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正義”系違法,認清!
蔣 萌
只因在網上發表不同看法,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真實照片、社交賬號、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甚至銀行賬號等信息,就被他人“扒”個底朝天,公然曬在網上。隨之而來的是,各種“辣眼睛”的人身攻擊,如潮的謾罵侮辱詆毀,電話和短信遭輪番“轟炸”。更有甚者,揚言要到受害人家門口以及單位“拜訪”……
誰陷入上述困境,誰就大概率遭遇了“開盒”。
所謂“開盒”,最初源自網絡亞文化圈層的戲謔隱喻,比喻通過“人肉搜索”揭露他人真實身份,具有某種“實現正義”的荒誕現象。隨着時間推移,“開盒”開始升級,演變為通過非法手段獲取、買賣他人敏感信息,煽動網民對受害者進行集體攻擊,呈現出組織化、產業化趨勢。特別是在“飯圈”當中,“開盒”儼然成為不同“派系”粉絲之間一言不合就“群毆”的武器。
例如,“13歲女孩參與‘開盒’網暴孕婦”一度鬧得沸沸揚揚;某視頻平台多名up主舉報遭“開盒”,牽涉18個省市40餘人,主要活動人員竟是兩個未成年人……“開盒”亂象迭出,暴戾之氣撲面而來,嚴重侵犯受害人的正當合法權益。“被開盒者”如同遭遇一場巨大雪崩,生活、工作、學習等受到嚴重影響,甚至有當事人出現精神失常、抑鬱輕生等嚴重狀況。
“開盒者”沉浸於數字時代“私刑勝利”的迷醉中。要麼把曝光別人隱私當成攻擊或取樂手段,享受欺負弱小的畸形快感;要麼為了吸引眼球,專挑“名氣大的”下手,從而獲得更多流量和利益。對致使他人身心和權益受損的行為,懷有“傷害了你卻鬨笑而過”的法不責眾心態。“開盒”的驚悚與弔詭,令旁觀者“脊梁骨冒涼氣”,引發社會強烈憤慨。
當前,熱衷“開盒”的群體還呈現低齡化態勢。未成年人對社會認知不深、自我控制能力較弱,容易受到不良思維和風氣影響,缺乏對行為危害以及法律後果的判斷力。在不良慫恿蠱惑作用下,“開盒”竟成了某些未成年人可資炫耀的“技能”。在“虛榮心”和“被需要”驅使下,在“情緒宣洩”和“實現價值”誘導下,一些未成年人陷入“開盒”狂歡泥潭,難以自拔。
更嚴重的是,網絡暴力具有明顯的反噬效應。施暴者反過來也可能遭到“被開盒”的報復,一方惡意攻擊變為“互毆”乃至“群毆”,由個體權益侵害演變為對網絡空間公共秩序的嚴重破壞,傷及公共理性和倫理底線。這也導致更多無辜者人人自危,嚴重影響公眾的安全感。
“開盒”於情、於理、於法皆不容。對此,整治當果斷亮劍。把准脈、尋病根、開藥方,正本清源勢在必行;法治懲治、協同監管、教育引導,抑惡揚善刻不容緩。
信息泄露要追查,嚴打!
