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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辑✎往史里说
哈贝马斯是一位当代德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他在年轻时就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公共领域进行了研究,并著有《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
他将"公共领域"作为一种理想类型,成为了他思想体系的入口。通过研究公共领域,哈贝马斯建立了自己独特的跨学科内在批判方法论,并找到了建构社会进化模式(即社会交往模式)的思路。
后来,哈贝马斯发现公共领域的概念对他研究的现代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确定了自己的批判方法和相应的解放兴趣之后,他重新审视和探究了公共领域的概念,尤其在社会交往行动场域中进行了深入研究。
他对公共领域概念的新探究主要体现在《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家的商谈理论》一书中。
从公共领域的特征及其发挥作用的基本方式、静态公共领域面临的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以及动态公共领域面临的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三个方面来考察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的研究路径。
简而言之,哈贝马斯通过对公共领域的研究,建立了自己的批判方法和社会进化模式,在社会交往中不断探索公共领域的概念。
他的研究从公共领域的特征、静态公共领域面临的张力以及动态公共领域面临的张力等方面展开,为我们理解公共领域的作用和意义提供了重要的思考路径。
公共领域的特征及其发挥作用的基本方式
哈贝马斯将公共领域比喻为三个意象概念:共振板、交往网络和围墙内空间。
共振板:公共领域被比喻为一个预警系统,类似于共振板。它是政治系统发现并感受到整个社会中紧迫问题的领域。
公共领域通过察觉和放大问题,将问题转化为议题,并为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进而推动政治系统对问题进行处理。
虽然公共领域本身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但却能监督政治系统对问题的进一步处理。
交往网络:公共领域被描述为一种交往网络,类似于生活世界。在公共领域中,内容和观点通过交往行动进行过滤和融合,形成一种根据特定问题形成的共识或舆论。
人们通过交往来实现平等和自由、尊重对方、追求合作和承担责任。
公共领域的交往受到规则的限制,对于议题和提议的同意需要进行合理的辩论,形成公共意见。
围墙内空间:公共领域被比喻为一个围墙内的空间。它是各种公共性基础结构的集合,例如论坛、舞台、竞技场等。
公共领域是开放且普遍化的,向实际参与者开放,并通过大众传媒向虚拟参与者开放。
在这个开放的领域中,公共意见以抽象化的语言存在,呈现出更高的匿名性,并与具体行动责任分离。
这种交往结构使公众免除了决策的负担,将决策活动留给决策性机构进行。
总而言之,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通过共振板、交往网络和围墙内空间这三个意象概念,揭示了公共领域的特点和作用。
它是一个预警系统、一个交往网络和一个开放的空间,通过察觉问题、形成共识并让公共意见发挥影响力,推动社会的进化和民主的发展。
如上所述,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强调它在特定的历史时间和社会空间中的作用,以及其与交往理性和语言性的关系。
公共领域主要通过三个意象概念来描述其功能和特点:共振板、交往网络和围墙内空间。此外,公共领域在民主宪政制度下具有自主性和自由性。
首先,公共领域要能够发挥其功能,必须紧密联系于根植于其中的生活世界中的交往情境。
公共领域中的参与者应当代表全体公民,特别是底层人民的声音。
公共领域能够听到各种生活经历所造成的回声,这些经历是由社会中特殊功能系统的外在化成本和国家机构本身所造成的。公共领域应当体现公民自己的生活史,以及反映社会现实的生存性语言。
其次,公共领域通过察觉社会问题,并形成提案,对政治系统等外部环境产生影响。
政治系统中的行政人员、选民和议员通过民主程序形成有约束力的法律和政策,最终增加公民的福祉和尊严。
公共领域对外界的作用方式不是直接干预,而是通过影响实现。这种影响可以通过政治影响、专家和社会名流的声望以及社会利益集团的奖惩来实现。
