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打掃酒店房間之便,酒店員工屢次盜竊客人財物,沒想到,掉進敲詐勒索團伙精心設計的陷阱,雙方均落入法網。近日,經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周某、鄧某、韓某、陳某有期徒刑八個月至拘役三個月不等,各並處罰金;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龔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
龔某是長沙市開福區某酒店的客房服務人員。今年5月20日上班期間,龔某持工作房卡進入酒店客房打掃衛生時,偷走了客人放在屋內的2200元人民幣和5000元港幣。打掃完畢不久,還在收拾工具的龔某突然被客人攔下:“你偷了我的錢,我有監控視頻,這事不能就這麼算了。”客人的話讓龔某十分害怕,提出將所盜現金歸還客人。沒想到,對方以報警威脅龔某並向其索取1萬元。為息事寧人,龔某按要求把盜竊的錢和1萬元交給了客人。
過了幾日,發現該客人確實沒有報警後,龔某又“手癢”起來。5月24日,龔某再次將客人放在酒店房間內的現金偷走。讓龔某沒想到的是,他竟再次遭遇了與前幾天手法相同的敲詐勒索。無奈之下,龔某隻得選擇報警。經過調查取證,公安機關以周某等4人涉嫌敲詐勒索罪、龔某涉嫌盜竊罪將兩起案件移送至長沙市開福區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
兩名客人在短短几天內,用同樣的手法以報警威脅龔某索取錢財,這只是巧合嗎?為查清事實真相,辦案檢察官詢問了證人並來到涉案酒店走訪調查。
原來,同為該酒店工作人員的蔡某發現龔某經常有盜竊客人財物的行為,便將此事告訴了朋友周某。周某隨即與朋友韓某、鄧某商議,打算藉此“敲”龔某一筆。今年5月20日,鄧某在該酒店開房,並在房間內安裝了攝像頭,放好現金後離開。通過查看監控,3人確定龔某盜竊現金已經得手,鄧某便找到龔某要回被竊現金,並以報警相威脅向其索要1萬元。
獲得了不義之財,被害人還不敢報警,這樣的“好事”令3人沾沾自喜,便將此事告訴了另一個朋友陳某。陳某聽後十分心動,也“照葫蘆畫瓢”在該酒店開房並布好陷阱。看到龔某再次“上鉤”,陳某打算用同樣的手法敲詐龔某8萬元,意識到不對勁的龔某選擇了報警。
查明案件事實後,開福區檢察院認為,該案系共同犯罪,周某、鄧某、韓某、陳某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龔某雖主動投案,但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他人財物行為屬實,且數額較大,涉嫌盜竊罪。9月15日,開福區檢察院將周某等4人、龔某分別向法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審理後,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張吟豐周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