林 風
近年來,屢屢發生的“開盒”事件,給當事人及其家人親屬帶來巨大創傷。瘋狂的“開盒”,何以如此順利、為何這般暢行無阻?原因正在於,背後潛藏了一條信息泄露的網暴鏈條。
縱觀多起“開盒”事件,對個人信息的精準“捕撈”和圍獵,是一大顯著特點。姓名、手機號碼、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社會關係……在一些“開盒”事件中,被“開盒”者的個人敏感信息通常十分詳細而準確,很難說是從網絡簡單“東拼西湊”搜集而來。無論是有影響力的“群主”“大粉”牽頭實施,還是一些普通網民參與騷擾,“開盒”都呈現出相當的組織化、專業化的特徵。
“開盒”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不是“找准了人”。事實上,幾乎每一起“開盒”網暴背後,個人信息泄露都是一大根源。除了日常上網授權和個人保管不當,更多的信息泄露風險,其實是在個體“看不見”的環節上。有機構此前發布的報告顯示,2023年,全網監測並分析驗證有效的數據泄露事件超過19500起,涉及金融、物流、航旅、電商、汽車等20餘個行業。這些行業的數據是怎麼流出的、流向了線上線下的哪些角落,這其中,不排除有企業數據安防能力弱的因素,但究竟有沒有行業“內鬼”參與販賣、倒賣信息,值得追問。
與信息數據的泄露相比,更值得警惕的,是個人信息的買賣交易鏈條。此前的“開盒”事件中,媒體就多次報道了“社工庫”的存在。幾個月前發生的網暴孕婦事件,被“開盒”者的個人信息數據來源就是海外社工庫。2024年,2000餘名網紅遭“開盒”,杭州警方調查發現,嫌疑人同樣是通過“社工庫”花錢非法獲取了個人信息。此外,還有一些不法分子為了大肆牟利,而打包出售諸如“共享數據包”等數據。顯然,暗黑利益鏈條成熟運作,在某種程度上更“方便”了“開盒”惡行,變相讓“開盒”實施更低門檻、更高頻率。
剎住“開盒”惡行,既是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所需,也是守護整體網絡生態的必須。當務之急,自然是下大力氣斬斷“開盒”背後的網暴鏈條。打蛇打七寸。打擊治理“開盒”的“七寸”,就是要抓住個人信息數據泄露這一根源。盯緊重點領域、重要環節、黑灰產業,斬斷信息泄露交易及其背後的網暴鏈條,才能斷了“開盒”的“糧草”,切實守護好每一個人的安全感。
網暴整治需新招,行動!
岳 譚
利用“開盒”等方式非法獲取並公開他人個人信息,涉嫌違法犯罪,性質極為惡劣。近日,中央網信辦專門印發通知,從阻斷“開盒”信息傳播、完善預警機制、加大懲治力度、優化保護措施、加強宣傳引導等多個維度明確工作要求,進一步強化“開盒”問題整治工作。
“人肉搜索”造成網絡暴力的問題由來已久,根治“開盒”等網絡暴力問題,必須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堅持高強度打擊和高力度保護並重。
治亂需用重典。“開盒”行為人除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名譽權、個人信息權等民事權利,還涉嫌犯罪。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組織“人肉搜索”,違法收集並向不特定多數人發布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依法嚴懲侵犯公民個人隱私行為,方能築牢守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堤壩。
“開盒”泛濫,根源在於個人信息失護,獲取個人信息太容易,販賣個人信息太猖獗。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因而被稱為“百罪之源”。如果不能徹底解決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即便堵住了“開盒”的漏洞,還會有其他漏洞湧現出來。對此,必須升級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措施,壓實信息安全防護義務,強化平台數據採集與使用邊界,健全監管鏈條,以高水平保護防範化解泄露、盜取、販賣個人信息問題。
全力阻斷“開盒掛人”傳播渠道,網站平台肩負不可推卸的責任。據中央網信辦通報,在全面清理各類涉“開盒”違法違規信息過程中,依法按程序處罰3家大型網站平台。相關重點網站平台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識別並過濾“開盒”信息。各類違法發布個人信息,誘導網民跟進泄露隱私的內容,各類教授、買賣或者提供“開盒”方法、教程和服務的內容,一經發現必須及時清理,相關賬號和群組也當予以關閉或者解散。
技術並無善惡,但使用技術的人和平台必須能區分善惡。只有在正確的人文價值引導下,互聯網在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才能發揮正向功效、最佳功效。不少違法“開盒”的參與者都涉及未成年人,凸顯出對未成年人加強法治素養和網絡素養教育的必要。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各方需協同發力,構建和完善階梯式、全方位的培育體系,根據未成年人年齡和認知心理特點開展教育,幫助他們扣好正確運用網絡信息技術的“第一粒扣子”。
無論現實世界還是虛擬空間,沒有人可以肆意妄為,所有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平庸之惡”值得我們每個人反思和防範。對待“開盒”行為,舉報而不是參與、抵制而不是圍觀,應成為共識。一起行動起來,驅散“開盒”等網絡暴力的烏雲和陰霾,網絡空間將更加清朗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