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成功化解了10起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
用人单位当庭向10名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及两倍工资等共计359000余元
纠纷得到实质化解
受到双方的一致好评
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22年8月至9月,吴某、刘某等10名劳动者到蒙自某公司担任驾驶员,负责拉运混凝土工作,但该公司一直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今年3月,这10名劳动者与公司因加班及签署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后离开公司,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决后,公司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已经与第三人签订租赁/运输合同,运输车辆系挂靠公司经营,公司系代发工资,其不是用工主体。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该公司支付10名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红河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该10起案件。二审承办法官在认真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组织双方调解。通过向双方耐心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并结合案件实际、公司经营状况及当事人权利实质实现等方面,深入分析阐明及释法说理。最终,该公司与10名劳动者相互理解,握手言和,签订和解协议。公司当庭支付所有款项,10名劳动者撤回起诉。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系列案的妥善解决,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二审法官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工作,立足于源头化解纠纷矛盾,了解到案涉公司涉及70余人有类似情况,在向公司负责人讲解宣传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对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及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予以评估并提出解决建议,引导公司依法规范用工,避免类似案件发生。公司当即表示,将根据法庭建议完善手续,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保依法用工,保障公司及劳动者合法权利。
来源:云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