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杏看着謝世軍離去,內心極其苦楚。她與這個男人有夫妻之名,卻無夫妻之實。結婚二年多來,她們雖然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卻從來沒有行過夫妻之禮……
離婚,早就寫入了她們的劇本里。
那年,小杏談了一個男友,叫陽斌。不到半年她們就偷吃了禁果。起初男友還順着小杏,不想玩膩了小杏之後,陽斌顯出了本性。脾氣暴躁,吃喝嫖賭,樣樣俱全,並且還時不時以拳腳伺候,小杏在忍無可忍之下離開了陽斌,結束了這段孽緣。
然而,小杏與陽斌這事,小杏的父母並不知情。他們忙碌着生意,對小杏不聞不問。在他們的詞典里,只要有錢,何患找不到如意的女婿。他們在上海有好幾處房產,並且經營了二家酒店,資產已是上千萬,因為只有小杏這個女兒。他們計劃招一個上門女婿,以延續他們的香火。
不久,小杏發現自己懷孕了,她又不想去墮胎,左思右想,她得找個人結婚,不然陽斌知道了,非得來要孩子。那天,小杏看到一個農村來的男孩,一眼就看中了他,他叫謝世軍。
謝世軍來上海一個月了,因為是職校畢業,文化不高,難以找到工作,去工地上做過幾天,又有點吃不消。
小杏來到謝世軍身邊,問:“你是不是在找工作呀?”
謝世軍看了小杏一眼,說:“是的。”
“要不你先到我朋友的餐館去吧。”
“我恐怕不行,沒學過廚師。”
“沒事的,我讓朋友教你。”
就這樣,謝世軍就在小杏朋友的餐館找到了一份工作,小杏還為他租了房子。不久,小杏的肚子開始大起來,她找到謝世軍,說出了自己的苦衷。她說,她有一段孽緣,懷了孩子。她想把孩子生下來,但得馬上找個人結婚,不然孩子就是一個黑戶口。
“其實,第一次看到你,我就喜歡上了你,你願意娶我嗎?”小杏說。
謝世軍聽後,心想,小杏幫過我,我也沒有非分之想。既然她看上了我,就是在抬舉我,我不應該辜負了她,謝世軍於是答應願意娶小杏。
小杏挺着個肚子與謝世軍去登記了結婚,當小杏帶着謝世軍去見父母時,父母是大吃一驚。父親強烈反對這門婚姻,還揚言,如果不去離婚,就要斷絕父女關係。
母親見女兒與姓謝的生米煮成了熟飯,不得不讓女兒搬到另外一套房子去住,就這樣,謝世軍就與小杏開始他們的夫妻生活。謝世軍辭了工作,一直在家照顧小杏,真的是無微不至,悉心呵護。當然,小杏的母親自然不放心女兒,營養品與水果一樣不落下。
當小杏產下一個男嬰後,父母的態度才有所改變。但他們依然從骨子裡看不起這個來自農村的女婿,貧窮不必說,問題是還沒有什麼文化,讓他們覺得臉上無光,很沒面子,於是與謝世軍約法三章。第一,謝世軍必須做上門女婿。第二,謝世軍與小杏的孩子,必須同小杏姓。第三,謝世軍不能繼承他們家的財產。
不久,謝世軍就到小杏父親的餐館上班,當起了學徒,期間受到小杏父親的百般折磨,但由於肯吃苦,很快就學會了許多拿手菜的製作,在參加廚藝大比拼中,獲得銀獎。
謝世軍任勞任怨,早上四五點就得起床,做好一家人的早餐。丈母娘喝的粥,米要搗碎,講究細,滑,軟,並配二三種小菜。岳父的早茶,很為講究,主要是豆制乾絲和面點小食,比如餛飩,魚湯麵,干拌面,炒麵等各種麵條,以及蟹黃湯包,鮮肉筍包,乾菜包等等。這些吃食,食材要新鮮,並且天天得換不同的口味。
謝世軍就跟他們雇來的保姆一樣,照顧着小杏一家,稍有不如意,就被臭罵一頓。
“你這個小癟三,還不如老子養的一條狗。”
“從你進我們家門那一刻,我就知道你是衝著我們家的財產來的。”
這些話語,嚴重地挫傷了謝世軍的自尊心。他也是爹娘養的,並且是謝家唯一的兒子,這種詆毀,讓他無法容忍,他向小杏提出離婚。
想不到謝世軍這一行為,激怒了丈母娘,她認為謝世軍根本沒有資格提出離婚,只有她們可以把他趕出家門,就像趕走自己養的一條狗一樣。
謝世軍想,人活着,尊嚴很重要。他是那種寧願坐在自行車上笑,也不願坐在寶馬車裡哭的那種人。
謝世軍要離開小杏,小杏自然有幾許不舍,但看到他那樣痛苦地活着,也有幾許不忍。謝世軍拯救了她,以及她的孩子,她覺得這個男人值得她去愛。如今,讓他走,就是對他最大的愛。
其實,謝世軍也不想離開小杏,這與入贅無關。他只是為了尊嚴地活下去,而不得不選擇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