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歲的宋甲(化名)長期酗酒,酒後經常毆打、辱罵妻兒。2024年7月5日,宋甲喝了一斤多白酒後,回家開始辱罵兒子宋乙(化名),妻子李某上前勸阻,卻被宋甲毆打。看見母親被家暴,兒子打了父親一拳,父子發生爭吵打鬥,最終兒子將父親打死。
案發後,母子共同清理案發現場,並將作案工具焚燒。李某為讓兒子宋乙能照顧家人,隱瞞事實真相到公安局投案,謊稱自己打死了宋甲,企圖幫兒「頂罪」,最終母子都身陷囹圄……
▲圖據ic photo
5月2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5月26日,青海省果洛州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一審判決,宋乙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李某犯包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父親酒後家暴母親
兒子打死父親
宋甲與李某系夫妻,二人均為江蘇省徐州市人,一家人在青海省果洛州瑪沁縣從事廢品回收。兩人育有一子一女,長子1996年出生名叫宋乙,女兒名叫宋丙(化名)。
宋甲長期酗酒,酒後經常肆意毆打、辱罵妻兒,對妻子李某實施家庭暴力。2024年7月5日23時許,宋甲酒後辱罵兒子宋乙,妻子李某上前勸阻時,被宋甲用拳頭毆打,隨即宋乙打了宋甲一拳。
二人發生爭吵,宋乙將其他人推出房屋,並關上房門,單獨與宋甲在房間內爭吵,過程中二人發生打鬥,宋甲掰其手指,宋乙隨手從爐子旁邊拿起一把羊角錘,朝宋甲頭部打擊數下,羊角錘在擊打過程中掉落,宋甲隨即倒地。
之後,宋乙撿起放在屋內的摺疊板凳再次砸向宋甲頭部、背部,後宋乙跪壓在宋甲胸口上並掐住其脖子,直至宋甲死亡。經鑒定,被害人宋甲系生前被鈍器打擊導致顱腦損傷死亡。
母子清理案發現場
母親想幫兒「頂罪」投案
宋甲死亡後,宋乙將打死人的事實告訴母親李某,後二人將宋甲屍體抬放至隔壁的雜物間,二人使用小刀、菜刀、鋼絲球、拖把共同清理案發現場,擦拭血跡。並將作案的羊角錘、板凳、宋乙及宋甲所穿衣物在家中爐內焚燒。
2024年7月6日,李某為了讓兒子宋乙照顧家人,隱瞞事實真相向公安機關投案,謊稱是自己打死了宋甲,企圖使宋乙逃避法律懲罰。當日21時,宋乙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案發後,宋乙取得了宋甲家屬的諒解。
2024年9月9日,公安機關以李某涉嫌包庇罪將其書面傳喚至瑪沁縣公安局,當日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在法院審理期間,果洛州人民檢察院委託經常居住地社區矯正機關對李某進行調查評估,該局出具了同意社區矯正的調查評估意見。
經鑒定,宋乙案發時未出現精神病性癥狀,案發時應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父親長期酗酒施暴家人
導致女兒精神抑鬱自殘
判決書顯示,宋甲長期酗酒後毆打妻子、辱罵妻兒,導致女兒宋丙身心受到損害。宋丙病歷證實,她存在用刀片劃手行為,左前臂見數條陳舊刀劃痕,已結痂,醫院診斷其臨床印象為焦慮抑鬱狀態。
證人韓某(系宋乙之妻)稱,「當天我公公(宋甲)喝了白酒,喝了一斤多,看上去已經喝醉了,嘴裏一直罵罵咧咧,在屋內毆打了我婆婆。當天晚上我孩子還沒有睡,我也在等老公回屋,我老公回屋後說:『我失手把我爸打死了,我沒控制住情緒,我崩潰到極點了。』我公公無緣無故地毆打我婆婆近30年,幾乎每天都毆打、辱罵我婆婆,經常罵我老公和小姑子宋丙,導致我小姑子患上重度抑鬱症,需要長期服藥,時不時地割腕、鬧自殺。」
妻子李某稱:「宋甲愛好喝酒、打牌。他每天下午必須喝1斤白酒,已經酒精中毒了,喝完酒後喜歡罵人、找事,比較暴躁、自以為是、對家人比較吝嗇,經常家暴家人。」女兒宋丙稱,「爸爸常年家暴媽媽,他心情不好就會打,除了打媽媽和哥哥外,還會打我。」另外,多名證人均表示,宋甲常年酗酒,脾氣暴躁,有家庭暴力行為,經常在酒後毆打妻兒、辱罵父母及兄弟姐妹,導致宋丙精神抑鬱。
宋乙供述與辯解稱,2024年7月5日晚,父親因準備將老家房子轉讓出去的事發火,「我跪下給他道歉,還讓我老婆和孩子也給他跪下道歉,我母親在旁邊為我們求情時,被我父親一腳踹倒在我面前,我就起身打了我父親一拳。因為平時我父親發火,我都是給他服個軟,道個歉,哄哄他就好了。所以,我將我妻兒和母親推到我住的房間,並關上了門……」
兒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12年
母親犯包庇罪被判三緩四
經查,被害人宋甲經常酗酒,長期對李某家暴並打罵家庭成員,案發當天因韓某提到回老家打理商店一事讓宋甲不滿,繼而引發酒後的宋甲毆打李某、辱罵宋乙。庭審中,公訴人亦認為本案宋甲存在一定過錯,且該事實有證人韓某、宋丙、董某、王某等證言及社會調查筆錄予以證實。此辯護意見與事實相符,量刑時應予考慮。
法院認為,宋乙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並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李某明知宋乙系犯罪的人而作虛假證明,企圖讓宋乙逃避打擊,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罪。宋乙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為構成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李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可從輕處罰。宋乙對故意殺人罪、李某對包庇罪的犯罪事實均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均可從寬處罰。
經社會調查,李某符合社區矯正的要求,綜合考慮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認罪悔罪態度,依法可適用緩刑。2025年4月28日,法院判決,宋乙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某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編輯 潘莉 責編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