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江蘇省灌雲縣人民法院發布懸賞公告,封小超、趙亞明、周紅、周冬冬,被公開懸賞。
公告稱,為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同時鼓勵公民積極協助人民法院執行,維護法律權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現對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發布執行懸賞公告。
被執行人:封小超,男,1987年10月27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723198710273454,漢族,住江蘇省灌雲縣楊集鎮鎮北村邵庄12號。
執行案號:(2022)蘇0723執633號
執行標的金額:45200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趙亞明,男,1965年8月17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723196508170030,漢族,住灌雲縣伊山鎮勝利中路2-202號。
執行案號:(2020)蘇0723執1791號
執行標的金額:15100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周紅,女,1991年3月28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92319910328216X,漢族,住江蘇省揚中市南園新村16幢504室。
執行案號:(2025)蘇0723執669號
執行標的金額:930000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周冬冬,男,1992年11月26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923199211262158,漢族,住江蘇省揚中市南園新村16幢504室。
執行案號:(2025)蘇0723執669號
執行標的金額:9300000元及利息
懸賞金額為10000元,懸賞期限為2025年5月7日零時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時止。
江蘇省灌雲縣人民法院提到,凡向該院舉報被執行人封小超、趙亞明、周紅、周冬冬下落及藏匿地點,促使本院查找到被執行人的並予以實際控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將懸賞金10000元(同一線索僅限第一舉報人)支付給舉報人。舉報電話:0518-88997883;聯繫人:張法官。
來源:灌雲法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