐角處,賀某全又用刀捅我,我就昏迷了。後來,我也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醒過來就呼救。賀某全怎麼跑的,我不知道。」
案發現場
法醫屍檢顯示,賀某全作案手段極其殘忍:死者董某身上有多達十餘處創口,深達內臟,左第4肋軟骨骨折,左肺下葉有一貫穿刺破口,心包膜有破口,左心室、左心房至主動脈弓破裂,左胸腔內大量積血,鑒定意見為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擊左胸部致左肺及心臟破裂,大出血死亡。
董某的家人說:「董某當場死亡,致命一刀戳在心窩子,大動脈斷裂。李某搶救了20多天,還是沒有搶救過來。她從六樓逃到三樓,在三樓轉角的地方被賀某全追上,捅了二十多刀,前胸後背都是傷,骨髓被戳斷,胳膊可以動,下身沒有知覺,醫生說即使能救過來,也是終身癱瘓。」
李某在醫院接受過胃修補、膈肌修補、肺修補、右腋部神經血管吻合、全身多處外傷清創縫合等手術,僅縫合創口就有十餘處,雖然搶救了20多天,依然沒有挽回她的生命,法醫鑒定意見是李某系被他人用銳器多次刺入胸腹部及背部,繼發感染致胸腹腔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2022年通緝令
潛逃11年,被判死刑後企圖要諒解
賀某全被捕後供述稱,作案後他曾躲藏在山中兩日,隨後逃往襄陽、老河口等地,最終來到河南平頂山市區周邊,化名為「唐小兵」,靠打零工維生。
被害人董某的家人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他們在法庭上曾經聽到賀某全說,他逃亡途中還給派出所打電話,「問那兩個人死了沒有?他明知道自己犯了罪,但沒有悔改,還繼續逃亡。」逃亡期間,賀某全還在河南與他人組成家庭。
2019年12月4日,湖北省公安廳發佈懸賞通報,公開通緝10名重大命案在逃人員,賀某全名列其中,對提供重要線索、抓獲犯罪嫌疑人或認定犯罪嫌疑人屍源的,谷城縣公安局將給予人民幣10萬元獎勵。2022年7月25日,湖北省公安廳公開通緝12名涉重大刑事案件在逃人員,賀某全位列第一名,涉案類別為故意殺人案。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23年10月6日晚19時許,河南省商水縣公安局民警在河南省平頂山市將被告人賀某全抓獲。
2024年8月20日,本案一審開庭審理。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賀某全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導致兩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董某、李某家人提起民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人賀某全賠償喪葬費8.9864萬元、被撫養人生活費42萬元、處理喪葬事宜的誤工費2.2158萬元、處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0.5萬元、死亡賠償金179.96萬元、醫療費6.3萬元,精神撫慰金260萬元,共計500萬元。
2019年通緝令
法院在當年11月21日做出判決:被告人賀某全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造成後果特別嚴重,主觀惡性及人身危險性極大,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賀得全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董某榮等損失人民幣13.77215萬元。
雖然一審法院沒有支持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請求,受害人董某和李某的家人並沒有提起上訴,其家人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因為他們已經不在了,留下的孩子也已成年,我們要賠償沒有太大意義,只想為哥哥嫂嫂討回公道。」
但被告人賀某全提起了上訴,二審開庭時間定為6月5日上午9點。
受害人董某和李某的家人只希望二審維持原判,她說對方家屬一直在找他們,企圖獲取諒解,「他們家屬一直在找我們,發短訊,打電話,找到我們樓下,甚至跟蹤我家小孩到學校,要求我們諒解。我們失去兩條人命,你拿什麼諒解?你的誠意在哪裡?過了12年才說要諒解,死者孩子未滿十歲的時候,不找我們要諒解,現在孩子已經22歲了,你來要求我們諒解,於心何忍?」
來源:揚子晚報/紫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