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遲——即民間所說的 “千刀萬剮” ,將犯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致死,凌遲最早出現於五代時期,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不過直到元朝,才正式將“凌遲”定為刑法的一種死刑,而且規定凌遲犯人需零割一百二十刀。
明代凌遲割的刀數遠超前代,有幾次著名的凌遲案例,刀數有明確的記載,多達三千多刀,看來民間婦女罵人常說“你這個挨千刀的”並非虛詞。下面我們看看明朝有哪些著名的凌遲的名人。
1,方孝孺——方孝孺自幼聰明機警,每天讀書近二寸厚,有“小韓愈”的美譽,長大後拜名儒宋濂為師,25歲被推薦給朝廷,朱元璋對太子朱標說:“這是一個品行端莊的人才,你應當一直用他到老”。蜀獻王朱椿聽說方孝孺的賢名,禮聘他為世子的教師。
皇太孫朱允炆即位後,遵朱元璋遺訓,召方孝孺入京委以重任,出任翰林侍講,值文淵閣,負責此纂修《太祖實錄》,朱允炆每遇到國家大事或疑難問題,均向方孝孺求教。燕王朱棣以“靖難”之名揮軍南下,討伐燕王的詔書檄文均出自方孝孺之手。
1402年5月,燕王攻佔南京,文武百官大多投降,方孝孺不但拒不投降,還拒絕起草即位詔書,更是邊哭邊罵道:“死就死了罷,詔書我絕不能起草。”朱棣大怒之下,把姚廣孝對自己說的;“南京城攻下之日,他一定不投降,希望不要殺他。殺了方孝孺,天下的讀書種子就滅絕了”,拋擲腦後,把方孝孺凌遲處死,滅十族(株連坐死847人,一作873人);朱棣的兒子朱高熾即位七個月後,親自為方孝孺平反:
2,劉瑾——本姓談,六歲時被太監劉順收養,改姓劉入宮當了宦官。弘治年間因犯罪,差點被處死,後得到赦免貶到茂陵管理香火,不久被分到東宮侍奉太子朱厚照,因擅長樂舞諧戲得到朱厚照喜愛。
朱厚照繼位後,能說會道的劉瑾深得寵信,權勢日益囂張,1508年升司禮秉筆太監,開始控制朝政。與內閣次輔焦芳勾結,創立內行廠,權力在東、西兩廠之上。朝臣的奏章都被他帶回私宅,再投通政司。不順從他的官員均受到迫害,輕則削籍,重則致死,在劉瑾的淫威下,超過八成的官員見到劉瑾都要跪拜,時有“劉皇帝”之稱。
1510年,安化王朱寘鐇以除劉瑾為名起兵。朱厚照命御史楊一清率軍平息,事後張永採納楊一清之計,利用報捷之機,密奏劉瑾諸多不軌行為。朱厚照以謀叛罪將其“凌遲三日”,然後還要銼屍梟首。執行時的情景,當時參與監刑的張文麟有詳細的記述:有三名行刑手輪流行刑,按照大明律法,凌遲者須剮3357刀,一刀剮下一薄片肉,刀刀不得觸及要害。三日之內,犯人血肉模糊,漸漸不成人形,百姓爭搶着取得劉瑾的一塊皮肉,捧回家中祭奠親人。等祭奠完畢則在火上架一鐵架,刷上油,把其肉烤熟吞下,以示解恨。這便是燒烤的雛形。
3,鄭鄤——其父是進士出身的禮部主事鄭振先,因才華橫溢,隨父親到東林講學。19歲中舉人,隨後又被點了翰林,入翰林院為庶吉士(皇帝近臣,負責起草詔書)。
1622年,正直的的鄭鄤上疏彈劾閹黨,結果被降職外調,回籍候補。四年後,左光斗等六君子被閹黨誣陷入獄,鄭鄤作詞同情,結果被削職為民。
1635重新獲起用,因批評內閣首輔溫體仁,溫體仁設計陷害鄭鄤,四處搜集其黑材料,指使手下許曦劾以“杖母不孝”和“奸妹”二大罪狀,將鄭鄤下獄被凌遲處死。《瑞嚴公年譜》記載,劊子手把從鄭鄤身上割的肉一條條地出售。百姓紛紛買下用以治病,明末清初歷史學家計六奇在《明季北略·磔鄭鄤》描述:“歸途所見,買生肉以為瘡癤葯料者,遍長安市(指北京街市)。
4, 袁崇煥—— 袁家世代務農,袁崇煥的父親從廣東遷到廣西做木材生意,袁崇煥也在廣西長大,袁崇煥從小喜歡軍事,“夙攻兵略,精武藝,善騎射”。
1619年袁崇煥考中進士,任福建邵武知縣,1622年進京參加大計(明代考核外官的制度),在等待期間,單騎到山海關考察,一月後大計結果出來,袁崇煥得到“上考”的評價,將升遷美差, 此時卻傳來遼西重鎮廣寧失守,參加大計的官員紛紛離京,朝臣們爭相將家眷送京,袁崇煥卻請纓出山海關,投身抵禦後金的前線,並宣稱:“予我軍馬錢穀,我一人足守此”。
袁崇煥赴任後先駐山海關,輔佐督師孫承宗構築關寧錦防線,先後取得寧遠大捷,寧錦大捷,不久因同後金議和受到非議辭職;崇禎帝即位後,起用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等處軍務。袁崇煥誓言“五年復遼”.....
崇禎二年(1629年)冬,皇太極率後金大軍,繞過袁崇煥精心布置的防線,直逼北京城下,袁崇煥急回師並擊退後金軍,此戰袁崇煥“兩肋如蝟,賴有重甲不透”.....
袁崇煥在城外抵禦後金時,城內就出現袁崇煥“引敵脅和”的傳聞,流傳“殺了袁崇煥,韃子走一半”“拿了袁崇煥,大家吃太平宴”的民謠,皇太極敗退後崇禎帝將其下獄。三法司以謀叛罪判斬首,被崇禎帝駁回。
1630年八月,崇禎帝以謀反大逆罪將袁崇煥凌遲處死。那些家屬被後金兵殺死的百姓們爭相購買其被割下的肉,每塊肉賣一錢銀,很快售罄,人們吃他肉前還要罵一聲。直至清修《明史》認定其死是皇太極所設的反間計,才重獲高度評價。
另外,明代凡抓獲的農民起義的首領,全部都被凌遲處死。例如,1606年,劉天敘等謀反被擒,為首七人被凌遲處死,1542年,宮女楊金英、蘇川葯、楊玉香等因不滿嘉靖帝的暴行,趁其睡覺時,試圖將其勒死,未遂被抓,事後,楊金英、楊蓮香等十六名宮女,以及知情不報的端妃曹氏、寧嬪王氏一律凌遲處死,並銼屍梟首,1579年,禮部侍郎董傳策因苛責僕人引起眾憤,被被幾名奴僕殺死,兇手抓獲後,全部“剮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