公共领域中的影响相互交织竞争,涉及多个领域和利益群体。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强调了其在特定社会背景下的作用和功能,需要与生活世界紧密联系,体现公民的生活史和社会现实,以及通过影响外部环境来推动社会发展和民主进程。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发挥影响作用的关键在于理解和信念。对于专业化的人员或组织来说,他们所获得的政治影响必须建立在结构平等的非专业人员公众集体的共鸣和认可之上。
利益团体的影响也要依靠共同信念的形成。这些共同信念是在公共领域中独立的交往结构中形成的,并在公共领域被动员起来时产生作用。
此外,哈贝马斯指出,公共领域的承担者具有私人和公共的双重身份。他们既参与日常的私人交往网络,又与公共领域相关,如工作、纳税等。
这种双重身份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反映了他们在不同交往条件下的不同角色。公民的私密性和公共性在他们的双重身份和领域之间保持平衡。
总而言之,公共领域发挥作用的关键是建立在共鸣和共同信念之上,并且在私密和公共的双重身份中保持平衡。
公共领域的承担者既参与私人交往,又与公共领域相关,这种双重身份有助于构建相互理解的取向,并将议题从一个领域传递到另一个领域。
静态的公共领域面临的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
哈贝马斯指出,公共领域在社会学转译中面临着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以及与外部现实之间的张力。
公共领域的复杂性造成了各个子领域之间的排他性和边界,但同时也嵌入了自由、平等和相互包容的规范性。
公共领域还受到外界现实因素的压力,如资助者、政党、大型社会利益集团和大众传媒的影响。
哈贝马斯认为,尽管公共领域面临这些挑战,但它仍然能够通过其规范性存在来保持公正。
例如,大众传媒受到职业规范、职业伦理和传媒法的制约,可以做到公平公正。
公共领域应该被看作是市民社会内在机制的一部分,其进行遵循着来自生活世界的机制,因此不容易被扭曲。
总的来说,公共领域面临内部和外部的压力,但在规范性背景下评估时,可以更加谨慎乐观地看待公共领域的作用。
动态的公共领域面临的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
在静态的公共领域中,宪法和法律处于正常状态,公共领域与政治系统之间保持平衡和稳定。
然而,如果权力和大众传媒等因素无视或干扰公共领域的民意,公共领域中的权威性结构就会被激发和震荡,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平衡被打破。
公共领域会为捍卫和扩张自身的权益而与政治系统斗争,并重新诠释和重构宪法体系。
当社会出现危机时,公共领域中行动者的主体意识觉醒,他们会发挥巨大的力量来改变状况。公共领域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与政治系统不相上下。
公共领域通过与生活世界紧密联系,最早敏感地察觉时代的问题,在各种领域中进行讨论和传播,从而引起政治系统的关注并形成相应的法律和政策。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受底层民众的呼喊影响,危机意识触发了社会的觉醒。
在社会危机面前,底层民众以游行示威、抗议和公共活动等方式发声。
行动者们与底层民众一起呼喊,斗争的目标是抵制民粹主义,并对政治系统施加压力,促使其高度关注公民的声音。生活世界的合理性程度影响着公民们争取正义的力量和程度。
当公民们要求政治系统回应他们的议题,并采取合法手段失败后,他们可以发动公民不服从运动。
公民不服从是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采取非合法手段的行动,目的是维护个人利益和正义感,并重新确立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之间的关系。
这种行动通常是公开、理性、基于原则、象征性且非暴力的抗议活动,针对的是社会大多数和政府官员,要求批判性判断和对持续批评进行权衡和修正。
在危机时刻,公民不服从将宪法的制度化过程与公共领域的交往连接起来,强化对政治系统的压力,直至将其转变为冲突模式,迫使政治系统面对公共舆论的媒介和规范性内容。
哈贝马斯认为宪法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通过修正错误、反复诠释和构建,以克服社会事实性和有效性之间的张力。
总而言之,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基于宪法和法律,通过察觉和影响来发挥作用。
公共领域的交往理性和语言性在正常状态下维持平衡,但在宪法和法律出现危机时,公共领域会与政治系统斗争。
捍卫自身权益并对宪法体系进行重新诠释和重构,以消解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