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高價買光電卻嫌水庫發電貴,王鴻薇批:只讓「綠友友」賺飽

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台北市翡翠水庫管理局去年函文台電要求收「耗水補償費」,台電認為當中金額令人難以同意,台經濟主管部門更宣稱太貴。國民黨民代王鴻薇批評,翡翠水庫的電費相比台電賣「綠電」的價格差距很大,台電難道只獨厚「綠友友」光電業者來賺飽飽,卻要佔翡翠水庫的便宜嗎?

翡翠水庫發電收益問題引發關注,翡翠水庫管理局要求「每度/噸水」3元(新台幣,下同)耗水費,換算等同每度電要加收12.5元,加計現有的購電費用2.1元,等於延長發電的購電費用高達每度14.6元。台電考量購電成本公平性後難以同意,尊重翡管局轉型綠電自售規劃。

王鴻薇指出,台電指稱翡翠水庫要把採購電的電價提高到14.6元,還辯說礙難接受。但過去長期壓低翡翠水庫採購電價,一度電1.5元到1.7元,但相較起來,跟民間業者買電卻是一度電12元,如此大的差距「厚此薄彼」。

王鴻薇批評,翡翠水庫是台北市民的,但光電業者很多都是「綠友友」。難道台電只讓民間「綠友友」光電業者來賺,卻要佔翡翠水庫的便宜嗎?所以台電現在的態度,不過就是像雲豹之類的「綠友友」賺飽。站在台北市府、台北市民的立場,翡翠水庫當然要合理反映電價。