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老汾州府,舊時老汾州府的人大多知道汾州府曾經是山西省明清時期九府十六州的大府之一,及相當於現在的一個地級市政府所在地。因而古城內有兩大官署,即府治,以及縣衙,相當於今天地級市的市政府,和所在地的縣(市、區)政府。
但好些人不知道原來汾州府治,以及縣衙的具體位置。今查了一些資料,結合網絡搜索,將原來汾州府治,以及縣衙等的具體位置在此介紹一下。
元初立汾州元帥府,制靈石具,隸平陽路之霍州,後廢府。至元二年復行州路,西河為縣,《元史》:“太祖十三年,木華黎克汾州。”又:“王玉從木華黎定為汾州,直隸山西布政使司,屬冀南道,領孝義、介休、平遙三縣。
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汾州升為汾州直隸州,直屬山西承宣布政使司。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五月,汾州升為汾州府,是山西明清時期九府十六州的大府之一。除原汾州四縣外,有永寧州(轄寧鄉縣),臨縣,沁州(轄沁源縣,武鄉縣),平陽府霍州靈石縣也劃歸汾州府。又置冀南道,府、道治均駐縣城。
此前,縣名雖未以汾陽冠名,而俗以汾陽為縣別名,蓋以縣城居汾水之緣故。原太原府所轄州縣、臨縣、永寧州及轄縣寧鄉縣和原汾州轄縣改屬汾州府,府治設汾陽縣城。
署衙;元代在古城西南偶曾建有汾州元帥府,二府街有原汾州參將府衙門,汾州府同知衙門。衛巷有汾州衛守備署官邸。指揮街、西所街、百戶營、東營街以前均是當時州、府、縣軍事機構,守備,營房等所在地。
據汾州府志明清時期汾州城區及下屬圖 舊時地圖東西相反
汾陽獨特的五座連城
汾州明清城門關門 府治 縣衙圖
汾州府府治;明 “汾州府署衙”初期建在鼓樓西不遠路北的一個地方(大體上在現實驗小學東邊一帶)。
明朝汾州升府之前,汾州州治在東門內三賢坊大街北,舊為稅課局,明永樂11年改為州治。
後明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汾州升府,府署建於今府門前街西端道北的舊守備署內(現四牌樓東),郭下設汾陽縣,原州署改為縣署(東正街五號 後縣政府所在地)。
民國在此設立公安局。
附近的相關街巷名稱,也都因府治而得名。
府門前,代表府治門前。
府夾道,為府治的偏門所在地,死刑犯押送由此出門。
西所街(民國作“司所街”)清汾州府軍事機關“百戶所”所在地。故名。
“汾州署衙” 初期地址 大體上在現實驗小學東邊一帶
原明清汾州府府治 府門前(四牌樓東)
明朝萬曆二十三[1595]年,汾州升府,於汾州城設立的府治。 毗鄰府分巡道、察院、分守道、縣學府
明萬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府署建於今府門前街西端道北的舊守備署內,郭下設汾陽縣,原州署改為縣署
順治十四年1657 《汾陽縣誌》汾州府州府署縣衙圖
汾州府志 中的府治圖(府門前街)
清乾隆36年[1771]《汾州府志》中對府治的描述
圖片為府夾道,為舊時府治的偏門所在地,死刑犯押送由此出門
《汾陽縣誌》記載汾州府府治;汾州府衙門門前有大照壁,有七層青石台階,衙門前有四隻大小石獅。 府治旁邊有黃太僕祠,用來紀念清代初年以身殉職的汾州知府黃廷伯。
府治在分巡道西,分巡道改為察院。府治初為守備府,萬曆二十三年,中丞魏公請改府,守道麻公檄同知白公拓為府治。
府治正堂五楹,後堂三楹。東贊政廳,西貯銀庫。東吏房十一楹,西吏房十一楹。東廂房三間,西廂房三間。後高磚樓一座,堂五間,東西廂房各五間。堂西茶廳三間,堂東書房三間。
儀門三楹,大門三楹。大門左右官廳九間。
清軍廳在府堂西。督糧廳在府堂東。理刑廳在軍廳西。經歷司在二門東。
分巡冀南道在察院西。正堂五楹,後堂五楹。前西廳事房三間,前東廳事房三間。後西廂房三間,後東廚房三間。儀門三楹,大門三楹。
分守冀南道正堂五楹,串堂三間,二堂三間,三堂五間。東西廂房合,大門三楹。六間,東院房三間,西院房三間。後磚樓一座,後花園一所。內房五間,大門三楹,二楹,大門一楹。三合。東吏房五間,西皂隸房五間,西茶亭三間。前東上地祠一座,西迎賓館五間。堂左廚房三間,大門外東快手房二間,西軍牢房二間。建立年月碑文大堂豎立。
察院在分守道東。大堂五楹,抄案房三間。東書房三間,西書房三門。大門三楹,二門三楹。
皂隸房三間,後堂五楹。東廚房二間,西書吏房三間,正房一間。
大門外鼓棚東西二間,東亭三間,西亭三間。後卷棚三間,東西房各二間,東西沐浴房二間。
布政分司在察院對南偏東,今廢。
汾陽縣縣治
明朝汾州升府之前,此地為汾州州治,明萬曆二十三[1595]年升府後,改為汾陽縣治。
後此處為汾陽縣政府(東正街五號)。
曾經的汾州州治、縣衙位置圖 原縣政府所在地(東正街五號)
清光緒10年汾陽縣誌《縣治圖》明朝汾州升府之前為汾州州治,明萬曆二十三(1595)年升府後,改為汾陽縣衙
清乾隆36年[1771]《汾州府志》中對縣治的描述
原汾陽縣衙位置
