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州案”告破以後,李元芳提出了一個疑問:
“翌陽郡主身為皇室貴胄,行為受到很多約束,她怎麼能夠組織起一支如此龐大的叛黨隊伍?”
很明顯,這個問題是老錢在為寫狄系第二部伏線。
到了第二部的時候,作者對這個問題給出了呼應:金木蘭是蛇靈肖清芳的手下,而蝮蛇虎敬暉是“六大蛇首”中排行第三的劍靈。
這樣的呼應十分鬆散,就像《說岳》與《水滸》的關係一樣,貌合而神不合,缺乏必要的邏輯關係。
實際上,“幽州案”和蛇靈根本扯不上任何關係。
首先,“幽州案”的主導者金木蘭,是長樂郡王之女翌陽郡主,她出身高貴且野心極大,她的目標是為了當皇帝。
以金木蘭的野心與性格來說,絕對不可能給肖清芳當下屬,更不可能將皇帝的寶座拱手讓人。
也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金木蘭是肖清芳扶植的傀儡;除了第二部中蒼白的旁白連綴,甚至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金木蘭和蛇靈存在任何關聯。
蛇靈肖清芳的目的,同樣也是為了當皇帝,如果金木蘭是她的下屬,哪怕僅僅只是合作關係,也不可能不參與“幽州案”。
要知道,後來的“崇州案”基本上就是“幽州案”的翻版,其整體思路,都是聯合突厥的好戰貴族與大周開戰。
金木蘭在幽州付出了這麼多的心血,肖清芳怎麼可能眼睜睜的看着她被摧毀,然後自己再從頭來過?這顯然是說不過去的。
反過來說,從狄仁傑參與“幽州案”以來,金木蘭就陷入了持續的被動狀態。到最後蝮蛇虎敬暉暴露,金木蘭迫不得已而提前舉事。
不管是靠譜的還是不靠譜的,金木蘭都派人去聯絡,如果金木蘭和蛇靈有關係,怎麼可能不向蛇靈求助?
說白了,老錢只是強行為第二部和第一部建立聯繫,並且順便為第二部的蛇靈貼金而已。
事實上,金木蘭、虎敬暉與蛇靈沒有任何關聯,老錢在寫完第一部的時候,關於“蛇靈”的故事還沒有構思出來。
等第二部構思完成以後,強行去填第一部留下的坑,結果這個坑填的卻非常粗糙,基本上就是強行擰巴在了一起。
“幽州案”告破以後,李元芳提出的那個問題,其實不難回答,僅“幽州案”中的情節,基本上就可以自圓其說。
首先,我們要考慮一個問題,金木蘭的勢力真的很大嗎?
其實說大也大,說不大她也不大。說她大,相比於平頭百姓和普通的朝廷官員來講,她可以說是非常大;說她小,相比於蛇靈組織和王孝傑這種邊關大將來說,可以說不值一提。
金木蘭集團的核心人物只有三個人,除了金木蘭以外,只有她的一個情人虎敬暉,和她的一個下人於風。
也就是說,金木蘭集團完全是一個以個人關係為紐帶,組建起來的一股“家庭作坊式”的反叛勢力。
在這三個核心人物以外,是天寶銀號的老闆馬五、幽州司馬吳益之、游擊將軍方勇、胡進寶、方洪亮及幽州三分之二的附逆官員。
所謂的“附逆”,無非就是蘿蔔加大棒的結果而已,大都是利益驅動之下的牆頭草,根本就靠不住。
金木蘭的主要勢力,是通過控制幽州來實現的,準確的來說,契機就是劉金的被捕。方謙化名劉金在外面活動而被捕,金木蘭便讓假方謙易容代替幽州刺史,在吳益之、方勇等人的配合下控制了幽州。
除此以外,就是金木蘭集團收買的一群死士,只要有錢,收買一幫賣命的嘍啰並不是什麼難事。
以上,就是所謂的金木蘭集團全部的勢力。
而建立這股勢力的執行者,主要是於風,於風和金木蘭的關係比較特殊,他是唯一一個稱呼金木蘭為“主人”的人,由此可知,他極有可能是長樂郡王府中的僕役出身。
至於金木蘭集團的其它勢力,除了越王名單上的烏合之眾以外,最強大的力量,就是以莫度為代表的突厥好戰貴族。
然而,突厥好戰派由來已久,與大周朝廷開戰,是他們長期以來的夙願,其歷史由來比金木蘭的年齡都要大。
對於突厥好戰派而言,在與大周開戰的時候,擁有一支強大內應勢力,可以說是有百利而無一害。
反過來站在金木蘭的角度上來看,她想借突厥的勢力起事,無異於與虎謀皮,這就像吳三桂引清兵入關一樣,雖然初衷是為了相互利用,可真到了成事兒的那天,金木蘭也就失去了相互利用和制約的籌碼。
所以,狄公罵金木蘭是“賣國賊”。
說到底,金木蘭集團只是個一股鬆散的勢力聯盟,至於其自身的核心力量,也缺乏足夠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以金木蘭、虎敬暉、吳益之的身份,組織起這樣一直叛軍隊伍,其實並不是什麼難以理解的事情,和“蛇靈”扯不上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