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徵南大將軍陳騫與驃騎將軍石苞多次對魏元帝曹奐進言,稱曹魏曆數已盡,勸其順應天命,行禪讓之舉。
十一月十二日,在晉王司馬炎的逼迫下,魏元帝曹奐被迫把皇位禪讓給司馬炎。
十四日,曹奐遷居金墉城。
臨行前,太傅司馬孚前來與他辭別,拉着他的手,流淚嘆息,不能自制,說:“我至死都是大魏的臣子。”
十六日,司馬炎登上皇帝位,國號晉,史稱晉武帝,改年號為泰始,大赦天下。
十七日,尊奉曹奐為陳留王,食邑萬戶,宮室安排在鄴城,給予他使用天子旌旗,備五時副車,行魏國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都仿效魏國初期的制度,上書不稱臣,受詔不拜的待遇。
其地位、待遇、結局可以說是歷代亡國之君中最好的。
晉惠帝太安元年(302年),曹奐在陳留封國去世,享年五十八歲,謚號元皇帝,後人稱為魏元帝。
魏宗室諸王都降為侯。
追尊晉宣王司馬懿為宣皇帝,晉景王司馬師為景皇帝,晉文王司馬昭為文皇帝,尊王太后為皇太后。
封叔祖司馬孚為安平王,食邑四萬戶,司馬斡為平原王,司馬亮為扶風王,司馬伷為東莞王,司馬駿為汝陰王,司馬肜為梁王,司馬倫為琅邪王。
封弟弟司馬攸為齊王,司馬鑒為樂安王,司馬機為燕王。又把司徒司馬望等諸子侄共十七人都封為王,其中司馬望受封義陽王,食邑一萬戶,配給士卒兩千人。
任命石苞為大司馬,進封樂陵郡公,加侍中,鄭沖為太傅,晉陞為公,王祥為太保,進封睢陵公,府中允許設置七官,何曾為太尉,晉爵為朗陵公,食邑一千八百戶。
任命王沈為驃騎將軍,錄尚書事,加散騎常侍,統領城外諸軍事。
又封王沈為博陵郡公,王沈堅決辭讓,於是改封為縣公,食邑一千八百戶。
司馬炎還打算把朝政託付給王沈,但第二年王沈就去世了。
司馬炎穿孝服哀悼,賜棺木朝服一套、衣一套、錢三十萬、布百匹、葬田一頃,謚號為元。
第二年,司馬炎追思王沈的功勛,下詔說:“表揚過去的行為,是為了崇尚賢者,為後人樹立榜樣,慎重對待死者而不忘前人之功,則會民德淳厚教化興隆,已故散騎常侍、驃騎將軍、博陵元公王沈,行循禮而居身正,心思清廉而純粹,胸懷經綸典籍,才識博通。入居侍中納言之位,出掌監牧方岳之任,獻謀略於朝廷,宣德威於州郡。立國後設官爵,首登公輔之位,統領朝中大事,出負朝廷使命,有護衛輔佐國家之大功。現贈王沈為司空公,以推崇平生,使身沒而名不朽。又生前因輔助之功,當受郡公之封,懇切辭讓,嘉獎其辭讓之德,不改其志,可以郡公官品送葬。王沈平素清儉,不營產業。可使所領士兵作屋五間。”
王沈的兒子王浚嗣爵,後來王沈夫人荀氏去世,準備合葬,見王沈棺木已腐朽,司馬炎又賜棺木一副,之後又追封王沈為郡公。
司馬炎又對其餘文武官員,提級進爵,各有差別。
裴秀被加任左光祿大夫,晉封為鉅鹿郡公,食邑三千戶。
安遠護軍郝詡與裴秀素有交情,有一次給故人寫信說:“我與尚書令裴秀交友,是要從他那裡得到好處。”
有關部門得知此事,上奏請求免去裴秀的職務。
司馬炎包庇裴秀,下詔說:“一般人都不可能使別人不對自己指責誣陷,古人也難於做到這一點。在人事交往上,郝詡是有過錯的,尚書令怎能防範呢?不要追究他的責任了。”
司隸校尉李憙又上奏說:“騎都尉劉尚替尚書令裴秀佔用官家的稻田,應該禁止裴秀的這種做法。”
司馬炎又下詔,認為裴秀輔助朝政,有功於王室,不能因為小毛病而掩蓋他的功勞,於是命有關部門追究論定劉尚之罪,此事也就被禁止。
李憙,字季和,上黨郡銅鞮縣(今山西沁縣)人,東漢大鴻臚李牷之子。
李憙年輕時就有品行,博覽群書,研習典籍,曾與著名隱士管寧一起被徵召為賢良,但他沒有前往,三府也多次徵召任職,他都不就任。
太傅司馬懿又徵召李憙任太傅掾屬,被他以有病為借口堅決推辭,郡縣官吏就扶他登車上路。
當時李憙的母親病重,李憙於是偷偷翻越城牆,徒步回家,正趕上母親的喪事,議論此事的人都讚美他的志氣節操。
後來,李憙擔任并州刺史畢軌的別駕,司馬師執掌魏國軍政大權後,任命李憙為大將軍從事中郎。
李憙到任後,拜見司馬師。
司馬師對李憙說:“過去先公(司馬懿)徵用你,你不答應。如今我任命你,你一下子就來了,為什麼呢?”
李憙回答說:“先君以禮對待我,我則依禮決定進仕或退身。明公用法來約束我,我畏懼法,所以就來了。”
司馬師很是器重他,後來轉任大將軍司馬,不久官拜右長史,隨從司馬師平定毌丘儉、文欽後回朝,調任御史中丞。
李憙居官正直,不畏權貴,百官因懾於其威猛之政而風氣肅然,不久又調任大司馬掾屬,因公事被免職。
司馬伷任寧北將軍(一作寧朔將軍),奉命鎮守鄴城時,任命李憙為自己的軍司馬。
不久,魏朝廷任命李憙為涼州刺史,加揚威將軍、假節,兼任護羌校尉,抵禦蠻夷,安定邊疆,很有聲望和業績,時人把他比為西漢的馮奉世、甘延壽。
後來,李憙請求回京,朝廷答應了他,在家中住了一個多月後,被授職冀州刺史,逐漸升任司隸校尉。
李憙上書說:“前立進縣令劉友、前任尚書山濤、中山王司馬睦以及已故的尚書僕射武陔,各占公家三更稻田,請求免去山濤、司馬睦等人官職。武陔已死,請求貶損他的謚號。”
司馬炎下詔說:“法律這種東西,天下以它為準繩,不應迴避皇親貴族,朕怎能在其間放縱邪枉呢?經查證,此事皆劉友所為。他欺凌掠奪百姓,迷惑朝廷官吏,應對其拷問處死,以懲罰邪佞之人。如果山濤等人不再重犯已往的過錯,對他們就免於追究。李憙一心為公,對官員行使職責,可稱為邦國中之司直了。漢光武帝有言:‘貴戚尚且縮起手以躲避二鮑。’即指整肅百官群僚,使他們各自謹慎於自己的職責。而寬容的恩典,是不應該經常使用的。”
李憙歷任兩朝的司隸校尉,朝廷內外都稱讚他,後因公事被免官,又以本職代理司徒,作為太尉鄭沖的副手,被封為祁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