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的罰單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人保財險」)累計被罰1115萬元,其中,對總公司罰款430萬元,對分支機構罰款685萬元。另有27名責任人同時受罰。

據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遭到處罰的原因為:中國人保財險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車險、農險、保證保險條款費率,相關報告、文件等內容不真實、不準確,未按規定辦理再保險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金融監管總局對袁輝、張海波、王曙光、宋科、孟小娟、劉志遠、靳明柱、王天軍、邵運州、華山、韋民安、和雷、白鴻旭、畢欣、曹飛、王焱輝、林美瓊、熊宇俊、徐文凱、蘇曉燕、李志恆、邵旭日、徐宏、張立志、孫益民、王建強、陳艷國等27名責任人員警告,並罰款共計184萬元。
據公開信息顯示,中國人保財險是中國人保旗下子公司。1月17日,中國人保財險披露公告顯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國財險原保險保費收入合計人民幣5380.55億元,同比增長4.3%。
在保險行業,合規性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石。值得注意的是,作為財險行業「一哥」,中國人保財險業務體系龐大,曾多次因「業務不合規」等原因被監管處罰。據記者不完全統計,2024年,中國人保財險曾累計收到上百張罰單。合計罰款金額超4000萬元。

其中在2024年9月25日,中國人保財險曾收到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合計被罰1115萬元。
具體包括:人保財險總公司被罰款430萬元,江蘇省分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雲南省分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廣東省分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等19家分支機構,合計罰款685萬元。
相關違規事實則包括「未執行車險『見費出單』導致系統數據不準確」「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牟取不正當利益」「個別賠案通過偽造理賠資料予以『零賠付』結案」「人為調整車險財務指標」「農險業務虛假承保、虛假理賠」「短期健康保險業務銷售誤導」等16項,涉及車險、農險、互聯網平台保證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再保險分出業務、支農融資等多個業務板塊。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管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