原汾陽縣衙在東門內三賢坊大街北,舊為稅課局,明永樂11年改為州治。
正統十二年(1447年),知州李善重建。
明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知州伍琇修繕。
明嘉靖二十八年(公元1549年),知州李當修繕。
明萬曆十二年(公元1584年),知州白夏進行了較大的拓修。白系河南潁川(今許昌)人,萬曆十年(公元1582年)蒞汾州,萬曆十四年(公元1586年)去職。史稱其明敏果斷,造福地方,凡任事臨民,皆實心實政。任職四年間,先修州署,次修州學,又創建西關城垣。曾任南京戶部侍郎、右副都御史的邑人王緝,在《汾州西關建城記》中,對其功績有敘。明、清《汾陽縣誌》均將其載入“名宦”欄目中。
明萬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汾州升府,府署建於今府門前街西端道北的舊守備署內,郭下設汾陽縣,原州署改為縣署。
萬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知縣蔡成己拓展縣署前儀門外地盤,並撰寫了 《汾陽縣題名記》碑,立石於衙署內。
縣衙大門外有照壁,上繪東海日出圖。衙門三楹,大石獅兩座。大門上有大鐵釘,數量和汾陽縣所轄村子的數量相同。
正堂五楹,中御戒坊。後堂五楹,在正堂後。幕廳三楹,在正堂左。東吏房十二間,西吏房十二間。
儀門三楹,大門譙樓一座,今改作門三楹。
寅賓館在儀門東。
衙神祠在賓館後。
汾陽王閣在衙神祠後。
夙夜亭在大堂後。
拜言亭在正堂西。
架閣庫在正堂西。
知縣宅在正堂後。
縣丞宅在正堂西。
主簿宅在縣丞宅西。
典史宅在主簿宅西。
吏舍在東吏房後。
獄在大門內西。
萬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知縣蔡成己拓展縣署前儀門外地盤,並撰寫了《汾陽縣題名記》碑,立石於衙署內。
境頗為肅穆清雅。有一株七星槐,枝冠形為北斗七星狀,樹齡在八百年以上。
按民間傳說及蒲松齡《聊齋志異》一書中《汾州狐》、《狐妾》所述、汾陽縣署的後面,於明代時便有一大片十餘畝地的園田,其間有水井、桃樹林、菜圃、花圃等。而最顯眼的是一座由人工堆積而成的土山,號為梅山。峰頂建六角亭,山上草木繁茂,是官吏及來賓們休閑的去處,站在梅山之巔,汾陽城一覽無餘。這種格局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
縣署官員的官銜名稱歷代多有變化。隋唐時設縣令、縣丞、縣尉各一人。宋時設縣令、司馬員外等。元時設達魯花赤(蒙語,地方主官之意)、縣尹、縣尉。明時省縣入州,設知州、同知、通判、學正、訓導各一人。明萬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汾州升府,郭下縣汾陽設知縣、縣丞、主簿、教諭、訓導、典史各一人。清代設知縣、主簿、教諭、訓導、典史、巡檢各一人。
清時縣署轄三班六房,即快、壯、皂三班,吏、戶、禮、兵、刑、工六房。後將三班增為十班,即快班(一為馬快班)兩班,壯班為四班,皂班為四班。分管拘捕、站堂、看押等公務。又將六房增為十二房科:(1)吏房:管理官吏事務。②戶收科:管理田賦人丁稅等。③禮房:管理祭祀、學官等。④兵房:管理兵差、驛馬等。⑤刑南科:管理刑事、民事、訴訟、監決囚犯。⑥刑北科:與刑南科職能相同,隔月輪班。⑦工房:管理地方公益性建築工程。⑧襟科:管理田地房產等。⑨承發科:管理收發等。⑩招房:管理審案等。倉房:管理糧食徵收、官倉等。西庫:管理工商雜稅等。
其時,縣署所屬各部門的人員總計約二百多人。
中華民國改衙署為公署,改知縣為知事。下設民治、財務、教育、實業、司法五科。民國十年(公元1921年),將各科長取消,以六大員司職:承政員、主計員、視學員、實業技士、承審員、宣講員。
原汾陽市市政府在東正街五號(明清衙門)的正門
汾陽東正街五號 解放以後汾陽縣委縣政府
八九十年代後的汾陽縣委縣政府
手機拍攝 2021年清明節時的舊政府所在地
2021年4月23日原汾陽縣政府遺址
汾陽政府辦公大樓
圖片為汾陽政府辦公大樓 手機拍攝 2012年11月15日,汾陽市委、市政府駐地由東正街(鼓樓東街5號)搬遷至永和西大街9號。
鐘樓在縣治東,一名“五星聚奎樓”,明季焚廢,順治十二年重修。
鼓樓在縣治西,一名“四陽拱照樓”,順治十一年重修。
演武場舊在東郭北門外。萬曆二十年,院道檄知州劉衍疇移置西郭北。
乾隆36年[1771] 《汾州府志》中的文廟---府學學宮圖,以及關於府學之簡述
清順治十七年,新的汾州府文廟在明代慶成王府廢第的基礎上改建完成。而明代的汾州府文廟則改為縣文廟(位於今汾陽師範一帶)。
乾隆36年(1771)《汾州府志》中的文廟---府學學宮圖,以及關於府學之簡述。
考院在縣治西。明天啟二年秋八月,知縣黃纘祖建。正堂五楹,後堂五楹,西考棚二十四間。前東西廳事房二間,後看亭三間。東廚房三間,西吏房三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