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顧:
老宋和小郭二人是大學舍友,因為平時大家在寢室的關係都特別好,又加上都是大男孩,所以東西都是亂丟的,柜子也從來不鎖。
但是小郭這個人從小就不老實,吃喝嫖賭五毒俱全,這不這天又在手機上認識了一個女生,兩人聊的熱火朝天,很快就聊到那一步,並且約定好了交易地點和價格。
就當小郭要出門赴約的時候,看到老宋的桌子上丟着他的身份證,嘿嘿,一個順手牽羊就被小郭拿走了。
來到賓館小郭拿着老宋的身份證要一間房間,起初工作人員問他這是你嗎?小郭也是誠實說道這是我室友,我們一起的,他等等就來了,工作人員也沒多問就給小郭開了一間房。
小郭轉身就把房間號告訴了女生,很快女生就到了房間,兩人也是快刀斬亂麻,當兩人你儂我儂的時候,突然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音。
小郭不耐煩的喊到誰啊!對方不做聲,依舊喊着開門快開門!小郭質問道不說是誰不開。「公安查房」當這四個字傳入小郭耳中的時候,小郭頓時慌了神,只好乖乖把門打開。
就在警方正常盤問時發現,二人神情特別緊張,雖然聲稱是男女朋友,但是連對方的全名都叫不出來。
頓時警方就明白了怎麼回事,於是到前台查了一下開房間人員的信息,這一查不得了,居然不是二人開的房間。
警方先是把二人帶到了警察局進行下一步盤問,期間小郭說身份證是室友的,很快老宋也被警察傳喚到了公安局。
那問題來了小郭和女子會被判處嫖娼罪嗎?
嫖娼罪的三個要件是:不定對象之間,金錢財物的交易,發生了關係
本案中小郭與女子是從手機上認識的,很顯然符合第一點不定對象之間。
期間小郭給女子轉了五百元作為交易的媒介,也符合金錢財物的交易。
公安查房的時候二人已經着手開始實施,且發生了關係。
綜上所述,小郭與女子的行為是屬於賣淫嫖娼行為,等待他們的將是15天以下拘留與五千元以下罰款。
那被偷身份證的老宋構成嫖娼罪嗎?
本案中老宋的身份證是被小郭偷走的,其並不知道。
經過警方的核實調查,最終對老宋進行批評教育,並且告知老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不能隨便借給別人,也不要亂丟,防止丟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那如果老宋是自願借給小郭的會有什麼後果呢?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